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汇编11篇)》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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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本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我区大气环境概况及源解析
X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1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42天,为良的天数205天,为轻度污染的天数88天,为中度污染的天数16天,为重度污染的天数1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4%,超过市政府下达65%的目标,空气质量指数在24~257之间,首要污染物为PM2.5、臭氧,PM2.5平均值为0.0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X年1-4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5%,比去年同期上升3.3个百分点,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呈现向好态势。
研究结果表明,我区PM2.5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扬尘、二次硫酸盐和煤烟尘,其分担率分别为28.89%、18.04%、16.50%、10.40%,输入性污染等其他因素为26.17%。因此影响我区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依次为:机动车尾气、扬尘、燃煤、工业有机废气、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等,从而导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二、去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直以来,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向污染宣战、再现碧水蓝天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工作,特别是X年起,更是从调结构、施倒逼、治源头入手,实施大气防治“234行动”,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调整“两个结构”。
即以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全区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1、调整产业结构。坚定不移地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长久大计,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一是加快集聚提升。
严格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整体要求全面开展重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整治工作。截至4月底,全区四大行业整治248家企业中,3家造纸企业、7家制革企业、6家化工企业已全部通过验收;232家印染企业中,159家原地整治企业已全部通过验收,52家集聚搬迁企业已完成验收30家,关停淘汰企业24家(含3家集聚企业),整体验收完成比率92.3%。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
坚持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一方面严格实施环评制度。明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将新建、扩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挂钩,即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目前,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
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优化产业结构,扶持发展先进机械装备制造、高分子新材料、新型建筑工业化等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能,X年,淘汰落后印染产能8.3亿米、化纤产能1万吨、织造产能2亿米,节约标煤约14.9万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调整能源结构。通过推行“煤改气”,设置禁燃区,推广清洁能源,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开展燃煤削减攻坚行动,优化全区能源结构。
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总量。
围绕X年度绍兴市下达X区煤炭总量控制目标(657.9万吨以内),我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等有力措施,全区规上工业原煤消费总量641.7万吨,同比下降7.6%。
二是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审批燃煤锅炉和实施淘汰燃煤锅炉,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三是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鼓励采用天然气、中温中压蒸汽、电、生物质成形燃料等多种清洁能源。围绕到X年全面完成定型机“煤改气”并淘汰所有燃煤锅炉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印染行业定型机“煤改气”工程,截止X年4月30日,共有622台定型机完成“煤改气”,完成比率56%;淘汰燃煤锅炉191台套,计1304.8蒸吨。
(二)三大倒逼措施。
坚持铁腕治污,创新监管新方法,狠抓全程监管,最大广度地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使企业“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1、加强科技监管。
实现刷卡排水、刷卡排气、刷卡排泥三大科技监管的统一。在全省率先建成印染、制革、造纸、电镀、化工五大行业污水排放电磁流量阀控制系统,对超量排污的企业采取即时关阀措施。全区1795台定型机全部安装废气“静电”二级处理装置,全面建设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全区已完成183家企业的1762台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有效控制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的`排放。同时,开始实施印染污泥规范处置刷卡排泥系统建设,将污泥处置“四联单”演变成污泥刷卡排放形式。
2、坚持铁腕执法。
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曝光(道歉)”、“摘牌”、“罚款”、“停产”、“查封”、“移交”六策并举,提高违法成本、增强震慑作用。X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绍柯政办发[]1号)文件,对偷排、漏排、闲置治理设备的企业最高可处停产三个月的处罚。期间,徐国龙书记、阮建尧区长、丁生产常务副区长多次亲自带队夜检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X年,区环保局开展定型机废气专项执法40余次,检查企业680多厂次,对10家作出行政处罚,12家企业因废气处理装置闲置、运行不正常被责令停产治理。X年3月,区环保局开展了全区“煤改气”执法检查大行动,对违规使用燃煤的18家印染企业实施限排20%,并处高限罚款;对7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3、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环保、公安协作力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联合执法,环境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X年度环保案件移交公安机关10起,对13名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
(三)四大源头治理。
根据大气污染问题成因复杂,涉及环节多、覆盖领域广的特点,我们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力开展“四类治理”。
1、工业污染治理。
通过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治理力度,开展印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VOCs)综合整治,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一是实施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全区43台机组已完成脱硫改造35台机组,脱硝改造37台,华舍热电已于X年12月20日关停、新风热电(4台)明确于X年10月底前关停,其其热电2台机组正在进行脱硫脱硝改造,咸亨热电(两台)脱硝改造已完成。
二是全力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做好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调研评估,摸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底细。开展烘干机、拉毛机、蒸化机等废气排查治理,对石化企业、有机化工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研,X年,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任务企业9家。
三是深入治理工业烟粉尘。
全面开展石化、化工、水泥等行业企业烟粉尘深度治理,X年,11家火电65蒸吨及以上机组烟尘提标改造,5家水泥企业的烟粉尘治理项目,15家企业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均已完成。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杨汛桥公司等污染大户在去年年底前实施了关停。
