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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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2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3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4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5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6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7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8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9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0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1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2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3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经纪方): ,负责经纪人: ,资质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同意将位于 地产出租给乙方,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地产租赁中介服务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情况
1、物业地址:
2、
3、房屋(间)编号:
4、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5、房屋权利人房产证号:
6、房产证号:
7、租赁用途: 囗 商住两用/ 囗 办公/ 囗 居住/ 囗 库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支付
1中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电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付。
2、支付:乙方应在每月
⑴银行转账汇款;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⑵现金支付;
3、押金:本合同签订当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作为押金。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不拖欠任何费用且保持室内设施及附带物品完好等,本押金由甲方当日返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押金,拖欠押金超过两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押金1%的滞纳金。
420xx),在三方签署合同当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即甲、乙双方分别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第四条 三方权责
1、甲方权责
⑴保证租赁房屋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
⑵承担非因乙方或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的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的修缮义务。
2、乙方权责
⑴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及时支付因租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与方屋使用相关的一切费用)。
⑵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⑶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反中国法律及政府对出租方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收回房屋。
⑷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房屋并爱惜室内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房屋及其室内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并负担有关维修费用;若乙方拒不维修或者赔偿,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非人为的火灾等,自然损耗或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坏,与乙方无关。
⑸未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加水电,消防等设施。任何装修只得在满足上述条件且经甲方执行监理下得以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装修过程中,乙方损坏原有的设施,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双方解约时,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亦不必对上述添加设施进行补偿。
⑹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息的行为。
⑺乙方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作任何用途。
⑻乙方在付清押金和首期租金即可入住。
⑼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在方屋内、外存储或排放有害、腐蚀性或污臭物质,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爆品。
3、丙方权责
负责审核甲、乙双方的信息真实性,并及时监督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要求退租时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补偿金,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2、若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4%的滞纳金;若乙方拖欠租金超过5天,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追讨乙方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直到乙方迁出租赁房屋。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都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讨。
2、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则甲、乙双方应重新订立合同;如乙方不续租,则甲方在确认方屋不存在损坏及其它拖欠款项等事宜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3、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期:20xx年 月 日 日 期:20xx年 月 日 日
丙 方(盖章):
经纪人(签字):
日 期:20xx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玛雅房屋 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户型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购房合同登记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已/□未)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厂房□其他
(二)甲乙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相关法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甲方应于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赁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月,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位甲方订立《房屋租赁三方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三方合同》的事项。
(二)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三)本合同签署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扔应向丙方支付上述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房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适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间。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第十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抵达十日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十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租金达十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伍佰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该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转租未经同意的;7、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二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贰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守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日房屋月租金百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日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条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居间方):
地 址: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5
编号:-20xx0501甲方(出租方):
地 址:
事业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委托的实际经营管理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将成都房屋委托丙方经营管理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甲方房屋并遵守丙方的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拥有的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及科研,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第二条、经审核,甲方同意乙方以 项目。
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 号楼 房间(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其中室内面积为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计租面积为室内面积与公摊面积之和,该租赁面积为计算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依据。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运营考核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及科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丙方,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 租金:
标准房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 27 元人民币。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在装修期和运营考核期内,租金均为零。考核年度期满,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同时终止本协议。
2、在协议签署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入孵企业、团队等项目收取房屋租金。
3、在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其差额相应比例缴纳运营考核期内的园区房租的情况
下,乙方应按时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将租金划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确认租金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4、乙方所交租金仅为所租赁房屋的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保证,并以此作为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所属物业项目的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基于本协议而对甲方或丙方产生的债务担保。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足保证金。
