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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合租合同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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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合租合同(通用3篇)

出租车合租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证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桑塔纳出租车外包。车架号: 发动机号: , 车牌号: ,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租期从 至 租车交押金 。

二、租金每天 , 每月 机油,交接班时间 。

三、此车乙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及人身意外、车辆被抢、被盗及各种问题均由乙方自己处理及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交的交强险、三者险,乙方出交通事故可以受用保险公司应赔付的险金,除此之外,乙方自己负责,保险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问题如误出车,乙方要赔付误工费 ,其中不包括夜班的费用。

四、车辆自然损坏,双方共同维修。人为损坏的,谁的班谁负责修理。

五、乙方在操作不当,对车辆造成的损失或损毁,由乙方按市场价赔偿。

六、乙方在租车期间,如用甲方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扣押车辆或罚没,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在此期间如误甲方出车要赔付甲方误工费,每天费用。乙方要具备各种相应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

七、乙方在包车期间,发生任何事情,乙方要负责人,在不负责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在甲方包车押的押金和房本。

八、租车期间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损失费。

九、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各执一份。

注:房本只作抵押,如有事房本担保。

(合同到期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的全部押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车合租合同 篇2

甲方(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条约:

一、甲方将东方公司鲁QT5193正常运营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全天搞营运,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计价器使用证等随车证件,乙方交给甲方押金 元和担保人任担保,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9月18日起至20xx年9月18日止(公历)。

二、乙方负责该车所有证件审验,协调好同管理单位的关系。

三、租金每月3300元,每月18号(公历)结算给甲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自接车开始,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特别是每月不低于一次正常保养,已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福利待遇及其他补助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乙方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将车抵债、出卖或借于他人使用,在承租期间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于车辆及甲方无关。

六、自承租日开始,乙方发生违章、扣车、处罚、肇事扣车、修车、盗抢事故及自身伤亡等事故,所有开支及后果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出现事故车辆修复后,甲方有权没收一定数额的折旧费。

七、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及市出租办所有的规章制度,否则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由载客引起的民事纠纷、交通违章等引起的违罚、治安处罚等,及使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甲方享有永久诉权,并且罚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中途退租,无特殊情况,甲方扣除乙方押金10%。

十、押金已收条为准,合同到期无经济纠纷押金退回。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务必认真严格遵守执行,如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章后生效。(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附后)

甲方签字(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出租车合租合同 篇3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出包方根据承包方需要,同意将其车牌号JT1285号出租车承包给承包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承包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每月 元,一年承包金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承包金按月缴纳,每月 日前将月承包金上交出包方。如拖欠超过20日,出租方将车收回,抵押金不予返还。

押金为人民币 元,押金在合同到期时无息返回乙方。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车辆的维修费、车辆使用管理费、二保险测费、检车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

四、承包方要负责对所承包车辆进行维修护养,在承包合同期满,退包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包方应负责修复原判或赔偿,修复期间影响营运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五、承包方在承包合同期满,如果继续承包,应在承包期结束前三十天向出包方提出协商,否则出包方将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终止合同,将车收回。

六、承包期内发生交通事故、违章等,赔偿及罚款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包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承包金的双倍赔偿承包方。承包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承包金的双倍赔偿承包方。承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承包车辆,不得退包、转包,如违反合同,将抵押金额的双倍赔偿出包方。

八、承包期间,发生一切纠纷,由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