2、机动车污染治理。
机动车尾气防治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通过切实加强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圆满完成了去年市政府下达任务。
一是奖惩并举促淘汰。
X年,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X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100号),全区累计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7007辆,完成率133.47%,列全市第二位。主要措施:
①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在柯北城区和柯南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并增建禁止黄标车行驶的道路交通标志,明确禁行范围。
②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公路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按照闯禁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加强联合执法,环保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不定期上路进行现场执法行动。
③优化补助服务。区环保局分别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钱清分中心环保窗口设置2个“黄标车”淘汰资金补助受理点,负责黄标车认定、补助资金初审和发放,实施一站式服务,至今年4月底,窗口共审核完成黄标车淘汰车辆1257辆,发放补助资金1111.2万元。
二是强化监测严管理。
①严把准入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加强新车登记和转入管理,对未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②严格机动车管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X年,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
③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X年,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88728辆(其中绿标82946辆,黄标5782辆)。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①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替换。X年新投入使用70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130辆柴油出租汽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大大减少了公共交通领域有害物质的排放。
②提升燃油品质和天燃气加气站建设。X年,全区各加油站已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新客运中心的天然气加气站即将建成,滨海加气站已通过相关审批,并完成招投标工作,近期可开始施工。
③优化公共出行。完善公交体制,优化公交线路设计,强化步行道、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新增公共自行车4000辆,新增站点89个,分别达到5500辆和125个站点。
3、农业污染治理。
始终坚持农业污染治理不放松,大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一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关于印发X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101号)精神,全面加强城乡垃圾管理,严禁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废弃物,全面禁止城区及农村焚烧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全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总量21.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82%。
二是推进平原绿化。
以“四边三化”为重点,抓好城镇绿化、通道绿化和生态脆弱区绿化工作。X年“四江”流域已完成绿化种植,全区共完成绿化造林5230亩,完成X年计划的104.6%。
三是控制农业氨污染。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1.2万亩次,配方肥0.575万吨;推广商品有机肥0.21万吨,应用面积1.02万亩。
4、扬尘污染治理。
城市扬尘是造成雾霾天气增多的主源之一,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X区三严并举,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一是严控建筑扬尘。
围绕市政府“九个100%”要求,积极创建绿色工地。X年,全区共创建绿色工地124项,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美化围墙3000余米,配备洒水车250余台,引进车辆自动冲洗设备10余台,施工现场做到了出入口硬化100%、出入口监控100%、车辆净车出场100%、工地封闭施工100%,全面完成了全年度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项目目标。
二是严控道路扬尘。
X年实现路面修复约4万平方米,城区复绿13300平方米,建立了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8%,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9%。
三是禁燃烟花爆竹。
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提高城镇居民文明素养,X年初,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设立烟花爆竹禁燃区,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开张、开工等庆典活动以及婚嫁、乔迁、殡葬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多来的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能够取得阶段性进展,主要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还只是阶段性的,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仍十分脆弱,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是全区人民群众深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许多重点、难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仍然不合理。
我区是一个传统的纺织印染大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仍不合理。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工作由于受热电规划、印染集聚搬迁等影响,导致进展相对缓慢。推广使用天然气是对改善我区能源结构、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有着积极作用。但在印染企业定型机“煤改气”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气源保障、使用安全和价格等的影响,导致企业积极性不高。因此“煤改气”推进困难重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不快。
2、城市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城区发展迅速,也带来了不小的污染。据调查显示,工业区和商业区的污染相对生活区更为严重,生活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的主要污染来源于汽车尾气、扬尘、煤烟尘、二次硫酸盐,三个区分担率前三的污染源均为机动车尾气尘、城市扬尘和二次硫酸盐,呈现多种源类并重的态势,单一防控某一源类将无法有效控制PM2.5污染,防控难度更大。
3、防治目标和基础能力矛盾突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缺乏设备与技术支撑。现有的监测、监察能力明显不足,专业人才严重缺失,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二是监管队伍人员数量薄弱。大气污染成因更复杂,污染源涉及面更广,目前仅靠环保的监管力量,力不从心。三是缺乏专职大气污染防治机构统一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涉到各部门,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统一监管的格局,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大气污染防治缺乏科学认知。
大气环境质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必须充分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治理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举全社会之力,实施区域联防联控,而不是环保单打独斗。同时,环境治理需要时间,治霾更是难上加难,不是几年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片面追求结果和政绩,只会适得其反,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循序渐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明确主攻方向,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及省市有关规划,制订《X年绍兴市X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并在新一轮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紧紧围绕“调控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治理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治理农村废气污染”这六大重点全力推进,并出台相关政策。