3、在丙方开具接房通知单及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将保证金按时划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或收据。
4、租赁期间,如乙方欠交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欠交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在租赁期间,乙方仍需补足保证金。
5、租赁期间,乙方给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应立即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合理的修缮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租赁期满或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物业完好地归还甲方(正常损耗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在租赁期间无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7、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必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原件遗失保证金将无法退还。
第六条、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了解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状况,同意接受该房屋及所在大楼的物业管理,并与甲方、丙方指定的具有必要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签订物业管理相关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无条件遵守甲方、丙方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按时向甲、丙方指定的物业管理机构交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丙方交付房屋、乙方接收房屋之日起算,至丙方收回房屋、乙方交还房屋时止。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房屋。
第八条、保险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购买出租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租房屋内乙方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方和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乙、丙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接受丙方的监督和考核,完成乙方运营的孵化器考核指标(参照附件1:《投资合作协议》);
2、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或团队须接受丙方的复核和监督,复核通过后须与丙方及乙方签订三方入驻协议,此项指标须列入丙方对乙方孵化器考核内容;
3、乙方关于房屋的安装、装修、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参见第十条相关内容;
4、租赁期间,乙方若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所列行为,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乙方须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的公共区域及公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内设备及系统空间、区域、部位等(包括但不限于新风机房、电井、强弱电桥架等),以上公共区域的管理和使用权归丙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及使用。
7、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期将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地(正常损耗除外)交还甲方。否则,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承担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的损失或一切相关责任。
8、乙方在承租区域内应严格遵守甲方、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园区内相关物业管理规定。
(二)丙方责任:
1、丙方整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引入培育创新型孵化器和其他创新创业要素资源。
2、丙方按合同及时、完好地将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由乙方负责组织入驻企业或团队的评审,丙方对照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对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工商税务关系、产业领域等进行符合性复核。复核通过的企业或团队与丙、乙方共同签订三方入驻协议,三方入驻协议最长不超过一年。
4、丙方负责收集和整理乙方运营的孵化器的考核资料,形成该孵化器的季度、年度运营报告,作为高新区管委会对孵化器的考核依据。
5、丙方协助乙方办理入驻企业或团队的入园等手续。
第十条、安装、装修、改装及保养和维修
1、乙方如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等(含内外墙的标识安装、形象墙安装),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必须事先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并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方案不得随意改变。否则,甲、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
2、在装修工程开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及图纸。在获得甲方、丙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所有必要的批准前,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修建、改装、改建或安装设备等作业。否则,乙方必须对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
3、乙方如在承租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丙方或物业的书面同意,并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许可,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于安装上述设备、仪器或机器给甲、丙双方或其他人员等造成危害及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对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外墙、设施设备、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装修、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维修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楼宇公用部位,不得在承租房屋外立面和公共部位等非乙方所租赁该房屋内部区域设臵任何物件(如广告牌、标识、标牌等)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否则甲方或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如确有需要,乙方须征得丙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且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
6、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或本合同终止的,乙方退租时须将归甲方所有的设施设备完好地移交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产产权:
(1)电梯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2)空调多联机与配电设施设备。
7、乙方在租赁期间承担所租赁房屋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丙三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合同,应在计划的协议变更日或终止日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各方在1个月内协商确定变更或终止合同事宜。
2、如乙方公司名改变,或发生任何收购、重组、合并、清算等使承租方发生变化的,乙方应给予甲、丙方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明文件,在乙方及变更后的承租方承诺承担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所列所有条件和义务,并与甲、丙方签订相应的变更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此等变更不构成违约。
3、租赁期间,甲方或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或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擅自退租的;
(2)未经甲方或丙方同意,引进入驻企业或团队的;
(3)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4)未经甲方或丙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5)损坏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在甲方或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7)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8)逾期未交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或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9)拖欠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空调使用费等各项费用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以上的;
(10)超过丙方指定的接收房屋时间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
5、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甲方和丙方根据对乙方孵化器的运营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将房屋续租给乙方。如乙方通过考核,且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甲方有权根据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租金和其他因使用房屋而须缴付的相关费用,以甲、丙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公布的相应价格为准。
6、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7、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和国家政策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实地勘察该房屋,已清楚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条件,(包括所属楼层、楼栋的内外部可用区域、公共区域)对于所租赁区域内遗留的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乙方自行评估其使用可靠性并判断是否留用,如乙方需留用的,乙方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后果;乙方不需留用的,则须由乙方自行承担处臵责任,但乙方对该等装修、设施、设备等的处臵须书面告知丙方或物业管理公司。
2、乙方在收到丙方的接收房屋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指明的时间内接收该房屋。逾期15日以上未接收房屋的,则甲、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以保证金抵付违约金。
