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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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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筑业企业管理制度 篇1

一、公用印章管理

(一)公用印章要专人保管,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医院或单位以外,以防丢失、乱用。因特殊情况需要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违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

(三)印章管理人员要了解用印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四)凡涉及合同协议等重要内容的,用印后要在印章使用簿上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内容、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等。

二、公函管理

(一)医院开写的所有公函(包括介绍信)要按规定顺序编号,并留下存根备考;

(二)介绍信内容要填写具体明确,不准含糊笼统;

(三)介绍信要填写有效日期,不准无限期使用;

(四)严禁开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空白介绍信时,须经领导批准,持空白介绍信者事后要说明使用情况,并交回剩余空白介绍信;

(五)公函或介绍信开出后,不要随意涂改,如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涂改时,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证实,否则由于涂改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持函(信)人负责。

建筑业企业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根据《XX集团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结合物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所有内部员工。

3、职责

3.1各物业处

3.1.1负责各口员工考勤的统计、监督、管理。

3.2总经办

3.2.1负责对各物业处员工考勤的复核、监督、管理。

4、工作时间

4.1物业公司人员实行每周六天正常班工作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4.2保洁员实行每周六天半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

4.3安防员上班实行倒班制。安防员上下班时间:早班:7:00—15:00;中班:15:00 —23:00,晚班:23:00—7:00。安防员上班需提早10分钟到岗交接班。每个班每隔3天倒一次班,带班班长上班时间同安防员。队长因岗位特殊实行24小时待岗,若有突发事件,随时到岗组织处理,若晚上后半夜查岗(需打卡),次日可于早上10:00前上班。

4.4营销中心标兵岗上班时间: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夜班守卫人员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班时间为18:00-次日早上8:30, 冬季(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班时间为17:30-次日早上8:30。

4.5车管员、监控人员、厨工上班时间依据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5、考勤方式

5.1公司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有特殊规定除外)。凡弄虚作假者,均属违纪行为,一旦发现,按旷工处理;

5.2因特殊原因无法打卡者(如无法录入指纹等),应立即到总经办或指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在《员工签到表》上进行相应的签到,并由部门/处负责人确认。

6、异常考勤的处理

6.1迟到早退

6.1.1凡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含)扣5元,10分钟(不含)至30分钟(含)扣10元,超过30分钟-2小时(不含)的扣发半天工资;

6.1.2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不含)者,全部予以双倍扣款。

6.1.3班长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无论公事私事)或中途外出,需事先电话告知公司负责人,否则以旷工半天处理。

6.2旷工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6.2.1无故缺勤两个小时(含)以上;

6.2.2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批准、私自外出);

6.2.3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6.2.4旷工薪资按正常上班薪资的200%扣发。

6.2.5当月累计旷工2天、全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及年终所有奖励,根据《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处分规定》按严重违纪处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7、外出登记

7.1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事先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按实际外出时间注明往返 时间并标明去向。员工外出登记由其部门负责人批准;如因部门负责人外出、出差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的.,应及时报总经办备案;班长以上人员外出应报公司负责人同意并到总经办报备,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后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外出不登记或登记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扣30元/次,部门负责人对外出登记审批把关不严连带扣30元/次

7.2若有特殊情况直接在外办理公务,无法在有效时间内打卡的,应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事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补办外出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旷工处理(详见6.2)。

8、请假规定

8.1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8.1.1员工请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

8.1.2员工请假至少应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报送总经办存档。员工已办理请假手续,班长以上人员超过1天方报送总经办的,班长以上人员每次予以扣款5元。

8.1.3因突发事件(如突然生病等),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核准,并应于上班后的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上班后超过1天才补办手续的,每次予以扣款5元。事前无请假手续,事中未及时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的,事后补假不享有相关福利(如病假薪资、路途假、慰问金等);

8.2请假审批权限(不论假别):班长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由部门/处负责人批准; 1天(不含)以上,3天(含)以下由部门/处负责人初审后,报总经办审批;3天以上,由公司负责人批准;班长及以上人员请假/调休均需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公司负责人请假,由集团总裁批准。员工请假十天以上者,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8.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请假,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超过 10天(不含10天)者,若无特殊原因,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8.4假期薪资

8.4.1病假扣日工资的30%,月累计超过3天者,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住院除外)。连续病假3天以上者,事中及时电话报部门/处负责人及总经办核准,事后5天内提供医院住院证明方可按病假处理。

8.4.2事假按日工资的100%扣除。

8.4.3婚假、丧假、陪产假在批准范围内按全额工资(含绩效)发放。具体时间及其他规定详见《物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8.4.4产假。女员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内,停发工资,可得到生育津贴。若员工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已实行生育保险统筹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统筹的,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按照员工本人月工资总额(不含绩效)的70%支付。

8.5请假期间不享有补贴。

8.6除病假外,正式员工才能享有各种带薪假日。

8.7员工的考勤行为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9、加班及调休

9.1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在休息日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确认单》中的加班 联,由其部门负责人、总经办签字认可后加班,员工加班一般用调休形式处理。加班时应按照规定进行打卡,加班时间以考勤记录为准;

9.2调休:员工的加班时间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安排其他时间调休。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加班确认单》中的调休联,由其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由总经办备案。

9.3物业处主任、主管、各部门正/副经理、公司总部人员因完成本职工作而需要延时工作、或因突发事故需履行工作职责而赶赴现场处理的,一般不予以计算加班,不作补休处理;

9.4鉴于物业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每逢节假日、大年三

十、休息日等,物业处主任、主管、各部门正/副经理、公司总部人员、各物业处财务人员均应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值班安排,确保假日期间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班长以上人员每日应开通手机、对讲机,确保24小时通讯正常,如遇突发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控制与善后处理,并及时报告,否则按旷工、工作失职、违反《物业公司员工违纪及处分管理办法》等违纪处理。

10、记录

10.1《员工请假单》W-RS-008-A

10.2《加班确认单》W-RS-009-A

10.3《员工外出登记表》W-RS-010-A

10.4《员工签到表》W-RS-011-A

11、有关文件

11.1《物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11.2《物业公司员工违纪及处分管理办法》

12、附则

建筑业企业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__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__元以下或价值在20__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