2、推进重点项目,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继续举全区之力,努力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扎实推进印染行业集聚升级工程;全面推进印染企业定型机“煤改气”工程,严格实施财政补助、污染物排放总量奖励等鼓励措施和调整排污许可内容,实行重点监管、公开环保信息、实施停产治理等倒逼举措,奖惩并举,到X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印染行业定型机“煤改气”工作。
3、加强部门联动,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整合财政、发改、经信、城管、建设、建管、质监、水务、商务、环保等部门资源,实行部门联动。积极实施区域联动,构建区域统筹、部门合作、行业跟进的矩阵式管理模式,建立联合执法、联防联控机制,搞好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4、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一方面是争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对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淘汰、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支持。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成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建设,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和治理技术基础性研究,做到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监测水平双提高。
5、强化铁腕执法,严格控制城市污染。
进一步加强印染、化工、热电、水泥等重污染高煤耗项目的管理,坚决控制新建重污染高耗能项目。结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开展“一线、两点、十企”等专项大气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对废气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惩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深入宣传引导,广泛提升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树立“人人都是污染制造者、人人都是污染受害者、人人都是污染治理者”的思想共识,营造“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新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切实肩负起治理大气污染的历史重任,抓紧行动起来,积极作为,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城乡转型升级、社会转型升级,致力打造“时尚、印象、幸福”。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2
云台山风景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各项工作按序时推进,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台山风景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大岛山粉尘污染治理
本着管委会主导、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治理手段,扎实开展大岛山矿区及周边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矿山粉尘污染治理效果非常明显,粉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成立机构、健全网络、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治理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落实粉尘污染治理全覆盖,不留盲区,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治理行动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二)严格要求,强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粉尘治理方案,企业加大对矿区污染的投入,建设抽水泵站,铺设送水管道,安装喷水设施和新型降尘设备对甩料、卸料作业进行降尘。对边坡甩料、卸料口卸料严格控制,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下发停止作业通知书。督促石子加工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碎石时带水作业。加大新工艺、新设备降尘设备的调研和应用的推广,进行调研并促进将新设备运用于大岛上矿区的日常粉尘治理工作中。
(三)加强督查,把控源头。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到严要求、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违反要求的单位和人员毫不留情,坚决予以停产和处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查处到位。由环保、监察、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共同把关,对采石、碎石等场所建设审批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环境准入条件;把控源头,设立举办电话,建立环保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加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二、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景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圆满完成20xx年秸秆综禁工作,实现了辖区内全面禁烧的总体目标。20xx年,结合景区实际,研究改进与完善秸秆综禁工作的办法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禁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民动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与街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成立专题报道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并签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承诺书,切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强调挂图作战,强化督查检查。继续强调挂图作战,开展现场执法,成立秸秆禁烧现场执法队;设立卡口,严查入境收割机械;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突击队,配备消防车辆24小时待命;各村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动态监管体系,成立专项督查组,分片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巡查。
(三)做好秸秆储运,杜绝秸秆焚烧。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发现火点启动问责机制,实施“一票否决”,控制其它物体燃烧,确保减少大气污染程度。避免出现秸秆污染水体、堵塞沟渠以及交通安全等问题,加大组织力度,迅速做好秸秆储运,彻底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乱抛问题。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台帐。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信息报道,在相关重点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辖区内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生活源)调查,对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工业源)进行动态更新。建立重点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企业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支持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目前云台山风景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岛山矿区粉尘治理、秸秆禁烧等行动的有效开展,突出工作重点、责任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加大资金投入,保持严防、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大气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3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本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我区大气环境概况及源解析
