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店铺部分转租合同【汇总三篇】》
门面店铺部分转租合同(精选3篇)
门面店铺部分转租合同 篇1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话:传真: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1、该商铺座落位置:
2、该商铺总价款 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1、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双方约定: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1、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__计人民币元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 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至,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 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 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门面店铺部分转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将成都地一大道地下商场商铺011号门面店铺部分转租给乙方,转租部分面积为七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权属状况
甲方保证已依法取得对该商铺的转租权,如甲方未取得该商铺转租权致使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商铺用途
该商铺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共计年个月。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三十日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标准:4000元/月,租赁期内该商铺乙方承租部分租金不变。如商铺所有权人上涨租金由甲方负责。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从商场开业时起算,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商场开业时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共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剩余部分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出具收条。
第六条:合同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4000元,商场开业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商铺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商铺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交付:合同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向甲方交付所承租商铺。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该商铺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条:转租
甲方认可,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转租过程中取得的转让费等一切费用归乙方所有。
乙方转租该商铺,甲方有义务与接受转租方重新订立书面转租合同,但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十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十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提前收回该商铺,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租赁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4000元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迟延交纳租金达三十日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前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面店铺部分转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
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钦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钦州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