3、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时,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甲、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时,乙方须按照交付标准(参见附件2:《房屋交付标准》)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后交还丙方。乙方申请不恢复原状的,则须经丙方书面认可并确认房屋交还的状态。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改动和损坏,乙方未能恢复原状的,则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或恢复,乙方须足额偿付该等维修或恢复的全部费用,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偿付的,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丙方有权通知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项维修费用,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验收时丙、乙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主张。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国家规定有补偿的,所获得的相应补偿分别归各方所有。
2、因国家政策需要收回、改造或拆除已租赁的房屋,给甲、乙、丙方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保证金据实结算后,予以退还。
第十四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乙、丙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经本合同第一页所述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专人送至前述地址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无。
2、 无。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容的修改、删减、增加、涂改处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甲 方(盖章):
代 表: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丙 方(盖章): 代 表: 开户行: 帐 号: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市分行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就下列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的租赁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本合同项下丙方承租的租赁物位于(地址)。租赁物基本状况:房屋性质, 楼房层, 电梯,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租赁物位置图和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免费停车位个,收费停车位个,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
(二)该房屋权属状况:
1、甲方对该租赁物享有所有权。甲方应向乙方和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2、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物,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对租赁物享有转租权,甲方同意乙方向丙方转租租赁物,并由乙方向丙方收取租金。
(三)甲方应向丙方提供租赁物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明,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及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保证具有合法的出租权(以上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将租赁物收回,并按本合同的条款直接租赁给丙方,直至本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同时乙方应赔偿丙方全部装修费用,退还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交付租赁物(以交付房门钥匙和后视为交付完成),自交付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以下简称为“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免收丙方租金,租赁物水、电费由丙方承担,租金自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交房的,免租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第三条 租金
租赁期间,租赁物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元整/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计算租金,多退少补。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具体标准为元/平方米/天。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时间
租金按月支付。丙方应在免租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月租金,此后在每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收到租金的同时,应向丙方提供同等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发票。如果实际租赁期不满一个月,丙方应按实际租赁期间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一)租赁期内,租赁物涉及的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和乙方依法交纳。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税金或费用,应由甲方和乙方承担,丙方已经承担的,有权向甲方和乙方追偿。
(二)租赁期内,丙方使用租赁物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丙方承担。前述费用按单独设立的计量表显示的数量计算,价格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租赁物的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和乙方保证不会有其他方向丙方收取物业费和取暖费,如果其他方再向丙方收取物业费或取暖费的,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
(三)租赁期内,租赁物配套的收费停车位收费标准为元/月/个。
(四)上述丙方交纳的费用,由丙方直接交付有关公共事业收费单位及租赁物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该租赁物用途为丙方银行及邮政办公营业场所。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使用用途。
第七条 租赁物的维修
(一)甲方和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将租赁物交付丙方使用,同时提交建筑施工图纸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
(二)甲乙双方应保证租赁物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并验收合格,保证结构安全;无重大损坏、渗漏或倾倒危险;租赁物内设备及消防安全等各种附属设施齐全完备,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并取得相关证明,同时符合出租使用规定。
甲方和乙方违反本规定的,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三)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正常维修、大修、原有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均由甲方负责。如租赁物(含供电、供水等相关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故障、渗漏或有倾倒危险,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在接到丙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不能予以修复,影响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时,丙方可以代甲方进行修缮,维修费用凭相关证明单据直接冲抵租金。维修期间,丙方有权免交相应租金。
(四)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租赁物结构及设施设备,如需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丙方保管、使用不善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造成毁损、灭失或者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对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定期维护,每半年巡检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及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及时免费修理或更换,以保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因甲方未定期巡检或未及时修理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造成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已经承担的,可以向甲方追偿。。
(六)甲方维修房屋和有关设备设施或者定期维护房屋和有关设备设施需进入丙方承租的租赁房屋内的,应事先通知丙方,征得丙方同意并出示证件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 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保证其租赁物内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暖,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其中供电应达到【 】千瓦。
2、甲乙双方保证该租赁物的合法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权属争议或者其他纠纷,符合设计标准并验收合格,甲方和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出租,租赁物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租赁物有关税费应缴款项等,甲乙双方均应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负责提供丙方办理工商登记等所需的文件资料,并确保提供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协助丙方办理经营活动中所需各项手续。
4、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给丙方经营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丙方设备和车辆的通行顺畅,遇到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
5、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有义务保障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不得以另向第三方转租、转借、抵押、托管等形式处分租赁物,确保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影响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6、甲方保证租赁物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有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防火、防爆、安全用电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7、允许丙方对租赁物外墙进行必要装修装饰,免费设置、悬挂必要的企业名称及标识(如中国邮政、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英文表述等),张贴企业宣传品,并协助丙方办理必要的审批等手续。不得允许除丙方外的任何人在租赁物外墙设置与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广告、标识等。
8、本合同对甲方具有直接约束力,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到期、终止或者解除的,本合同由甲方和丙方继续履行,乙方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9、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进行抵押、转让、托管等,应事先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委托乙方书面通知丙方。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其任何一方(包括双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均应由甲方和乙方自行解决,不影响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和乙方对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若乙方因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倒闭、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等情况)失去本合同主体资格,则本合同乙方所有权利义务由甲方全部继受,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权利义务仍由甲方履行,不得影响丙方正常租赁。
