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者队伍计划之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局党组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个别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
开展警示教育是认真汲取康仁兵案件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律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实际行动。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目标
(一)全县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全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全县律师诚信执业信息档案。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互相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监管、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查处流程、明确查处期限、建立投诉查处考核机制,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做到“应查必查,应处必处”。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五)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所内运行程序切实规范,“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
(六)进一步拓展律师工作,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的联系与协调,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警示教育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讨论。通过揭披个别的违纪违法情况,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剖析个别违纪违法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结合我县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