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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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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6、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守执行。

第1条学生平时上下楼的时候,应该靠楼梯右边行走;学生集体上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下楼梯,集体下楼梯的时候,不允许其他学生上楼梯。在楼梯上如果有学生不慎摔倒,在场的学生、教师要示意队伍停止行进,迅速救治,不得拥挤、践踏,并及时有序安全地离开。

第2条学生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不拥挤,不碰撞,不吵闹,不搞恶作剧,不准一步跨两个台阶,不准两人勾肩搭背地走,不准倚着楼梯扶手向下滑行。严禁学生在楼梯上、转弯处打闹、做游戏等。

第3条平时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第4条各班级课间操、升旗仪式、放学等集会时,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在本班门口走廊上列队后,按照德育处指定路线行走。返回时,也必须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列队后,按照指定的楼梯和顺序回到班级。班主任和辅导员分别在队前和队尾,上下楼梯应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级台阶,不争抢,不推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过多探出栏杆楼梯。

第5条学生由班级到专用教室上课或者上室外课等,也必须由班级干部组织学生先在班级教室门口列队,在课任老师带领下到指定地点上课。

第6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上下楼道的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我校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和全体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规定。学校安排楼梯值日中层干部和教师,在每个课间和集队时刻,都要到到相应的楼梯处组织指挥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没有到岗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全部图书由人力资源合约法务部负责管理。全部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名目在公司管理图书馆中展列,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二、公司全部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概不外借,全部书目均可借阅。

三、借阅要求:一人一次限借1本,借期1个月,期满后,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样也为1个月。

四、借阅时间:每周一到周六14:30—17:00。

五、借阅方法:员工依据公司“读书吧”的图书名目选定图书,并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员工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惜图书,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涂写,如发生丢失、污损,照价赔偿。七、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需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遗失图书,照价赔偿。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第三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负责管理,并於每年6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二章图书购置

第五条需购置图书(杂志)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徵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由总经办档案员汇总,总经办主任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七条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档案室验收归档,并由档案员在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审批程式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图书保管

第八条新购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於“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於图书之末页。

第九条本公司图书由总经办档案员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第十条档案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图书借阅

第十一条员工借书分为个人借书与部门借书两种,部门借书系指属部门专用图书,由部门经理签名借用。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

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外单位借阅有关图书的,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但须严格限定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四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叁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酌情给予配备。

第十五条专业性强的工具书经研究可以长期借用。一般技术图书每人一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六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阅毕归回原处,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叁考不在此限。

第十七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叁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九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至11点,下午3点至4点,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二十条借书期间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二十一条借书册数以两册为限。

第二十二条部门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但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第六章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向档案员取书,档案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

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二十四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档案员收讫,档案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第七章处罚第二十五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二十六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其直接上级论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经办拟订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本规定20xx年xx月xx日实行。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讨论供应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养、增长学问。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打算。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根据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依据“购买图书方案”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掌握与检查。

2、购买方案: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方案。图书选购人员根据方案实施选购任务。

3、购书:假如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留意掌握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全部新进图书,都必需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全部图书都必需在封面、名目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假如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需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部长做出报告,争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名目: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名目,供应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状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别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状况不能准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觉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状况,须马上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觉以上状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爱护

(1) 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惜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干净。

(2) 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需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需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状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缘由,均要进行赔偿;

(1) 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 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 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 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 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

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心理自助,励志修养,照明设计,健康养身等各类图书。

三、开放对象:

只对本公司内部员工开放。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欲借书者,在图书登记表上填写要借的书目及编号,借书日期,签上名后可将书借走。图书归还时,由图书管理员检查是否有损坏,确认无损坏后将图书归还原位。

2、员工每次借阅书籍不得超过三本,借阅期限为15天。逾期未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3、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4、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 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整理、盘点。

2、图书管理员负责详细登记图书资料登记表格。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学生的阅读爱好和实力,刚好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运用书》的规定执行。

4、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峻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刚好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刚好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老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峻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稍微损坏者赐予指责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常常保持室内整齐,主动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肯定宁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宁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设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珍贵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育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老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刚好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需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当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惜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需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珍贵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保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觉,马上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峻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员工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名目》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便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仔细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员工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四、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需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状况,准时处理赔款事宜。若还未看完,应办好续借手续。

五、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准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该领导应指令其准时归还或赔偿。

六、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责任领导处理。

七、女员工休产假和员工辞职前必需归还清晰所借阅的图书。

八、图书角不向其他公司和个人以及团体组织开放。

九、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需爱惜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状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的确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详细规定:

1、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2、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督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后果自负。

3、如发觉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判教育,情节严峻者,送交该责任人领导到处理。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

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按书价的1-15倍赔偿。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4、故意损坏、缺页的,一般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遗失使用频率高的热门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珍本、善本、贵重绝版、解放前的古旧的特藏书,按原价的20-40倍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还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供学校师生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学习,一般情况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学生凭学生证入室押证阅读,书包、书夹、书刊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供读者自行选阅,阅读前读者应自觉将姓名、班级(单位)、阅读期刊名称填表登记,以使工作人员统计。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阅读期刊前应首先检查是否有缺页,圈点、污损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加盖印记,否则应由本人负责,接受处理,予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室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注:教师不得将本学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须教务处签注意见,且不得超过一周。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图书室要仔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学生的阅读爱好,刚好为师生供应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运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峻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刚好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刚好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稍微损坏者要给以指责教育,并责其仔细修好。

八、仔细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整齐,主动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1、图书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 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透光,做好防火、防晒、防霉、防蛀、防盗工作;阅览室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能超过规定的册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5、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严处罚。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须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运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常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育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需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刚好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惜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觉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状况严峻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别缘由不能归还者,必需在最终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珍贵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别缘由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需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刚好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找寻后已证明的确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