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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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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本页是爱岗敬业的小编惊云帮大伙儿整编的11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决议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情况,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4、定期组织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计划。

1.5、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较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决议。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后的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7、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安全检查和各项专项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1.8、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参加基层安全生产活动。

1.9、负责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10、定期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

2、每班次要提前15分钟召开班前例会,布置本班次的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3、为了保证车间正常生产,车间设立满勤奖制度,对满勤的员工给予奖励。

4、员工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休假。婚假、丧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工伤假经车间确认,否则按事假处理;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5、职工交接班时,应仔细检查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现场卫生。在没有交好班的情况下,不得离岗,否则视为早退处理,交班后的事情由接班人负责。

6、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每小时对辖区的设备、管道、阀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即时处理。要认真填写好操作记录,做到真实、清洁、完整。

7、为了确保车间四周环境卫生清洁,员工必须按车间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要求打扫各自区域卫生(包括地面、设备等),保持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清洁。

8、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当班期间不准酗酒,发现酗酒当班者停班处理。

9、为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禁止员工携带烟火进入车间。

10、为确保车间正常生产,员工必须坚定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聚集聊天。当班班长按排临时性工作,员工必须服从。

11、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准回家就餐,为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应轮流就餐。

化工企业安全演讲稿 篇3

今年6月是我国们展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随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逐年深入开展,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成绩斐然,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

首先,全行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安全第一”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中,每一个安全生产月,都是化工企业向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安全理念的好时机。通过10年的不懈努力,尊重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已成为行业共识,以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为内容的反“三违”行

其次,安全教育得到普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普遍提高。新员工进入企业的第一件事就是安全培训,这已� 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也已成为企业常态化工作。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得以强化,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

再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以健全,QHSE体系建设越来越普及,以HZAOP手段分析危险源正在兴起。

还有,建设本质型安全企业已成为化工企业的普遍追求。越来越多的化工企业把打造本质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围绕人、机、料、法、环安全生产五要素开展“零事件单位”创建活动,更加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经过10年的努力,化工行业“以人为本”的责任关怀理念普遍树立,实施责任关怀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先进、健全并严格执行,危化品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的势头得到了根本性扭转。

今年我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虽然10年来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总体良好,但也存在着不少显而易见的问题。如在活动中出现了形式大于内容、敷衍多于责任、口号过于落实等不良倾向,值得我们警惕和重视。我们时刻不能忘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没有责任,就拿不出具体过硬的安全措施;而没有落实,再完备的措施也是枉然。就化工企业而言,安全生产,永无止境。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2、“三违”的范围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

2.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1.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2.1.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

2.1.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2.1.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

2.1.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

2.2.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2.2.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

2.2.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

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

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

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3.1、上班之前饮酒的;

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

2.3.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3、反“三违”的管理

3.1、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2、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3.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5、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4、特别规定

4.1、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4.2、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对负责人的处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5、“三违”行为的处罚

5.1、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5.2、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3、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6、奖励

6.1、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6.2、个人因制止违�

7、附则

7.1、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认真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司生产的生命线来抓,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的水平,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对车间安全生产的要求和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车间每季度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培训要有记录,并对培训进行考核验证。

4、车间每周对全车间的安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各班组当班期间必须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车间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有毒有害岗位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应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8、动火作业必须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办理动火作业证。

9、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敲击、碰撞,禁止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靠近高温热源。氧气、乙炔在使用时摆放距离不小于1.5,乙炔应立式摆放。

10、登高作业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要佩带安全帽。

11、进入生产区域内严禁携带火种,不得有吸烟行为,举报携带烟火或吸烟者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于保密。

12、必须保证公司的消防通道的畅通,任何人员不得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设备、产成品和原、辅材料等物品。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7

化工企业正逐步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已成为人们心中的安全隐患。从而,企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被各地方政府机构所关注。

首先,环保作为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是很多企业应该考虑的头等问题。政府对于化工区的选址,需确保附近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据环保局调查,很多化工企业存在选址不当,没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等问题。特别是很多企业沿江河而建,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居民饮用水构成严重威胁;有些企业甚至把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水直接倒入河道,不但污染了河道,还使大量鱼类生物死亡,影响了生态环境。除此之外,而存在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他们造高烟囱应付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敷衍了事。不经过废气处理而直接排入大气的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环境,特别引起人们的呼吸道疾病,还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城市化进程中,工业污染,尤其是化工工业污染所带来的危害往往是难以估计的。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带来灾难性后果。

其次,在化工领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而难以执行。有些地方采用地方法规对化工行业进行治理整顿。根据法规要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安全性低、经济效益差的传统小化工企业。特别是一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不完整、操作性和工作性差,在防范事故的同时,缺乏保护环境的措施,企业安全性责任没有明确到具体个人或部门,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完善的企业。并且,大部分职工素质低,没有安全意识。政府应当将符合产业规划导向和行业标准的企业联合控制,将其迁入专辟的化工园区。除此之外,根据产品的危险程度、工艺深度、污染程度等指标制定科学的'准入制。现代化化工企业必须采用比较先进的、安全性高的自动化生产线。按照生产工艺要求,采用现代化生产用控制电脑和相关的控制系统。对于信息化项目实施的各种产业,比如最常见的油、气等化工产品的生产性质决定了对产品的批次质量的要求严格,不能出现半点差错。而且,油气等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储存和运输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防范,务必要做好防火、防雷措施。

