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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规章制度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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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本文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家人们整理的化验室规章制度优秀8篇,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1

化验室管理制度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2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保证各项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以及性能良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切生产设备设施的购进,各生产单位根据需要向公司提出采购计划,经总经理签字后进行购买。

二、购进的生产设备设施,财务要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明细卡片,设置设备设施台账,以便随时掌握生产设备设施的新旧程度、维修情况、设备设施情况。

三、生产设备设施实行厂长负责与专人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即厂长对厂内生产设备设施必须要亲自过问,随时检查,掌握情况。专管人员要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操作以及维护工作,随时保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四、大型设备设施要由设备专管人员操作,不得让不懂和不熟悉的工作人员操作。若违反造成损坏,由专管员和责任人共同承担损失。

五、生产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操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若因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的不安全事故,以及设备设施损坏的,应追究有关责任,造成较大事故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六、大型设备设施(如生产厂房、包装厂房),不能随意搬迁,同时应随时维修,根据生产需要予以改造。

化验室规章制度 篇4

1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应注明"急"字。

2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检查核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

4 、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 、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 、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 、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 、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5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规章制度 篇6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装。

2、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3、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等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4、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化验室内大量存放。贮存和使用应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5、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降温后在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6、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厨中进行。

7、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

8、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9、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好,若用石膏包封的可以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捶击,敲打以防破裂。

10、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11、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2、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瓶口对人。

13、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om、NO2、H2S、SO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厨中进行。

14、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5、化验室内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6、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窗、门等,确保安全。

17、化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7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国家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食品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遵守本厂产品质量标准,做好原辅材料及产品检验、分析工作,确实把好质量关。

4、实验情况及时分析,数据要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并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整洁、规格。

5、化验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6、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半成品和成品检测的工作,定期检查、保养,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7、玻璃仪器的洗涤,必须遵守清洗规章制度,以达到分析项目准确无误。

8、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9、人为损坏化验室仪器、设备,根据情节给予赔偿。

10、检测产品质量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指出整改措施与建议。

11、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化学试剂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事故发生。

12、下班前关闭门窗、水、电,确保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安全。

13、化验室闲人免进

14、化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公司纪律要求予以处罚,甚至除名。

化验室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满足检测实验室规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伊利集团原奶事业部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3、工作内容:

3.1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3.1.1健康规范:化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上岗须持当年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化验员需持化验员证。

3.1.2着装规范:工作时间化验人员必须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净、整洁,无衣袋撕裂、无扣等现象,工帽须将头发完全覆盖,长发应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进入卫生间,出工作区域不允许穿工衣。

3.1.3装饰规范: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应妆饰得当,不可佩戴首饰。

3.1.4行为规范:

3.1.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在工作区内随地吐痰。

3.1.4.2工作时间不允许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得睡觉,聊天、看闲书,不得无故脱岗、窜岗,接私人电话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工作,交接班时秩序井然。

3.1.4.3化验室不得饮食,不得用检验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内及化验室内,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厂区。

3.1.4.4一律不允许在检验工作区清洗晾晒(可在清洗间打晒),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当班人员及卫生责任区人员负责各自卫生区(包括桌面、地面、墙角、水池、窗台、仪器、容器、试剂架等),检验过程中随时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现场整洁。

3.1.4.5有事须提前向负责人及当班组长打招呼,准假后方可,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3.1.5文件规范

3.1.5.1化验室的文件书籍由体系员保管,工作期间可在现场查阅书籍,在下班前必须交还体系员处;带出化验室的书籍,借阅者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3.1.5.2对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验室以外人员借阅时,必须经化验室主管同意,在借阅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复印,并严禁向企业外部的人员泄漏。

3.1.5.3借阅的文件书籍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续借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3.1.5.4每人借阅的文件书籍保留不得超过两周,以免影响工作需求。

3.1.5.5借阅过程中要保证书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监督检查:化验室主管随机检查本部门人员的文件执行情况。

3.1.6现场卫生管理

3.1.6.1地面无污迹、油腻,无杂物,墙壁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墙角、柜底无奶垢、杂物。

3.1.6.2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牛奶及试剂残液。

3.1.6.3水池内无残留牛奶、药液、油腻,无玻璃碎渣及杂物;抹布、刷子等干净整齐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畅,地漏处无杂物,无异味,异臭。

3.1.6.4各种玻璃器皿表面洁净、无污迹,按要求整齐放在指定位置;各类容器内壁不得有油腻、杂物、异味、异臭。

3.1.6.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检测仪器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过滤网的清洁;设备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定期更换干燥剂,天平室随手关门。仪器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3.1.6.7干燥器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更换干燥剂、涂凡士林;冰箱、药品柜等物件摆放整齐,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1.6.8工作台、微机桌、办公桌上记录、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即收起,不得无人时仍摊开;椅、凳用完及时归位。