X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1天,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42天,为良的天数205天,为轻度污染的天数88天,为中度污染的天数16天,为重度污染的天数1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4%,超过市政府下达65%的目标,空气质量指数在24~257之间,首要污染物为PM2.5、臭氧,PM2.5平均值为0.0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X年1-4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5%,比去年同期上升3.3个百分点,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呈现向好态势。
研究结果表明,我区PM2.5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扬尘、二次硫酸盐和煤烟尘,其分担率分别为28.89%、18.04%、16.50%、10.40%,输入性污染等其他因素为26.17%。因此影响我区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依次为:机动车尾气、扬尘、燃煤、工业有机废气、餐饮油烟、农村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等,从而导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二、去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直以来,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向污染宣战、再现碧水蓝天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工作,特别是X年起,更是从调结构、施倒逼、治源头入手,实施大气防治“234行动”,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调整“两个结构”。
即以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全区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1、调整产业结构。坚定不移地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长久大计,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一是加快集聚提升。
严格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整体要求全面开展重污染高能耗行业的整治工作。截至4月底,全区四大行业整治248家企业中,3家造纸企业、7家制革企业、6家化工企业已全部通过验收;232家印染企业中,159家原地整治企业已全部通过验收,52家集聚搬迁企业已完成验收30家,关停淘汰企业24家(含3家集聚企业),整体验收完成比率92.3%。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
坚持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一方面严格实施环评制度。明确工业项目的准入条件,将新建、扩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挂钩,即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另一方面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目前,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
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电商换市,优化产业结构,扶持发展先进机械装备制造、高分子新材料、新型建筑工业化等新兴产业,淘汰落后产能,X年,淘汰落后印染产能8.3亿米、化纤产能1万吨、织造产能2亿米,节约标煤约14.9万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调整能源结构。通过推行“煤改气”,设置禁燃区,推广清洁能源,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开展燃煤削减攻坚行动,优化全区能源结构。
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总量。
围绕X年度绍兴市下达X区煤炭总量控制目标(657.9万吨以内),我区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等有力措施,全区规上工业原煤消费总量641.7万吨,同比下降7.6%。
二是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
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审批燃煤锅炉和实施淘汰燃煤锅炉,鼓励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三是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鼓励采用天然气、中温中压蒸汽、电、生物质成形燃料等多种清洁能源。围绕到X年全面完成定型机“煤改气”并淘汰所有燃煤锅炉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印染行业定型机“煤改气”工程,截止X年4月30日,共有622台定型机完成“煤改气”,完成比率56%;淘汰燃煤锅炉191台套,计1304.8蒸吨。
(二)三大倒逼措施。
坚持铁腕治污,创新监管新方法,狠抓全程监管,最大广度地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使企业“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1、加强科技监管。
实现刷卡排水、刷卡排气、刷卡排泥三大科技监管的统一。在全省率先建成印染、制革、造纸、电镀、化工五大行业污水排放电磁流量阀控制系统,对超量排污的企业采取即时关阀措施。全区1795台定型机全部安装废气“静电”二级处理装置,全面建设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全区已完成183家企业的1762台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有效控制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的排放。同时,开始实施印染污泥规范处置刷卡排泥系统建设,将污泥处置“四联单”演变成污泥刷卡排放形式。
2、坚持铁腕执法。
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曝光(道歉)”、“摘牌”、“罚款”、“停产”、“查封”、“移交”六策并举,提高违法成本、增强震慑作用。X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绍柯政办发[]1号)文件,对偷排、漏排、闲置治理设备的企业最高可处停产三个月的处罚。期间,徐国龙书记、阮建尧区长、丁生产常务副区长多次亲自带队夜检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X年,区环保局开展定型机废气专项执法40余次,检查企业680多厂次,对10家作出行政处罚,12家企业因废气处理装置闲置、运行不正常被责令停产治理。X年3月,区环保局开展了全区“煤改气”执法检查大行动,对违规使用燃煤的18家印染企业实施限排20%,并处高限罚款;对7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3、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环保、公安协作力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联合执法,环境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X年度环保案件移交公安机关10起,对13名责任人实施刑事拘留。
(三)四大源头治理。
根据大气污染问题成因复杂,涉及环节多、覆盖领域广的特点,我们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力开展“四类治理”。
1、工业污染治理。
通过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治理力度,开展印染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VOCs)综合整治,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一是实施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全区43台机组已完成脱硫改造35台机组,脱硝改造37台,华舍热电已于X年12月20日关停、新风热电(4台)明确于X年10月底前关停,其其热电2台机组正在进行脱硫脱硝改造,咸亨热电(两台)脱硝改造已完成。
二是全力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
做好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调研评估,摸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底细。开展烘干机、拉毛机、蒸化机等废气排查治理,对石化企业、有机化工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研,X年,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任务企业9家。
三是深入治理工业烟粉尘。
全面开展石化、化工、水泥等行业企业烟粉尘深度治理,X年,11家火电65蒸吨及以上机组烟尘提标改造,5家水泥企业的烟粉尘治理项目,15家企业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烟尘治理项目均已完成。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杨汛桥公司等污染大户在去年年底前实施了关停。
2、机动车污染治理。
机动车尾气防治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通过切实加强机动车管理,全面落实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圆满完成了去年市政府下达任务。
一是奖惩并举促淘汰。
X年,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X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100号),全区累计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7007辆,完成率133.47%,列全市第二位。主要措施:
①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在柯北城区和柯南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并增建禁止黄标车行驶的道路交通标志,明确禁行范围。
②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公路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按照闯禁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加强联合执法,环保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不定期上路进行现场执法行动。
③优化补助服务。区环保局分别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钱清分中心环保窗口设置2个“黄标车”淘汰资金补助受理点,负责黄标车认定、补助资金初审和发放,实施一站式服务,至今年4月底,窗口共审核完成黄标车淘汰车辆1257辆,发放补助资金1111.2万元。
二是强化监测严管理。
①严把准入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加强新车登记和转入管理,对未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②严格机动车管理。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监管体系,X年,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
③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X年,共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88728辆(其中绿标82946辆,黄标5782辆)。
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①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替换。X年新投入使用70辆新能源公交车,淘汰130辆柴油出租汽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大大减少了公共交通领域有害物质的排放。
②提升燃油品质和天燃气加气站建设。X年,全区各加油站已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新客运中心的天然气加气站即将建成,滨海加气站已通过相关审批,并完成招投标工作,近期可开始施工。
③优化公共出行。完善公交体制,优化公交线路设计,强化步行道、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新增公共自行车4000辆,新增站点89个,分别达到5500辆和125个站点。
3、农业污染治理。
始终坚持农业污染治理不放松,大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一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关于印发X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柯政办发〔〕101号)精神,全面加强城乡垃圾管理,严禁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废弃物,全面禁止城区及农村焚烧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全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总量21.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82%。
二是推进平原绿化。
以“四边三化”为重点,抓好城镇绿化、通道绿化和生态脆弱区绿化工作。X年“四江”流域已完成绿化种植,全区共完成绿化造林5230亩,完成X年计划的104.6%。
三是控制农业氨污染。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1.2万亩次,配方肥0.575万吨;推广商品有机肥0.21万吨,应用面积1.02万亩。
4、扬尘污染治理。
城市扬尘是造成雾霾天气增多的主源之一,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X区三严并举,深入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一是严控建筑扬尘。
围绕市政府“九个100%”要求,积极创建绿色工地。X年,全区共创建绿色工地124项,建筑面积800万平方米,美化围墙3000余米,配备洒水车250余台,引进车辆自动冲洗设备10余台,施工现场做到了出入口硬化100%、出入口监控100%、车辆净车出场100%、工地封闭施工100%,全面完成了全年度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项目目标。
二是严控道路扬尘。
X年实现路面修复约4万平方米,城区复绿13300平方米,建立了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8%,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9%。
三是禁燃烟花爆竹。
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提高城镇居民文明素养,X年初,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设立烟花爆竹禁燃区,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开张、开工等庆典活动以及婚嫁、乔迁、殡葬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三、存在的问题
总结一年多来的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能够取得阶段性进展,主要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还只是阶段性的,空气质量的改善成果仍十分脆弱,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是全区人民群众深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许多重点、难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仍然不合理。
我区是一个传统的纺织印染大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仍不合理。热电企业脱硫脱硝工作由于受热电规划、印染集聚搬迁等影响,导致进展相对缓慢。推广使用天然气是对改善我区能源结构、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有着积极作用。但在印染企业定型机“煤改气”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天然气管网建设进度、气源保障、使用安全和价格等的影响,导致企业积极性不高。因此“煤改气”推进困难重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不快。
2、城市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城区发展迅速,也带来了不小的污染。据调查显示,工业区和商业区的污染相对生活区更为严重,生活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的主要污染来源于汽车尾气、扬尘、煤烟尘、二次硫酸盐,三个区分担率前三的污染源均为机动车尾气尘、城市扬尘和二次硫酸盐,呈现多种源类并重的态势,单一防控某一源类将无法有效控制PM2.5污染,防控难度更大。
3、防治目标和基础能力矛盾突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环保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缺乏设备与技术支撑。现有的监测、监察能力明显不足,专业人才严重缺失,难以达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二是监管队伍人员数量薄弱。大气污染成因更复杂,污染源涉及面更广,目前仅靠环保的监管力量,力不从心。三是缺乏专职大气污染防治机构统一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涉到各部门,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统一监管的格局,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大气污染防治缺乏科学认知。
大气环境质量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必须充分认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治理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举全社会之力,实施区域联防联控,而不是环保单打独斗。同时,环境治理需要时间,治霾更是难上加难,不是几年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一代甚至几代人的努力,片面追求结果和政绩,只会适得其反,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循序渐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明确主攻方向,深化大气污染治理。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及省市有关规划,制订《X年绍兴市X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并在新一轮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紧紧围绕“调控能源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治理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治理农村废气污染”这六大重点全力推进,并出台相关政策。
2、推进重点项目,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继续举全区之力,努力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扎实推进印染行业集聚升级工程;全面推进印染企业定型机“煤改气”工程,严格实施财政补助、污染物排放总量奖励等鼓励措施和调整排污许可内容,实行重点监管、公开环保信息、实施停产治理等倒逼举措,奖惩并举,到X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印染行业定型机“煤改气”工作。
