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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承租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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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承租合同(通用3篇)

门店承租合同 篇1

出租人: (甲方)

承租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互利、完全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地址:

二、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用:两房第一年人民币44000元整,可后期调整。

四、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年付清一次当年租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协议:

1、租赁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无息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违约,甲方应全额返还给乙方。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玻璃门、卷帘门、水管、壁挂炉等放置在店铺内。损坏的,乙方按原样修复,不修复的,押金打死。

2、租赁期内,乙方应支付水、电、地暖、闭路、电话、网络等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如有话要向他人倾诉,须征得甲方同意、

4、在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租赁经营的需要,装修房屋及门面需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自费承担,租赁期满归甲方免费所有。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名):______

承租方(签名):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门店承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___x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XX年3月30日起至XX年3月30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xx万元,五年合计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店承租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位于_____县_____路_____号_____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面积以城建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税、费时,由乙方直接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租赁使用期间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设施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证金标准及交纳

租金标准为一个年度_____元整(¥:_____)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使用该房屋未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双倍计算租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_____(大写):_____),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欠交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财产损坏赔偿款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活动期间租赁开办特色餐饮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乙方给甲方按相关标准缴纳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赁使用的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原状,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财产的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被盗、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若对房屋、设施、设备或临近他人的物品有损坏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电设施的容量、安装位置,不得存储危险物品。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签订本合同并且乙方交清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现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增添财务的归属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增添附属设施。但乙方对房屋增添附属设施时不得对房屋有任何损坏行为。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原貌、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甲方不予补偿。

八、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关单位要求交纳税款、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的。

3、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现状的。

5、任何有损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_____元整(¥:_____),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数额及时间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担逾期应付款10%的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乙方为及时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纳正常租金之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承担_____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