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管理制度【最新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上下班管理制度【最新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上下班制度 篇1
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1、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公司全体员工
2、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2、1公司员工凭厂卡在上、下班规定时光内进行打卡,公司相关部门经过考勤系统进行相关数据收集。
2、2保安、实习生经过考勤钟进行打卡。
2、3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与全勤奖挂钩,考勤与年终奖挂钩。
3、员工考勤标准、纪律
3、1日常考勤
3、1、1公司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光为:
班次一:上午8:00至12:00;午时1:30至5:30、
班次二:上午7:45至11:45;午时13:15至17:15、
其它特殊部门工作时光见附表—、二—《员工班次设定表》《员工打卡时光设定表》。
3、1、2正常情景下员工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光。特殊情景下因生产需要的部门会安排周六加班,周日休息。
3、1、3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光内上班的,按迟到计算,未按正常时光下班的按早退计算。
3、1、4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时数累积超过15分钟的,不计所有迟到或早退时数内工资(计时员工按每小时基本工资核算,计件员工按基本工资为450元进行计算),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3、1、5正常上、下班时光内未经请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计时员工不计旷工时数内工资,旷工员工取消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不计发当时所有未发放工资及全勤奖。
3、1、6当月各类事假累计时光4小时以上(不含4小时)的,不计全勤奖;当月病假1天以上(不含1天)的,不计全勤奖。
3、1、7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光段、在规定打卡机处进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不得未上班偷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执行相应行政处理;未上班偷打卡按旷工计算,不计当月全勤奖。
3、1、8未打卡员工必须在1天之内到人力资源部签卡,不按时签卡者,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受理核算其当天工资。
3、1、9员工每月可签卡两次,签卡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当月全勤奖,因公事(含出差不到1天的)和请假员工签卡除外。
3、2出差考勤
3、2、1员工出差1天(含1天)以上的,出差之前均应填写《出差审批表》,主管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出差审批表》交由人力资源部考勤。特殊情景需延长或缩短出差时光的,回公司后24小时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延长工缩短出差手续,即按《出差审核表》填写“实际出差时光”,并再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再次审批。
3、2、2无特殊情景不按出差程序审批的,按缺勤处理。
3、3请假考勤
3、3、1请假员工需填写请假单或供给相关证明文件,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考勤。
3、3、2有工具、厂服等物资的`员工,请长假前需将相关工具、厂服等交指导工(班长)或相关负责人,并由指导工(班长)或相关负责人在请假单签名处签名确认,人力资源部依此办理手续。
3、3、3请假7天(含7天)以上人员视同长假人员。长假人员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长假手续,即递交厂证、并做相关登记。未上交厂证或未配合做好相关登记人员,视同旷工处理。
3、3、4长假到期员工,需在回厂后24小时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请长假提前回厂未及时销假的,以实际假单日期处理;请长假推迟假期未在回厂后24小时内销假的,延长的时光视同旷工处理。
3、4加班考勤
3、4、1加班人员须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相关人员审批,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加班时光内按规定时光段打卡;未上交经相关人员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或未打卡的,均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3、5保安、实习生考勤
3、5、1保安员考勤经过考勤钟进行,每月底人力资源部汇总,并供给给财务部,并依此核算工资。
3、5、2实习生考勤经过考勤钟进行,新来实习生到人力资源部实施登记后,考勤经过西门保安处考勤钟进行考勤。
4、请假、加班程序及假期标准
4、1请假手续办理
4、1、1请假前由员工本人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年月日,小时假需写清具体时光段,并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负责在请假单上标明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类别。
4、1、2请年假前先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应享受年假天数,再由请假人填写《年假申请》,写明请假年月日,交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考勤。
4、1、3请病假需供给镇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婚假需供给结婚证明;计划内生育产假需供给准生证明、出生证明,无准生证明视同事假处理;丧假需供给死亡证明。
4、2请假审批权限
4、2、1经理级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2、2主管(助理主管)级人员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
4、2、3指导工(班长)级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
4、2、4普通员工请假1天(含1天)以下的,由指导工(班长)、主管(助理主管)审批,1天以上的由指导工(班长)、主管(助理主管)、经理审批。
4、3加班手续办理
4、3、1加班人员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
资源部对加班审批程序进行监督确认。
4、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加班的人员,进行抽查了解,并将异常情景供给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此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4、4各类假期标准期限
4、4、1产假标准期限:90天
4、4、2婚假标准期限:3天
4、4、3年假标准期限:工作满1年享受6天年假;工作满3年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满5年享受14天年假。年假必须在当年休完,当年未休完的一律作废,不可累计至第二年休。
4、4、4丧假期限:1至3天丧假界定范围: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享有丧假。
4、4、5工伤假(工伤医疗期):按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5国家法定假标准
元旦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3天
国庆节3天
5、请假、法定假、加班工资计发标准
5、1请病、事假人员请假期间内不计发工资。
5、2请产假、婚假、年假、丧假人员请假期间内,属计件人员的按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计发;属定薪人员的按月度基本工资计发,工作天数均按26天标准核算;工伤假按工伤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5、3加班工资计发标准
5、3、1管理人员、写字楼文职人员,周日加班计算加班费;计件人员加班均计加班补贴。
5、3、2计时员工加班,按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换算成每小时平均工资,工作天数按26天进行计算,实际加班时数乘以平均小时工资即为加班工资。
5、3、3计件员工加班除计算计件工资外,并按每加班一小时补一元加班补贴规律进行加班补贴计算。
6、部门职责
6、1人力资源部职责
6、1、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包括日常考勤、出差考勤、加班考勤、各类假期考勤的相关资料统计,并将相关数据供给给财务。
6、1、2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加班申请的审批程序的监督管理。
6、1、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请假审批程序的监督管理。
6、1、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进行考勤;负责对违反考勤纪律员工进行处理。
6、1、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纪律的宣传及监督执行。
6、2财务部职责
6、2、1财务部负责依据人力资源部供给的考勤统计资料核算工资。
6、2、2财务部负责凭人力资源部供给的员工加班审批表、出差申报表对照人事系统打卡情景进行贴合性审核,并依此进行工资核算。
6、3其它各部门职责
6、3、1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监督本部门员工按规定考勤,对违反考勤纪律员工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6、3、2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做好相关考勤纪律或制度的宣传。
7、员工违反以上考勤纪律,均可依实际情景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
上下班制度 篇2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光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光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职责。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职责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光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景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013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光为:生产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光为上午:8:00—12:00
午时打卡时光为:13:30—17:30(办公室)
呈:生产部车间、数码车间、品检部、办公室
上下班管理制度 篇3
一、员工应做到
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厂区。
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二、单位应做到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性地对员工驾车进、出厂戴安全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要掌握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情况。
4、厂区内各类车辆应限低速行驶,并定点停放,停车棚(库)设置安全提示牌。
5、鼓励职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离厂区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单位应为其提供夜间休息场所。
6、厂(矿)区内租赁、外包、外协的铲车、挖机等特种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其整改或责令其停止作业。
7、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在市区因公外出时,必须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条件许可时企业应为其派车。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