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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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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本页是细心的小编给大伙儿找到的6篇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车辆管理制度 篇1

1、施工现场道路、车辆交通实行统一管制。

2、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否则取消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资格。

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等。

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

6、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

7、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

10、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杂物。

11、对驶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车辆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车车辆资料交给汽车站,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 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汽车站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一经发现,

2、汽车站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前后四轮的定位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汽车站安检管理人员检查车辆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运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汽车站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3

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校安全处为校内所有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条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工亲属、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凭“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3.凡参加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五条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2.严禁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

3.基建各类工程车必须到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线路上行驶。

第六条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学校根据校舍改造情况给各部门划分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需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内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3.爱护停车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及其他车辆,导致损坏的',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不要在停车场乱扔垃圾,保持停放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场地内擅自维修,清洗车辆。

5.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6.来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安全处批准。

第四章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七条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停车落锁,严禁乱停乱放(学生车辆不准放在教师停车区域)。车辆在校园内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第八条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骑车出入校园,有特殊情况请家长接送或打车回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十条学生尽量不要骑一些高档山地车和电动自行车上学。

第五章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先与教职员工签订“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然后办理“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原来办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违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第十三条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巡逻督查,对违规定行使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以通报或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此办法由临沂一中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遵循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一律按本办法执。

车辆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本着节约成本,降低费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现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油罐车司机除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员及行驶规定驾驶员及行驶规定。

1、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并有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和健康证明;

2、驾驶员是车辆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运行负监管责任,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危货车辆。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证件。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野蛮行车,不开英雄车,因个人行为违章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出车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检查接地线、灭火器、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驾驶员要认真负责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输和保养。车辆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放在便利和显眼的固定位置,不准随便向他人转借,并且要经常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6、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前,公司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承运表随车携带一趟一填(接卸人必须签字)。当日安排的运输任务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以保证景区观光车不断油,若不及时报告,造成任何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7、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未经批准,严禁车辆在外过夜,严禁无关人员搭车,不得在驾驶中吸烟,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8、油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80公里/小时以内,国道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60公里/小时以内,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下陡坡及慢长坡不得空挡滑行。遇有雨、雪路况时,车速必须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车辆在公路上强行超车、飙车、占道逆行等,临时停车或遇有故障时,在高速公路应将车停在停车带,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一般国道应靠右停放,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9、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提前减速。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10、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早退,不迟到,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

11、在对观光车实施加油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抽烟、打接电话和做出其他威胁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车辆维修规定

1、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理。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他地方修理的,修理费自理。

2、对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选择具备有危货维修资质的企业对车辆进行修理。对需要动电、气、氧焊修理的车辆进行修焊前要做好清洗准备工作。罐体进行蒸汽吹扫时间不少于12小时。清洗完毕的车辆必须进行焊前检查,是否达到修焊的条件。切断车辆电源打开罐盖,并使用换气装置对罐体内挥发的油气进行排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修理过程中不得中断排放。认真检查车辆周围有无危险隐患。(有无闲杂人员、有无危险明火、上空有无高压线路等)对车辆罐体进行修焊过程中,必须有安检人员或监修人员在场监护。私自对车辆其它部位进行电、气、氧焊修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3、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填写报修单,注明修理项目,报经办公室,并得到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项目,一次填清,原则上不允许增加维修项目或增加维修费用。送修理厂维修车辆,驾驶员应自始至终参与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修车质量。车辆小修由驾驶员负责,但事前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停车修理。

第四条、油罐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景区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油罐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油罐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在出发前往景区进行加油时,司机应主动登记,并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发车前必须接受公司管理人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有无危险品运输牌照、静电接地链,有无灭火器、星火熄灭器等),未经同意车辆不得私自发出;

4、油罐车在使用工程中严禁操作人员穿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并禁止吸烟和使用手机以及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行操作;

5、车辆加油过程中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6、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等;

7、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8、车辆停靠时严禁堵塞景区或公司消防通道;

9、在加油过程中,驾驶员不能离开现场,防止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第六条、油罐车罐装规定

1、油罐车所必须在所规定的加油站定点加油,各油罐车司机在开展工作需加油时,必需填表(油罐车加油管控表)申请后由公司领导或车辆管理员签字生效方可加油。

2、油罐车驾驶员根据申请表上所批加油数量加油。不得多加,少加,或者更改单据数量。

3. (油罐车加油管控表)一式两份办公室及油罐车驾驶员各持一份。

第七条、车辆管理

1、驾驶员必须做好油罐车的日常保养,并定期检查油罐车的使用情况,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油罐车使用效率。

2、油罐车发生设施设备或油料被盗或丢失,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3、因驾驶不慎,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酌情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第八条、油罐车车载监控设备管理

1、公司油罐车管理工作人员对车载终端设备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维护、管理。

2、车辆驾驶员对车载终端设备要爱护,不得私自动用车载终端设备,若驾驶员私自动用设备发生的设备损坏,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驾驶员故意损坏车载终端和有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购置、维护、安装费用外,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车载报警装置除紧急求救外,不得随意启动。

5、驾驶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道路、气候等异常情况,必要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

第九条、处罚条例

1、故意损坏车载终端设备或故意断电或者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造成无法实施监控作业和正常监控的按公司《惩戒制度》惩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他责任。

2、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除承担违规处罚意外,还要按照公司《惩戒制度》接受公司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第一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予以待岗处理处理,并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一年内多次(三次以上)违反交通法规的公司将实行开除处理。

3、车载终端发出超速报警后据不采取措施的处罚___元。

4、不按规定线路或随意改变路线行驶的处罚___元。

5、在确定的交通事故黑点、危险路段或者严格限速路段超速行驶的处罚___元。

6、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严禁私自带人(安排的工作人员除外),私带他人的处罚___元。

7、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处罚___元。

8、对多次违反处罚条例的,根据公司《惩戒制度》惩戒金额进行加倍处罚。具体扣惩金额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第一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二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三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四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五次、第六次……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篇6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经营、厂内运输、其他运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所在区域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各生产单位部室对辖区范围内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单位、相关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将车辆转交给他人驾驶,如需要经主管人员许可。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沉着稳重。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区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厂区道路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主干道限速为15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出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所在单位办理手续,且通知相关部门备案。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