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通用6篇)》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精选6篇)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住宅市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各自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装修的基础情况
1、业主姓名:;
2、房号:号楼单元层户;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修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对乙方的装修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甲方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等装修须知告知乙方,为乙方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地点等。
2、甲方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督促其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出入证或人、证不相符的装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从事施工活动。
3、甲方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以及其它装修项目进行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必要时,有权责令停工。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检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业主,并报告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的,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甲方将采取相应措施,收回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有权督促责任人及时修复或赔偿。
5、甲方接到乙方的装修竣工通知后,及时组织对竣工现场的检查。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相关法规和本小区对业主装修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所装修物业的结构、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乙方的施工人员进入本小区,应自觉出示临时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四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乙方应维护房屋建筑立面统一,在未经得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伸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室外空调机、防盗网,不得在外墙、门窗外搭建或加建任何建筑物。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中对禁止行为的规定。
4、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在白天 、夜间 、节假日 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重噪音的施工。
5、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关闭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接受相邻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7、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或设备时,严格遵守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8、乙方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业主装修管理规定》中安全管理条款的规定,指定防火安全责任人,租赁或自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动用明火和电焊作业需审批备案。对现场施工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施工现场严禁抽烟、烤火取暖、用电炉或火炉做饭,保证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9、乙方在装修竣工经甲方查验合格并向甲方提供装修管线布置图等竣工资
第四条、装修收费项目
1、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交纳。
2、装修保证金个月后,经甲方复查确认符合规定,如无违章赔偿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
3、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证,工本费:10元/证,押金20元/证,在办证时交纳。
4、装修垃圾清理费,施工企业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之日交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或施工队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
2、乙方或施工队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 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省、市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本协议规定,拒不改正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 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不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______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时间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第四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2、根据______市物价局、______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______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a)、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______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延期,须按以上标准计算申请延期天数补交上述费用;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______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可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热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能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得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移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蓬等构建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2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复印件和照片前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户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租户,提交的室内二次装修方案,经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珠海民营科技园批准,在号房屋进行室内二次装修的施工。为便于二次装修的管理与服务,使已入住客户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应事先向甲方及消防局报批装修方案并获准,交纳有关费用和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始装修。装修垃圾应运至园内指定地点。所应交纳的费用为以内,支付垃圾处理费元,超过的,整数倍面积的部分按倍数计收,其余的面积按比例计收。同时乙方应按装修房屋的租赁面积向甲方缴纳元/平方米的装修保证金。因此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所交纳的费用为垃圾处理费元,押金元。装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待三个月内确认周边环境和用房单位不受损坏和影响,退还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押金。
2、甲方同意自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报批装修方案获准之日起给予乙方日或直至为止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内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合计人民币,超出给定的装修期,无论乙方装修是否完工,甲方将按规定收取场地使用费。乙方因特殊要求,需改变原有隔墙、通道、设备等设施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在使用期满迁出时,必须恢复墙体、通道、设备等原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出甲方书面同意内容进行二次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而乙方二次装修部分的消防核准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场地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场地,并保证其原有消防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进场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登记照片各一张。
5、乙方须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场施工,无证者拒绝进畅出入证押金每证元,含工本费元梯。装修材料只能选择至次日之间运至装修房屋内,公共场地严禁占用和堆放材料等杂物。
8、乙方施工人员应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公共场地清洁畅通,爱护楼房内外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卫生间。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的卫生管道堵塞、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房屋结构和内外墙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费用,并处以—1元/次的违约罚金。
9、每周一至周五~,严禁从事一切可能造成噪音、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施工操作,如使用电锯、冲击钻、拆除天花和隔墙、油漆等作业。以上操作必须在每晚至次日或双休日内进行,所有装修施工必须关窗作业,以免因施工影响其他客户。违者若劝阻不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次的违约罚金,并酌情给予停电处理,由此而耽误的施工进度,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开启室内中央空调,并应封闭新风口,以免粉尘和油漆等异味通过中央空调系统影响其他客户。装修施工中不得造成室内外原装设施、设备的损坏和消防系统的误报,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违者一次处以元的违约金。
11、为统一科技园形象,如装修涉及安装门铃、密码锁及铭牌等,均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位置安装。
12、乙方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间严禁室内吸烟,做到安全防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装修房屋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只,可向甲方借用,,装修竣工后退回。若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施工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申请动火许可证。违反动火规定,处以元/次违约罚金。
13、施工用电时,要采用标准接线板和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插接在插座上。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配电房线路跳闸而影响到对其他客户供电,则由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以元/次违约罚金。
14、装修期间,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施工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及在公共区域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施工场内禁止赌博、酗酒。,违反上述情况者一次处以—元/人的违约罚金。
15、乙方装修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必须用包装袋包好,及时清理,不得漏撒在装修范围之外的其他公共地方。
16、装修保证金除支付电费外,还将用于因装修过程中造成楼房损坏部位的修补费用或支付装修过程中的违约罚金等,如果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追收差额部分。
17、乙方装修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装修用水、消防梯运输和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的使用,并保障装修室内的电源开通。