3.1.6.9及时清倒垃圾,不得溢出,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3.1.6.10卷柜只许存放各种资料、文件,并分类陈列,摆放有序。

3.1.6.11冰箱内的样品试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且有标识,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药品柜内试剂按液体、固体及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尘土。

3.1.6.13药品架上的各种试剂同一性质的摆放在一起,且依照试剂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顺序摆放,不可放无关东西。

3.1.6.14工作台柜内杂物及时清理,要求干净整齐。

3.1.6.15清洗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6.16每周六卫生大清扫。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阀。

3.1.7.2电器要求停用时断电的必须及时断电,需连续工作的仪器每日须经常检查电源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有虚插现象,线路是否杂乱无章。

3.1.7.3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器材,遇紧急事件冷静处理。

3.1.7.4白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开灯。

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职体系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对于借阅的实验室书籍,若有破损要按原价的10%,对借阅人进行经济罚款,若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对于不易买到的重要书籍要双倍进行罚款。

3.2.1.3工作期间查阅的书籍乱放,看后不及时交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2.1.4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体系员未及时送检玻璃量器,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罚款10元/次。

3.2.2.3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组长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组长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4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5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6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组长进行罚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2.7办公品由统计统一负责,出、入帐不符时给相关责任人10元/次的罚款。

3.2.2.8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组长进行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3投诉、抱怨制度:为确保相关业务部门及奶户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有疑义时,各类抱怨及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据、检验信息咨询:

3.2.3.1.1关于质量检验票据类的问题,由统计负责核实、解释,如因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检验数据、撤回有误票据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3.2.3.1.2关于检验结果疑义的问题,由当班化验员负责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负责及时更正并通知统计员,由其按要求执行。

3.2.3.1.3如奶户对当日牛奶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化验室要求及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2.3.1.4关于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化验员作出尽可能科学、详尽的答复。

3.2.3.2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关于检验效率、准确率、信息反馈及时性等问题投诉,化验室应及时合理安排、调整,满足要求。

3.2.3.3对奶户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奶户,如情况属实按照化验室制度对相关人员考核。

3.2.3.4化验员被客户投诉,经证实是检验人员行为引起的,罚款50元/次。被投诉超过三次,该检验员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4原始记录

3.2.4.1检验员对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每有一项未填写,罚款10元/次,两项未填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2检验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数据,凭事后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罚款10元/次。

3.2.4.3记录出现错误,随意涂改或不盖章(签名),每有一处,罚款10元/次,两处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4审核人发现检验员原始记录结果计算错误,对检验员罚款20元/次。

3.2.4.5原始记录中数据计量单位错误,或有效位数保留错误,罚款10元/次。

3.2.4.6检验结果未按要求的时间下发,对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7由于检验员结果计算错误,记录审核人未发现,从而造成检验报告错误并下发,则对检验员和记录审核人分别罚款10元/次;

3.2.4.8由于检验记录字迹不清,导致化验结果票据录入错误,对填写记录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9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未交接好样品或未认真填写《奶样交接记录表》,导致样品丢失或工作延误,罚款10元/次。

3.2.5内审:质量体系审核每发生一项不符合,相应责任人承担双倍罚款。

3.2.6人员

3.2.6.1培训人员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工作,罚款10元/次。

3.2.6.2培训人未及时整理培训档案,罚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以不合格计。

3.2.6.4培训后进行理论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考核成绩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奖励20元/次。

3.2.6.5在岗人员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则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连续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岗,则向综合科提出对该人员的解聘申请。

3.2.6.6闭卷考试时,相互说话、抄袭,根据情况扣当事人考试成绩的5-10分。

3.2.6.7泄露试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3.2.7设施和环境条件(内务管理部分)

3.2.7.1所辖卫生区域不整洁,垃圾清理不及时,罚款10元/次。

3.2.7.2实验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实验现场(所用物品未及时归位、设备未清洁、台面未清洁、未清洗各自实验所用器皿),罚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品排放,罚款10元/次。

3.2.7.4办公室内更衣柜门敞开,水杯、毛巾随处乱放,影响室内整洁,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2.7.5进入检验工作区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罚款10元/次。

3.2.7.6在检验工作区域吃东西、放日常用品,罚款10元/次。

3.2.7.7未经化验室主管许可,随意领私人进入检测区域,罚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造成实验影响,罚款50元/次。

3.2.7.9检验人员下班前未做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汽、门、窗等),罚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严格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擅自更改检验方法,罚款50元/次。