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传统的近代企业主要是靠管理者个人能力、经验等进行的经验型管理。随着企业形式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内部管理也日益复杂,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就相继步入了经济舞台。

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完备的法制和政府作用的合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和法制建设有着内在的联系。特别的化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正常运转要求具备相应的法制环境。而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制定,规范企业的地位,以及企业的内外部关系。

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不执行,违章作业;安全设备和设施不齐全,应准备不配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灯装置缺乏或不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需要资金不投入;安全教育不开展,员工安全意识差;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厂房常年失修,厂区污染严重。还有,员工为很好地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定操作等。

当然,国家和政府给化工企业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它的功能就是保障目标的实现,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达到最优的经济效益。化工企业制度的形成,就是企业的创新过程。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于19《经济发展理论》的出版,标志着“创新理论”的形成。随着技术变革和技术推广位研究对象理论的形成,“创新”得到了发展。在改进生产工艺,企业创新之际,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①企业运行机制的创新。运行机制也即决策机制,该机制的中心环节就是决策主体的确立,它是企业能否良性运作的关键条件。

②企业激励机制的创新。它是激励者根据自己的目标刺激呗激励者采取某种经济行为和不采取某种行为的机制。其中心问题是激励者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达到激励的目标。

③企业约束机制的创新。其机制是企业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受到各种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牵制的机制。内部的企业制度和外部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化工企业保持合理的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经济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制。这样能从反面激励企业主体高效而且合理执行自己的职能协调和发展各方面利益。

最后本人总结到一点:不管是化工企业还是别的企业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做到与政府决策、法律和企业制度同步,绝不违规执行。政府要全力支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参考文献

[1](美)M.阿姆斯特朗。企业行为管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张鑫。现代企业制度概论[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3]高立法。企业生产运作诊断与治理[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化工企业安全标语 篇8

1、效益是大厦,安全是基石。忧患非忧天,预防保安全。

2、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3、勿忘安全须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当刻刻头脑清醒。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5、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6、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7、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8、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10、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

11、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4、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15、生产安全不管企业效益玩完!

16、要想效益好,安全不可少。安全心中想,工作守规章。

17、安全警钟日日鸣,平安大道天天行。

18、我的安全我负责,别人安全我有责。

19、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20、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21、安全在身,家人放心。安全疏忽,苦难缠身。

22、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23、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24、锁链最脆弱的一环决定它的强度,安全最危险的一面决定你的生命。

25、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6、安全勤劳生活美好。

27、客户是上帝,质量是生命,地球是市场,安全是保障。

28、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29、危火、危电、危操作,无危不在;细心、小心、责任心,齐心以待。

30、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具体内容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4.2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4.2.1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2.2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4.2.4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4.2.6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4.3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4.3.1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4.3.2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4.3.3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采取防范措施。

4.3.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4.3.5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4.4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4.4.1各车间负责以下专项安全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检查、供电系统检查、供排水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百一十八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982〕铁安监字第1144号)、《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和本制度,制订厂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标志

第三百一十九条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三百二十条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

第三百二十一条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二条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三百二十四条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 交通线路

第三百二十五条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三百二十六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停留。

第三百二十七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第三百二十八条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第三百二十九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三百三十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米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不得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三百三十一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米,管道不得低于5.5米。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三百三十四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辆

第三百三十五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六条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2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七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三百三十八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三百三十九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本制度第七章和第十二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车辆驾驶

第三百四十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审查,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一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二条 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三百四十三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百四十四条 厂区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一)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二)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三)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彻底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严禁在车辆外侧调车。

第三百四十五条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

(二)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千米/小时,支线为15千米/小时,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千米/小时。

(三)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

第三百四十六条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第六节 车辆装载

第三百四十七条 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二)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三)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五)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

第三百四十八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三百四十九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烧、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栓牢牲畜。

第三百五十条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三百五十一条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三百五十二条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 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三百五十三条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为了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

二、标准化管理组织架构

1、设立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化工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在生产车间设置标准化管理岗位,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3、成立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出具体的标准化管理目标和计划。

三、标准化管理流程

1、标准化管理的流程包括: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2、制定阶段: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

3、实施阶段:将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落实到化工生产过程中。

4、监督阶段:对落实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的过程进行监督。

5、改进阶段:根据监督结果,制定改进方案并执行。

四、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1、建立标准化管理档案,对标准化管理的'过程、计划、检查、评估等进行记录。

2、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和检测规范,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测。

3、提高员工标准化管理意识,进行标准化管理培训。

4、根据监督结果,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标准化管理评估

1、设立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体系,对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收集评估结果,制定改进计划,并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3、通过评估,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化工生产的安全。

六、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审批后执行。

2、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