3、加强部门联动,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整合财政、发改、经信、城管、建设、建管、质监、水务、商务、环保等部门资源,实行部门联动。积极实施区域联动,构建区域统筹、部门合作、行业跟进的矩阵式管理模式,建立联合执法、联防联控机制,搞好大气污染的成因分析,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4、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科技监管能力。
一方面是争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对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淘汰、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支持。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成空气质量分区评价点建设,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和治理技术基础性研究,做到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监测水平双提高。
5、强化铁腕执法,严格控制城市污染。
进一步加强印染、化工、热电、水泥等重污染高煤耗项目的管理,坚决控制新建重污染高耗能项目。结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开展“一线、两点、十企”等专项大气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对废气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惩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深入宣传引导,广泛提升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树立“人人都是污染制造者、人人都是污染受害者、人人都是污染治理者”的思想共识,营造“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新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切实肩负起治理大气污染的历史重任,抓紧行动起来,积极作为,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城乡转型升级、社会转型升级,致力打造“时尚、印象、幸福”。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4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进一步举措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重点领域,抓好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检查。
一方面规范化落实渣土运输监管。严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审批关,严控渣土运输“两点一线”,对出土场(进土场)冲洗平台设置、视频监控配置、道路硬质化等措施进行查验,确保各施工工地规范运输。在源头减少扬尘污染的同时,利用道路卡口AR监控,对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未密闭运输、渣土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进行智能识别、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露天烧烤整治。深入推进夜间违规露天烧烤行为整治力度,对等问题多发区域,加装高清视屏监控,形成高压管控态势。今年以来,办理渣土类案件件,罚款XX万元。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XX次,办理案件件。
(二)落实精细保洁,优化保洁模式实施尘量考核。
一是机械化提升路面清扫效率。全面优化“6+1”的多机联合作业、人机配合保洁作业模式,对主城区XX余条道路及附属设施全覆盖洗扫、无死角保洁,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以上;二是精细化推进抑尘喷雾作业。围绕中心城区、片区、片区三个主要板块,针对、路、浦路、路、路等重点路段,实时循环不间断(9:00~17:00、19:00~23:00)喷雾抑尘作业,确保国控点、省控点以及重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全覆盖;三是科学化落实道路尘量考核。落实重点区域尘量考核,坚持“积尘称重、以克论净”,确保管控道路长效保洁,在全市道路尘量考核中,我区检测点位合格率%。
(三)依托专项整治,净化卫生环境修补扬尘盲点。
一方面依托全区环境整治行动,集中开展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清理,共清理卫生死角XX处、清运各类垃圾吨;另一方面把治理裸露黄土和搭建“公园城市”理念相结合,将、路与路交叉口街边、路与路交叉口绿地等XX余m2绿地改造成小而精的口袋公园。对XX大道等一批无主绿地进行亮化、绿化、硬化全要素品质提升,对XX街延伸段、欧式广场枯败苗木、破损设施进行功能化修复,共铺设草坪万m2,更换补植草花万株。
二、进一步举措
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结合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全流程执法。
按照“严查路面、盯牢两头”原则,继续铁面、铁腕开展渣土违规运输行为集中整治,杜绝车辆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运输沿途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渣土车停车场设置,实施停车场路面硬质化,配套车辆冲洗平台等系列措施。此外对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坚决取缔,并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加装高清视屏监控,打造实时高压管控态势。
(二)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
推行“一日二洗三扫四冲”保洁作业模式,全方位、立体化提升环卫保洁效果。尤其针对国控点、省控点以及重点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强化作业标准、全时巡查,继续落实“积尘称重、以克论净”要求,国控点周边1公里道路积尘量小于3g/m2。
(三)推进闲置地块常态化治理。
依托环境整治行动,对闲置地块、垃圾堆场内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放问题进行整治,全面消除点状扬尘污染源。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挖掘各类闲置空间和边角地块,扩大公共停车设施源头供给,以停车设施建设促闲置地块环境卫生整治。
(四)实施失管绿地系统化整治。
结合每月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排查区域内失管绿地,尤其是对存在裸露黄土的失管绿地,优先托管接管,通过“微整治”打造精品“口袋公园”,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同时,杜绝城市扬尘盲点对大气环境影响。
(五)引导施工围挡规范化设置。
完善市政工程围挡标准规范,引导各建设主体广泛使用可擦洗的钢制围挡替代易附着灰尘的绿篱围挡。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5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年,对未完成减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年10月至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年、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6
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县城,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经信委强化责任,协调配合,完成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关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闭粘土砖,推广预拌混凝土,实现“禁粘”、“禁现”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淘汰粘土砖瓦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县经信委和城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粘土烧结砖的通知》,关闭了全县18家粘土砖瓦窑厂小企业,制砖制备、窑体、烟囱等相关生产线全部拆除,在全市率先实现“禁粘”。大力发展和推广预拌混凝土,目前全县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全县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了现场搅拌混凝土。
二、关闭小水泥企业,推广散装水泥
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立窑生产线共计8条:
1、县何湾水泥厂1条2.5*8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2、县皖南水泥经营有限公司1条2.5*8.5m,生产能力7万吨;1条3.2*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3、县大全水泥有限公司1条3.2*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4、县芜南水泥经营有限公司1条2.5*8.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5、县水泥厂1条3*11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0万吨;1条3*4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1条3.6*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促进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每年6月份举办节能与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越性,使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县散装水泥快速发展,20xx年全县水泥散装率为70.1%,今年将出台在全县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的政策文件。