1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装修施工结束时终止。如乙方在装修施工中严重违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停止装修室内的供电,待问题解决后方能恢复装修施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
甲方于 年月日租住中山市住宅区(大厦栋(楼,为维护小区(大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便于今后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需携带《租赁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 甲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 入住后,于每月日向乙方按时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逾期按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甲方如须装修房屋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 否则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 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住宅区良好的生活环境,严禁高空抛物、无证养犬、在楼道摆放物品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危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否则按政府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7. 甲方应按租赁合同的条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提请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8.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9.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小区栋号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为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总则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装修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佩带《装修临时出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施工。
4、装修前乙方应交纳装修保证金元、装修管理费用元/平方米、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米、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元/张的标准收取。
5、乙方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6、装修完毕,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一个采暧期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甲方对乙方装修时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乙方在装修前应测试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情况的须在装修前报甲方,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乙方确定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乙方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甲方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颜色等)进行,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5、乙方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乙方除恢复原样,扣除乙方所有保证金外,乙方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乙方对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乙方聘请的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小区、其它楼及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房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严禁随地大小便;
(11)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
9、乙方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乙方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提供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落实消防措施,在监护下方可施工。
12、乙方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物业服务中心。
13、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乙方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甲方代为清理,费用由业主承担。乙方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损坏麿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
(1)垃圾堆放时间为18:00—19:00;
(2)垃圾堆放地点:各单元缕道口外。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甲方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乙方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甲方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乙方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乙方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甲方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6
本协议当事人
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 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 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管理公司、购房人、装修单位特签订本协议。
一、 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物管公司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业主本人选定装修施工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管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1)、 填好装修申请表;
(2)、 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装修项目明细表(可在装修申请表上载明);
(4)、 装修方案;
(5)、 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6)、 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面积≥50平方米以上,需到县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审批,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4、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为装修施工的管理及服务部门,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现场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3)、确定用电负荷;
(4)、厨房、卫生间等楼板防水措施;
(5)、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公司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l寸照片2张和财务收款单据到物管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领取装修许可证等。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物管公司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管公司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物管公司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管公司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办证押金收据、初验合格单财务室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__月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业主凭装修押金缴纳收据和复验合格单到财务室办理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三、装修规则
1、前期统一装修无时间限制,当业主开始入住生活后装修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周六、日9:30-12:00,14:00-19:00。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
2、为保证小区统一美观,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及造型,在公共设施部位及私人花园乱搭建;改变外墙的颜色;
(2)、楼房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3、安装分体及窗式空调需到物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按物管公司规定安装:
(1)、空调支架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材质,固定螺栓须经防锈处理,否则,装修业主(住户)要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损害(如下雨铁锈污染外墙面、空调坠落等);
(2)、必须安装在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以确保建筑外观统一整齐。
4、凡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必须按照物管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安装。
5、施工人员的行为
各业主/装修单位必须将物管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入户大门上。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物管公司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物管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重庆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内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物管公司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6、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物管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物管公司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2:00-14:00,晚上6:00-9:0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公共区域),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如经通告后,业主/住户及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清理安排,物管公司将自行雇用工人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押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一个(每户至少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住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到物管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管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9、违章处理
物管公司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入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物管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条款予以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物管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业主/住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物管公司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业主/住户,业主/住户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主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物管公司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业主/住户承担。
五、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
七、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盖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