11、甲方和乙方应协助丙方办理装修开工、竣工验收审批手续,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方面关系,积极配合丙方的装修行为。
12、甲方和乙方负责免费为丙方提供租用物外部及外围的保洁和门前三包、环卫、绿化、防火、安全保卫、治安联防等服务。
(二)丙方权利义务
1、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水、电等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将租赁物转租邮政企业。除此以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转借和改变用途。
3、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租赁房屋用途依法经营。
4、租赁期内,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装修改造相关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未经甲乙双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丙方向其中一方履行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责任后,另一方不能再次要求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丙方应遵守相应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非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因丙方原因或三方协商同意延期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月租金总额的5%,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丙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丙方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迟延交付达到或超过10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外,还应对丙方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供水、供电或未按约定及时修复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影响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丙方有权扣减相应租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三)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10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月租金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或三方协商同意延期除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月租金的5%。
(四)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侵权、合同纠纷等)致使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乙双方应负责排除妨碍,保证合同继续履行。如因此造成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乙双方承担赔偿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五)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影响丙方正常办理各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手续,或者影响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达两个月以上;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丙方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转租邮政企业除外);
3、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
1、迟延交付丙方租赁物达到或超过10日的;
2、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导致该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供水、供电中断,且中断时间持续超过3日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5日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致使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的;
4、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或者存在抵押权等第三方权利,影响丙方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手续,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
5、本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本条第(一)款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因本条第(二)款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者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装修费用和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方和乙方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或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另一方的追索权。
(四)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丙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并不得单方提前收回房屋,终止丙方承租房屋,如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提前终止
(一)租赁期内,除法律或者本合同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的,提出方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三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甲方的追索权;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违约责任;因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丙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乙方须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损失。
(二)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自政府正式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乙方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丙方在房屋被拆之前搬离,如国家给予房屋使用人补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等),甲方应全额付给丙方,不得扣留。
(三)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丙方的事由,致使该租赁物及其附属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若有修复可能,也可由乙方进行修缮后丙方继续租赁,修缮期间应相应减免租金。
(四)因丙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政策调整,致使发生丙方网点撤销、迁址等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丙方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租期届满
(一)如甲方和乙方不同意在租赁期满后再向转租该租赁物,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丙方,确保丙方有足够时间另选他址。如三方无异议,三方共同签订续租合同,租金应不高于当年当地同等设施的平均价格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所租赁房屋的优先续租权。
(二)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搬出属于丙方所有的全部物件(包括监控设施设备、空调系统),否则视为丙方放弃对上述物件的所有权,甲乙双方可协商处置。
第十三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一)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丙方同意,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丙方,丙方享有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丙方如欲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取得租赁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人,享有原丙方的权利,承担原丙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 租赁物更名
若甲方或乙方在租赁期内改变租赁物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须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丙方。若未尽通知义务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一)三方应保守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不正当使用。
(二)本合同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九份,三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三方应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出租人(签字): 转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承租人(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约时间:
(签字) 签约时间: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_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为:________,每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其它费用,包括水、电、煤、电视费、物业费等,按市价收取,甲方每季度收取一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方式按时缴纳。
第五条: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由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
第七条;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签订续租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由承
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 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欠付租金的5‰/日向甲方计付滞纳金;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取乙方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
第十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第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
3.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石家庄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免租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__________元,另外,水、电、暖气费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付清半年或壹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年。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9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经纪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产(以下称“该房产”)之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该房产,故对该房产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住宅】【商业】【 】用途使用,租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前应先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租金按【月】【季】【 】结算,乙方在每【月】【季】【 】的第 日前支付【下月】【下季】【 】租金,甲方应出具收据。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否则除继续交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现金支付,交付地点: 】【将租金汇入甲方银行帐户,银行 名称: ,银行账号: ,帐号名称: 】。