三、矿山整治
“”期间我县积极推进矿山整治工作,20xx年全县矿山52家,其中露采矿山18家,井采矿山34家。目前全县矿山有44家,正常生产矿山只有2家,其余矿山多在技改整合或停产整合中。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恒达矿业和县仙马矿业(仙仁冲铜矿)。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家发镇麻桥村联合石厂和县南青方解石矿。
20xx年关闭了县精工石料厂和县鑫龙矿业。整合县老虎头磁铁矿、县工山镇西湖老虎头铜矿、县水岭铁矿三矿,项目核准已批复,正在办理整合相关工作。
目前县家发永林石灰石矿、县二兄弟石料厂、省县家发沸石矿、县飞腾矿业工贸有限公司4个矿山正在进行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成林线路器材、雨田建材等企业充分利用我县大米加工企业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淘汰燃煤锅炉,用稻壳替代燃煤,增设水处理系统和除尘系统,节约能源,实现清洁生产。用稻米壳糠采用后进料悬浮燃烧,加以助燃方式,配以燃烧风机、输料机、燃烧喷料嘴,使之充分燃烧,替代煤炭达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通过对锅炉的改造结果表明,稻米壳糠均与悬浮于炉膛内充分燃烧,其集中温度高于煤集中燃烧温度量的30%,供汽质量及稳定性明显优于燃煤,并且不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稻谷生长过程中吸收的二氧化碳正好抵消其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不会增加大气中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
五、吕山矿区炉料企业关停和转型升级
镇吕山矿区位于镇吕山村和山泉村境内,面积2.97平方公里,现有采矿企业5家,其中白云岩开采企业共有4家。矿区内依托矿山资源建有炉料企业17家,其中规上企业12家,窑炉数43座。
4家白云岩采矿企业在采矿权3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有炉料企业12家,炉窑32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县镇白云石矿区共建有煅烧立窑约40余座,多建于20xx年至20xx年之间,大多没有合法手续,且全部为砖砌竖式,窑体不封闭,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装置。环境污染严重。
矿区周边有山泉、土塘等村庄,有居民300多户,由于所有炉窑均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结构和设备,敞开式排放,造成晴天烟尘弥漫,雨天污水横流。
产品粗放经济效益不高。绝大部分企业将白云岩直接煅烧销售到钢铁企业做造渣剂,由于工艺装备落后,导致能耗大,优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不高。
为了保障周边群众生活质量,节能减排改善大气质量,推动采矿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近期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计划关停矿区炉料企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产业园区,设定入园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节能环保的新型炉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7
今年以来,各部门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进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我县PM10和PM2.5空气自动化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全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故障停机43天,数据无法显示)。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规定动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砸死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大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资金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替代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8
自7月13日全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以来,光华路街道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违法“三堆”、道路扬尘、垃圾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处环保科、城管执法队、环卫所及基层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队伍;建立周一领任务、周五报进度、半月评比制度,定期分别召开街道,村、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态,对近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反馈及经验总结,通报各村、社区防治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下发告知通知书58 份,悬挂条幅150条,设置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栏4个,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让保护环境从被动变成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狠抓严治
一是加大裸露地面、道路扬尘治理力度。购买防尘网4000平方米对平安大道两侧13处土堆进行防尘网遮盖。安排洒水车对辖区道路的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对重点区域进行美化整治工作。对平安大道的街心游园、绿化带及路面进行整治,破损道牙进行更换,枯树死树重新栽种。其中,修剪整理绿化带1260米,修补路面620平方米,更换道牙110米,绿化栽种黄杨树23棵,栽种四季青200米。
三是开展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加大辖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光华、响水、程庄、辛北进行轮番集中整治。督促两村加大对村内道路的保洁力度,及时清运清理积存垃圾,监督各村做好日常垃圾清理与保洁。安排4名清洁工对平安大道南北两侧、许南路东西两侧进行专业保洁;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拖拉机2台,15名清理人员,共清理建筑垃圾30车,生活垃圾18车。更新破损垃圾桶10个,整修损坏垃圾池5个。
四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依法拆除程庄村违法锅炉1座,对在建工程东程花园进行停工整顿,辛北砖厂进行关停处理,许南路口废品收购站完成封闭围墙搭设要求,并要求当前停止收购,对原有物品进行处理,近期街道将组织力量对其进行取缔。
五是加强对秸秆焚烧污染的防治。对于秋季秸秆禁烧,每个村均在地头成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街道全部人员组成6班禁烧小组,全辖区进行巡逻,严防死守。
六是巩固“三堆”整治成果。在煤场车辆出入频繁的主要路口设置卡点4个,并雇人24小时看守。保证了辖区拉煤车辆只出不进,对待未及时清理的煤堆进行全部覆盖。并动用洒水车每天对煤场附近道路4次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对清理出的煤场空地进行平整绿化,撒种草籽1100余平方,在道路两侧种植女贞500株。对条件较好的5处地块进行项目包装招商,有1处已初步达成项目建设意向,改变土地用途,彻底杜绝煤场死灰复燃。
七是杜绝有烟烧烤。重点对八矿广场的夜市进行集中整治,派出专人负责夜市管理,盯死看牢,严防有烟烧烤摊位出现。对夜市摊点群进行规范整治,定制度,定标准,定期考核,确保夜市卫生安全,满足群众需求。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9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路北街道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全面打响大气环境治理攻坚战。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明确整治大气污染具体负责人,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专项负责防治大气污染各类事项。
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利用社区宣传栏、横幅、LED屏等宣传载体,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宣传,逐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成立8人巡逻队伍,专门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燃煤茶浴炉、工业企业锅炉、小区供暖锅炉、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摸底排查,全部登记造册,确保做到不漏户、不隐瞒。截至目前,已排查48家企业(商户),发现并整改隐患4处。