3.2.8.2化验员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罚款20元/次。

3.2.8.3检验结果误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罚款10元/次。

3.2.8.4弄虚作假,虚报结果,一次降为实习化验员,两次退人力资源部。

3.2.8.5检验结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复检,罚款20元/次。

3.2.9设备

3.2.9.1未完全按设备的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3.2.9.2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使用记录,罚款10元/次。

3.2.9.3设备责任人未保管好设备附件造成丢失,罚款50元/次。

3.2.9.4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使用人未填写设备损坏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责任人进行联系检修,罚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写恒温设备的监控记录,罚款10元/次。

3.2.10样品处置:样品管理员未按样品管理制度保留样品,罚款10元/次。

3.2.11质量保证

3.2.11.2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1.3检验员对保留样进行重复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2结果报告

3.2.12.1报告编制人未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罚款20元/次。

3.2.12.2报告编制人编制检验报告出现轻微错误,罚款10元/次。

3.2.12.3报告审核人未认真审核以致报告错误并下发,视情节轻重,对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罚款10-100元/次。 3.3化验室保密制度

3.3.1严禁将企业内部的机密向企业外部人员泄漏,以免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

3.3.2化验室保密范围

3.3.2.1客户样品和客户的全部资料及商业秘密等;

3.3.2.1检测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

3.3.2.3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3.3.2.4化验室上报主管单位的有关数据、报告、计划书等文件;

3.3.2.5化验室拥有的一切检测技术和技术成果;

3.3.2.6所有外来密级文件、资料等;

3.3.2.7集团产品的企业标准。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样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时存档。借阅或查阅保密范围内的文件、技术资料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3.4检验报告签发前,结果应对外保密。发放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按规定范围发放和使用,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将文件携带外出。

3.3.5实验室的微机,除内部人员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开机密码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并严禁对微机内的文件随便拷贝、打印;电子版的结果报告应由档案管理员加文档保护密码,严禁外人翻阅。

3.4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随意打开,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4.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4.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3.4.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3%-5%的来苏儿溶液或0.1%的新洁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或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4.6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4.7无菌操作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4.8接样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吸过菌液的吸管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4.10无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检测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环境不合格时,需要对微生物室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菌。

3.4.11微生物检验每班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细菌总数做一盐水对照、一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一空白培养),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实验后,需用体积分数为2%的来苏儿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4.13样品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应先高压灭菌后,再进行处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4.14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

3.5化验室培训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则

3.5.1.1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

3.5.1.2员工的培训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3.5.2培训内容

3.5.2.1通用性知识:

3.5.2.1.1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3.5.2.1.2国家法规制度;

3.5.2.1.3计算机操作;

3.5.2.1.4乳品知识。

3.5.2.2专业知识、技能:

3.5.2.2.1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化学基础、分析化学、计量基础知识、微生物学、乳及乳制品的基础知识、乳及乳制品的检验基础知识。

3.5.2.2.2检验技能:原料乳的检验、乳制品的理化指标检验、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3.5.2.2.3仪器操作:已具备的仪器的操作和新进仪器的操作;如全组组分分析仪、FC、凯氏定氮仪、体细胞检测仪等。

3.5.2.3其他:诸如礼仪、道德品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5.3培训讲师

3.5.3.1培训工作采用专职讲师、兼职讲师与外聘讲师相结合的方法。

3.5.3.2根据培训需求,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3.5.3.3根据培训需求,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开课。

3.5.4培训流程

3.5.4.1年初,根据对化验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后,制定出培训计划草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要求、课程设计及预计费用)。

3.5.4.2计划内的培训由本部门填写《培训项目申请表》报综合科,批准后由本部门培训人员组织实施,综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计划外的培训,首先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合科审核认可,方可予以培训。

3.5.4.3要求组织者提前2天作出培训计划,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培训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负责人请假,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5.4.4培训老师认真填写培训记录,组织者负责保存、整理相关记录,并存档。

3.5.4.5对于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培训,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选派人员参加。

3.5.4.6培训后,由化验室主管予以审核、评估,计入员工档案。

3.5.4.7组织者定期对所有培训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可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具体为理论考试2月进行1次,操作考试每月进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通过考核来验证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项目,同时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训。

3.5.5新进员工培训

3.5.5.1化验室主任安排新进人员的培训,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化验室主任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或派出。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派出,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或派出。

3.5.5.2岗前培训内容:乳品检验基础知识、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检验流程。

3.5.5.3新聘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化验员资格证书考试。

3.5.5.4岗后培训内容:国际及国家质量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常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精密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4、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执行。

5、发放范围:杜蒙分公司化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