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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八篇【精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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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并就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作出了规定。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八篇【精彩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篇1

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委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学习《通报》精神,并对照《通报》精神开展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查的情况

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不存在说情打招呼问题;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另外,我们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我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我委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守则》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三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汇报三年 篇2

20xx年xx党委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各位领导:;根据本单位党委《关于做好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过去的一年,xx单位党委坚持贯彻以提高素质、优化;一、做到“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2.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20xx年,单位党委共调整干部x批xx名,其中新;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1.严把推荐考察关;2.严把

20xx年xx党委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

根据本单位党委《关于做好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精神,受单位党委的委托,我向年度工作会议报告全年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xx单位党委坚持贯彻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以扩大干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2.20xx年,单位党委共调整干部x批xx名,其中新提拔x级干部x名、xx级干部xx名;平职交流xx级干部xx名、xx级干部x名;副处级x免职xx名,xx级干部免职xx名。

1.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委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6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6。20xx年,党委共x次对xx名xx级和x名xx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

2.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之前,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部门等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3..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过程中都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了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三、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1.落实民警的“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在每一次考察时对《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集中学习明确选人用人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民警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2.落实民警的“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和职工的参与面

3.落实民警“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x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x名干部实行试用。

回顾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工作发展、促进队伍健康向上的能力不强,形象不好,公认度不高。在今后的工作中,xx党委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

奋发有为、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能堪重任、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xx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xx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新时期各项任务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选人用人的工作情况报告 篇3

按照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集团公司成立于x年x月x日,共设立x个部室。现管理企业x家,代管事业单位x家,现有员工x人,其中:正处级x人,副处级x人,科级干部x人(正科级含享受待遇x人,副科级含享受待遇x人,事业身份副科级x人),企业员工x人,事业人员x人。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自x年x月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共选拔任用干部x名,正科级x人,副科级x人,其中:x名副科级延长试用期任职,x名按照原职级安排工作。

在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按照不同职务干部职责要求,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纪律性、规范性、严肃性。

(一)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际、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干部管理有效机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发挥集团公司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选拔任用工作均经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职能作用,理顺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沟通协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报送了干部队伍现状情况报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等。

(三)严格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关。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严把入口关上,把握重要流程节点,在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的同时,坚持高标准原则,党委就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现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对x名副科级干部做出延长试用期半年,其中x名终止试用期按原职务职级安排工作的决定。专门进行干部任职前谈话,明确工作使命和责任,以及自身缺点和不足,提出工作标准和廉政要求,切实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筑牢廉政意识。

(四)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现跑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弄虚作假等情况。

(五)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归档,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一是按选拔任用程序和类别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及时归档。二是集团公司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学历学位真实性比对排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历时六个月完成x余份档案的审核及学历学位比对工作,对发现的x名学历学位有问题情况经党委审核后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上报。

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中,尽管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区委的要求,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许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集团公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层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有欠缺,还不够完善。

二是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还不够到位。集团公司由多个部门企业整合到一起,各企业从事行业领域较多,人员素质结构复杂,部分干部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意识不强,拈轻怕重,安于现状,有“等靠要”的思想。在个别干部身上还不同存在没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不积极努力开拓市场,着力提升企业效益,而一味守摊子、挨日子、吃老本。对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应付,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建议有抵触情绪、思想散漫、行为慵懒的现象。

三是对职工树立正确的好人思想办法不够多。特别是在干部组织考察个别谈话环节中,当考察组问询考察对象的主要缺点和不足问题时,被谈话人多存在好人主义倾向,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回避缺点不足,或蜻蜓点水,或无关痛痒,多以不了解、没发现、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等答复,不能完全公正客观评价干部,不利于真正选拔出来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风过硬、能力素质强的干部。

四是干部交流缺乏常态化、制度化。集团公司成立至今,适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让,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调动等进行严格审批,一定程度造成干部交流不畅,形成了部分企业班子配备不够齐整,年龄、专业结构、梯次配备不合理等现象。不仅削弱了干部的进取精神,也影响到班子的整体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轻干部人才储备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中层的平均年龄不断增长,对于专业岗位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和人才储备需要不断充实和加强。从数量上看,与形势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从结构上看,专业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专业人才特别是熟悉现代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园林设计、财务及法律业务的干部较为紧缺,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比例偏低。对后备干部储备和培养渠道不够多、方法不够新,力度不够大,缺少实实在在、有针对性的科学方法。