加强巡查,降低隐患。各社区每天派出2名人员对责任区进行不间断巡逻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每天9点之前将前一天巡查情况上报办事处,做到污染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污染事件发生。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10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xx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年10月至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年、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八)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出行方式。一是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结合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大气污染型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全面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深入推行清洁生产,完成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等7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备案,推进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等6个清洁化工业园区试点,加快省级清洁化园区创建、省级工业示范产业集群清洁化改造和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县(市、区)建设。三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省政府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各地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有序推进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截至X年6月30日,全省共有道路营运天然气车辆6469辆,“油气混合”车辆5630辆。与此同时,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目前全省共启动116座汽车加气站,较去年增加25座。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省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大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面临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我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进一步加快,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GDP总量、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仅昌九地区预计,到X年和20xx年新增煤炭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66万吨和2351万吨,给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与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复合型大气污染现象日益突出。随着我省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大气污染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同时,我省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雾霾天气。
(三)城市扬尘污染有增无减。当前,我省多地正在加快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受城市环境管理水平限制,多数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未严格采取防控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城市扬尘等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四)机动车增长加剧城市空气污染。汽车尾气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截至X年上半年,我省汽车保有量为280.9万辆,但尚未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四、下步工作措施
全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大气十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根据《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考核办法》,逐年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二)强化关键环节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项目监管,严防“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和环保限行相关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测监管,严格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积极推进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加快出台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扶持政策;加大对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优化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油,推进工业园区清洁能源升级改造,推广天然气、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着力提高全省清洁能源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在20xx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五)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分与源解析以及污染对策的研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发布内容和方式,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机动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各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机构。
(六)开展省际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加快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发展战略,积极寻求与相邻省份的合作沟通,大力推进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积极探索省际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篇11
全区重点环保工作攻坚工作会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部门会议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部门职责,对照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对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要求,同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环保攻坚工作进行日调度、日汇报,有力确保了环保工作攻坚行动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安排4辆洒水车,每天早7:30到晚19:30,道路喷水不间断。安排人力物力对辖区范围内昌明大街、永兴路、宁安路、人民路等道路护栏下尘土进行冲洗,累计冲洗路面20余万平米,做到了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洒水除尘无死角。
二是加大道路绿化覆盖力度。投资1800多万元,完成北区新桥新路、新区八路、滏阳三路等道路的绿化建设工作。推进昌明大街、永兴路等重点区域的绿化改造提升进程。对宁安路、康泰街、顺兴街、振华路等10余条道路的缺株苗木进行补植完善;对创业广场游园等街角绿地进行了完善提升。截止目前,共种植法桐、国槐等乔木3.6万株,种植小灌木28.5万株,种植草花、地被20余万株,铺种草坪1万余平米,减少绿化裸露区域。
三是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对顺兴街(和平路以北)路段、南外环、西外环裸露地面种植小乔木5000余株。对南外环裸露区域进行苫盖,累计苫盖1.3万平米。
四是垃圾、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加大区内垃圾散点和卫生死角的巡查和清运力度,对区内宝云街、永兴路、西外环、新华路、新华路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清死角、除积存,全面消纳可见垃圾,累计清运废土垃圾300余立方米。
五是加大道路硬化力度。投资20xx多万元,对西区顺兴街、宝云街、昌明大街、永兴路、桃源路、康泰街等路段进行沥青砼罩面、更换路缘石、便道砖综合改造提升。目前,共完成挖补修缮路面2500余平米,铺设便道2万余平米,安砌路缘石5000余米,道路罩面7万余平米。
六是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排查辖区内胡堂排干渠非法排污口2处,开展衡水市垃圾综合厂内外环境整治,清理车间卫生200平米,打扫道路卫生500余平米。强化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无积存生活垃圾、卫生死角,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确保无撒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