第五条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当日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以及首【月】【季】【 】租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租赁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按期迁出时,甲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条 经纪方在出租该物业时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了居间中介服务,并已促成本合约的签订,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分别向经纪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具体详见附件《租赁服务收费承诺书》),甲方或乙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经纪方有权追索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欠费金额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清偿之日为止。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方】【乙方】承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以及因乙方使用该房产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破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退回全部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费用作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 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让、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的;
2. 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 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超过十五天;
4. 未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5. 故意损坏该房产的。
第十三条 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必须迁出并将自置家具家电、杂物全部搬走。否则,将视为乙方对余下物品放弃权利,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租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的,甲方应负责修缮;甲方不修缮的,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经纪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过往三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备注:甲乙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同时,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方、乙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纪方:
咨询电话:
经纪人:
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房地产管理局《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_天。 第三条: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为:________,每月租金______元,租金按(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季、半年、年)的前____日内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其它费用支付方式
以上费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须缴付甲方的费用,按双方约定支付
方式执行。
第五条: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由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居间服务费用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七条: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 第八条;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签订续租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甲方须掌握了解乙方的婚育状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由承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 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欠付租金的5‰/日向甲方计付滞纳金;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第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 3.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四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执两份,本合同自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敬告顾客:居间方对个人签字而未盖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据概不认可,任何个人私下收取客户款项的行为属严重违规(举报电话: )。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购房合同登记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已/□未)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厂房□其他
(二)甲乙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相关法规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按□月□季□半年□年支付。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2.逾期3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物业等费用的。
3.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3%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产所有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保护三方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__年。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丙方提出申请,由丙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租金:每年租金(人民币)为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次十个月租金,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每年租金,应分别于上年房租到期前一个月内交纳。如乙方房租到期后仍未交纳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在乙方办理工商执照时甲丙双方应积极的为乙方提供所需的房产相关文件等
七、房屋的合法使用和安全问题: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生产、非法活动等损害公共、国家利益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剩余租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如经营不善,必须经由甲方同意之后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八、优先承租权及租赁期届满问题处理:租赁期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想继续租赁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承租权。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如乙方在此合同期限内,甲方退租,或者转租,其甲方权益将自动转到丙方。丙方有责任履行此合同内(例乙方的全天候通道等)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电话: 电话: 丙方:
年 月 日
石家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大连房地产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三、租金的支付
1、租金为RMB 元/月,共计RMB 元。
2、租金支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时/后),
四、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RMB 元。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在查明乙方并无拖欠租金及应付款项等,并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使用中无损坏以及其它违约行为后,须在3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及欠费情况,保证金不足,乙方应将不足金额支付给甲方。
五、房屋的维修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在租赁使用时,由于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所造成该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责任方延误维修或维修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负责方负责赔偿。
六、费用的承担:
甲方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承担以下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在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时,应保证本房屋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拖欠租金超过七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转让或抵押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楼宇管理相关规定。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品及从事非法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15天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欲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可解除合同。
5、乙方必须确保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不被损坏、改变,并负责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
6、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若需转租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7、租赁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违约责任
1、因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而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若乙方拖欠甲方房租超过七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租金。
3、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租金;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1个月的租金,并将保证金及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双方协商一致的附加条款如下: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内物品及设施登记表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