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知识》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知识”教育为主线。切实加强和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文明交通安全宣传知识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二、 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骑车安全5不要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有些同学们虽然超过了12周岁,学会骑自行车了,但是由于路面情况复杂,车辆多,轻易不要骑车到马路上去。
2.不要骑车带人骑车载人,自行车的稳定性变差,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加大,车的重心后移,车把会产生轻飘感,容易出危险。
3.不要追逐竞驶骑车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几个人并排骑车、说笑,很容易因为精力不集中,贴的太近,出现左右晃动,两辆自行车相互碰撞,发生事故的情况。互相追逐或曲折竞试时,车速过快不但骑车人不容易注意到周围的机动车和自行车,发生紧急情况时,其他车辆的驾驶人也很难及时采取制动措施,非常危险。
4.不要脱手或手拿东西骑车不要骑车时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时,如果碰到路面不平或有车辆、行人突然出现,容易失去平衡,发生危险。
5.骑车时不要攀扶其他车辆骑车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如果机动车突然加速或者刹车,骑车人容易跌倒受伤。
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车和助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具有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骑车,坚持做到“十不要”,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一不要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三不要在人行道上骑车;
四不要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五不要双手离把或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六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
八不要争道抢行,急转猛拐;
九不要酒醉后骑车;
十不要擅自在非机动车工安装电动机、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