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的文件精神,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条例如下:
一、成立课外读物审核管理工作组,负责组织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1、成立审核领导组。
组长:刘晓昶
副组长:乔欣
审核成员:图书管理员
2、成立审核工作组。
组长:贾卫红
副组长:周雪梅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备课组长(语文:张海丽、薛芳 数学:孟伟、杨伟宏 英语:顾彦颖、李芳亚 物理:杨静、丁焕银 生物:王丽娟 地理:沈平 历史:安海燕 政治:杜琰 艺术:亢淑怡 体育:郑蝶)。
二、全面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确保校园课外读物的'规范性。
1、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推荐工作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等标准。不得推荐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公序良俗、道德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2、在源头上加强监管,明确课外读物来源。“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确定的图书目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组织任课教师和图书室人员初选目录,学科组进行审读、评议,审核工作组把关、确认推荐结果。禁止包括学校领导在内的全体教职员工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如有发现,学校将对其提出批评并进行相应处罚;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明确其出版来源,并对书籍内容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优化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全面确保课外读物质量。课外读物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师生初选、审核组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图书馆管理人和学生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向学生家长公示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预防家长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不推荐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书籍。
三、认真排查校园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学生自查与互查。通过校会号召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号召学生自觉检查自己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或有疑惑的,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科老师汇报情况;学生互相借阅课外书籍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善意提醒,同时向老师报备情况。
2、教师检查。班主任及各学科老师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学生所读课外读物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干预,防患于未然。
3、家长监管。通过家长会宣传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引导家长关注孩子所读课外读物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篇2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关校园读物的'管理制度。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博雅校园氛围。
学校以图书馆为主阵地,扎实推进课外读物遴选配置和推广利用、加强各学科组与图书馆的联动,支撑和保障课程教学改革。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课外读物管理审核小组,加强组织保障,使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使本校学生课外阅读的推荐、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成员由校长、书记、高校专家(家长代表)、课程教学部主任、行政服务部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等组成。
2.规范配置流程,杜绝问题图书进校园。购买合法、正规渠道出版物是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选购的基本要求。在市、区两级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学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对采购图书源头的规范,严格审查供书单位实体书店资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问题图书进入校园。
3.评议审核推荐书单。认真选择适宜的课外读物。校图书馆的图书配置严格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挑选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并加强馆藏图书适宜性研究。审核小组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严格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学校也接受校友和在校师生捐赠,所有图书均需经过审核小组的严格审核。对受捐赠的图书进行审查,凡进必审,关注“方向性”。由图书馆对受捐赠的图书完成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流通借阅环节。
5.完善清查制度,结合资产剔旧每学期开展馆内图书清理工作,发现不适宜的图书及时下架。
下一步,学校将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要求为契机,扎实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关口,集全体师生之力打造优质的阅读生态圈,以“多读书、读好书”为目标,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篇3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