六是选人用人思想不够解放。从用人观念上看,还存在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破除论资排辈、营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处理好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与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关系,还没有完全冲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思想障碍,大胆使用年轻干部上力度还不够强,步子迈的还不够大,与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同时,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还有求全责备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时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领导干部队伍相对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对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集团公司整合后形成的干部队伍结构配比不尽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集团公司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理论素质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论事,不注意从政治和全局观察事物;专业知识能力素质欠缺,不善于学习思考;能力素质欠缺,领导水平不高;岗位教育、企业任职的意识缺乏,且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不明显。整合后集团公司党委有针对性的对干部进行交流使用,开展了专题党课等培训引导工作,着力提高和培养干部的素质,收到一定成效。

集团公司党委将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着手,努力提升企业融合度,增加归属感,着力提升干部整体素质,着力提升干部“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认真总结干部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专项培训。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基础。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党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开辟专栏、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切实将学习范围覆盖到集团公司所有干部群众,促使两级领导干部熟悉和带头遵守《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和严格执行《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广泛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干部干事创业取得新成效,把干部学习教育当做重点来抓。

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胆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效突出的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着力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党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学习教育和自省自律强化党员的道德自律意识,引导干部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队伍融合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国资委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对各子公司领导班子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正反映出各班子的工作成效、做事热情、责任担当,使优秀班子能脱颖而出。将考核触角延伸到集团公司各个层次,针对“一把手”、副职干部、中层干部、普通办事员等不同层次的对象,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以差异化考核体现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分层分类的量化考核排名让同类干部在同一赛场上“赛跑”,触动和激发干部分发向上,逐步改变慵懒无为的状况。与此同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奖励机制,切实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切实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实现及时选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真正通过考核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将干部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四是积极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要在党员干部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作为,争创新业绩,促进新发展,树立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的新政绩观上下功夫,努力破除阵风论、过头论、阻碍论等错误论调,树立风清气正、健康发展的新环境;逐步建立容错机制,在引导干部严以用权,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努力破除为官不为、站位不为、碌碌无为等不良现象,树立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廉洁从政新气象。

以上是集团公司党委选人用人专项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篇4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四)改善委员的工作环境。建立有利于全委会委员充分行使职能的工作氛围。一是保障知情权。对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规定,要即时派发资料给委员们学习了解;及时通报干部队伍和班子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保障话语权。给委员们提供一个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渠道;在会议期间,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自由发表意见,以利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三是言论免责权。即委员在全委会上的言行不受任何追究,个人政治和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给委员们创造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

选人用人报告 篇5

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结合选人用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做好对照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防组通字〔xxxx〕xx号)要求,现将我局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市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xx名,党的十九大以来,恰逢机构改革人事冻结,因此,xxxx年xx月以来,我局尚未提拔过干部。

经自查,在干部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

(二)在“人岗相适”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四)少数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担当作为不够。存在大事小事都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现象。

(五)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失之于宽”的现象。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确保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党管干部,打破机关和事业单位界线,注重工作实绩,择优统筹、人岗相宜等原则,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达到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发挥干部队伍整体效能、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目的。

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利系统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选人用人方面,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谈话诫勉制度、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在不准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方面,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依法定程序办事,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识。

二是抓好监督工作。突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及时查处报结,为局党组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积极性。

特此报告。

选人用人的工作情况报告 篇6

为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15〕5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对我乡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乡总编制数58个,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个,在岗在编人员23人(含县直单位借用5人),缺编4人;事业编制31个,在岗在编人员14人(含县直单位借用2人),缺编17人。在岗不在编人员12人,其中省聘1人,县聘8人,乡聘3人。全乡共计工作人员49人,2014年以来,我乡共有3人调入县直单位,5人借用(跟班学习)到县直单位。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

加强对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意见》的有关规定。首先,乡党委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印发《条例》及《意见》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及《意见》专题学习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在会上就《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及《意见》内涵的理解,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及《意见》的内容有了全面的认识,让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强化执行,科学民主选人用人。

我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及《意见》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三)严肃纪律,防止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乡里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过程中,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和交流等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任人唯亲,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全乡干部职工的认同和肯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谈心谈话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乡班子领导9人,谈话对象共30人,涉及全乡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本次谈心谈话活动的指导,我乡成立了以黄有福书记为组长、王开宁乡长为副组长的乡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2015年吊罗山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乡党委书记与乡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与不是乡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的部署,将谈话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质量。

(二)明确内容,注重实效。

将此次谈心谈话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干部人文关怀、查找干部自身问题及提高干部执行力结合起来,深入讨论交流,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了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与一般干部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

(三)集中整改,改进工作

1、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3、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4、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认真落实干部各项工作正常,努力解决相关待遇问题。

通过这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使全乡干部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干部间的团结,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建设富美和谐吊罗山乡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吊罗山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个人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及“裸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和登记工作,全乡49名干部职工均无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无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一不足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条例》及《意见》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条例》,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