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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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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具有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1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交接班人员提前十分钟到岗,就餐时有人在岗,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设备

10、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通讯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

11、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看视频、上网聊天、听音乐看书等,不准在机房设备上运行非系统设备配置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12、监控员必须负责监控室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13、未经保卫处领导允许,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掉电源或关机

(二)管理准则

1、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2、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4、接值班电话必须用文明语言、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

5、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6、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7、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8、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电话、打私人电话;对讲机保持电量充足和信号畅通

9、不得无故间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泄露

6、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2

一、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三、电视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1、交接班登记簿。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簿及交接清单。

3、设防记录登记簿。

4、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簿。

5、故障排除登记簿。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3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和接到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保安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主管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下棋、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警专线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期颁布的各类制度、规定继续有效,但凡与本《规定》有抵触者,均以本规定为准。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4

1、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象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周一负责将一周的录像进行备份,以备学校检查。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噪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关于110报警器操作的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责任意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天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或报警。

2、晚上教师下班静校后6:00防盗器要及时布控、早晨7:00及时解控,密码要做好_工作,保持布控解控设备的整洁卫生。

3、遇有情况报警时不得擅自离开传达室,更不能擅自持木棒、手电筒外出查看情况,更不能在校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做主向110汇报一切正常,要善于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时和110联系并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解控,要在110干警到达后再进行解控。

4、当早晨有教师早到校引起报警器报警时,要及时向110干警说明情况。

5、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5

为保证校内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保处负责监控室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监控室进行负责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监控系统由专人负责维护。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有意破坏监控系统劳动工作纪律的人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四、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安保处监督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六、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安保处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申请表方可查阅。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噪电器设备的地方。

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十一、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安保处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十二、监控人员或专业维护人员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解决。

十三、专业维护人员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上报更换。

十四、监控人员确保监控镜头设备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确保安全。

十五、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十六、监控设备设施财产安全责任区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设施设备赔偿界限

1、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工作失职,指挥错误,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

(4)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与生活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与损坏。

2、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的检修,试运行等),该损坏属不可预见性。

(2)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3)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十八、赔偿处理办法

1、低值(800元以下)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室主任处理赔偿事宜。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批准,安保处备案执行。

2、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由事故所在室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学校和安保处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额度较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机关报案),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经学校及安保处批准执行。

3、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重责任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由学校主管校长主持有关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并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安保处,总务处)协同处理。有关处理决定必要时报校长,有关文字材料报安保处备案。

4、损坏,丢失的设备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合理议价。

5、对低值仪器/物品(如照相机,摄像机等)的损坏,丢失,要按原价或市价严格计价赔偿。

6、借到家中使用的仪器设备造成丢失的,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对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价的5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总务处批准执行。

7、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小分担赔偿。

8、赔偿工作要在学校总务处确定的赔偿金额和期限内完成。对于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可以采取适当行政措施。

9、对于严格执行《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爱护校产,能对损坏、浪费、盗窃等不良现象进行斗争的个人或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九、本管理制度经领导同意后即刻生效。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6

一、监控室管理制度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篇7

学校监控录像查阅是针对有损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而提供。原则上只对校内人员、事件提供查询。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查询,需持相关证明材料来校查询监控录像。为规范监控录像的管理,确保各监控区域的监控录像资料不外泄、不遗失,特制订本制度:

为规范使用校园视频监控,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及校园安全服务,保护个人隐私,特对安防视频监控查询事项规定如下:

一、校内师生员工在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或其它利益受到侵占时,可提出申请查询监控视频。申请查询时,应先填写《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中心录像查询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在监控中心分屏进行查看。

二、校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拷贝监控视频时,由部门与保卫处协调,在填写《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监控中心录像查询审批单》后,由保卫工作人员陪同查阅。

三、公安机关或保卫处内部人员因办案需要需调阅、拷贝视频监控时,由技防科报处长审批后进行。

四、任何查询、调阅、拷贝视频监控的人员,应积极配合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每天前来调阅监控视频的相关记录,未经允许,不可私自调阅、拷贝校园任何区域的视频监控。

六、监控视频调阅审批权限

1、一般事项及区域视频监控查询由处长审批;

2、重点区域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查询由处长或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八、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可在报处长同意后,紧急使用视频监控。

七、监控录像查询程序:查询人员填写监控查询登记表→所在院系核实并盖章→保卫处审批→进行录像查询→做好查询记录。

八、监控录像必须按规定和指定时间段内查询相关监控录像。

九、在查询监控录像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拍照、录像等形式存储录像资料。

十、查询录像期间,不得查询与事件无关的内容。不得室内喧闹、相互议论。

十一、查询结果汇报至保卫处工作人员,不得隐瞒不报或误报查询结果。

十二、监控查询人员必须做到查询结果保密,监控范围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十三、不得在监控查阅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必须严格保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查询人员需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如有违反制度者,将根据学校有关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至公安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