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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快递运输合同格式(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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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快递运输合同格式(精选3篇)

圆通快递运输合同格式 篇1

甲方(收件方):宁波市镇海圆达快递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发件方):宁波优梦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波市江东区中138号(明晨大厦912室)

邮政编码:

电话 :0574-83876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价格

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服务区域、价格:甲方在浙江省宁波、台州、舟山、丽水、衢州、杭州等区域范围。

1.3服务价格浙江省范围内15公斤内10元,20公斤内15元。(舟山地区每公斤额外加收0.5元服务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

2.6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 2.7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8按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9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3.2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按照约定价格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可能损坏的,收货方有权开箱验货,如有破损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负责赔偿,或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0.5千克,不足0.5千克按照0.5千克计算。

5.2费用的支付形式为:结款时间:每月5号-10号(月结现金)甲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保价及理赔

6.1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赔。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将按照其正常运送标准尽合理努力派送快件,浙江省内3个工作日必须到达,否则乙方有权视情况的严重性,向甲方要求赔偿因运输延误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6.3任何索赔必须在甲方接受快件两个星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处理适用中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进行裁决。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依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11.5双方如有不足之处和善协商解决: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圆通快递运输合同格式 篇2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800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区:800- 华东区:800-华南区:800-

年1月

客户账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大田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page$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大田《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大田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

为 ‰。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雪?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雪?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雪?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 收件人付费 □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 单票现金结算

□?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page$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page$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月 日

?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page$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大田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付款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负责人:? 负责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圆通快递运输合同格式 篇3

甲方: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卡玛原创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

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以下业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按计划发运,不得随意延误。

A、 国内、国际快递服务

B、 北京市内快递服务

2、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有效期内,除法定节假日外,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不间断的快递服务。

3、乙方应注意:为使乙方的快件安全、准确、及时到达收件方,并便于查询,乙方每次发货前应正确填写快递运单,必要时须向甲方提供与货物有关的资料或文件。因乙方填单失误造成运输、派送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如产生费用的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收取乙方的快件后,在甲方网络派送范围内走甲方专线,并迅速、安全、准确的送达指定地点。甲方如在递送过程中,因航班晚点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延误,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补助措施,以减少乙方损失。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负责包装,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符合道路运输要求,由于甲方包装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损的由甲方负责。乙方自行包装的货物属于易碎物件时,请按甲方公司要求包装,(对于具体包装要求,甲方应尽到提示义务)否则产生破损责任自负。

6、如甲方在递送途中遗失乙方的快件,如未保价的快件遗失的按:0.5KG内赔偿200元/票;0.5KG以上的按500元/票赔偿(须提供物品价值证明)。贵重物品应予以保价,并支付保价费(费率为保额的3%);保价物品如发生遗失,按实际保价金额作相应赔偿。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遗失,甲方须提供有效证明方可免赔。

7、快件内不准夹带现金、各类有价证券、黄金饰品等;不准夹带国家法律法规禁寄的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等),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8、签收问题: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保证把乙方的快件准确无误的派送给收件人,在收件人允许的情况下亲属,同住家属,同公司职员或传达室签收等均可视为收件人签收。货物到达目的地,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方式无法联系到收件人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如乙方要求重新派送的,甲方应无偿进行第二次派送,否则应返还给乙方。如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经检验发现外包装有毁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因此产生的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乙方为货物的送达而提供的收件方信息(包括收件客户的姓名、地址、个人联系电话等)仅供甲方运输服务使用,甲方有责任保证该相关信息只用于送达货物为目的的用途,并保证不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保密信息的泄漏,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0、甲方负责相关配送商品的跟踪查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乙方有权随时查阅。

11、运输面单、信封、包装袋由甲方免费提供。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甲方提供的现行的国内快递及国际快递价格表执行。圆通快递服务报价作为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2、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结运费的,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本月运费及其他的结算截止日。甲方将帐单交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付清全部款项。若乙方对帐单有异议,应在收到帐单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收到帐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全部款项付给甲方。甲方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甲方上述账号如有变更,应至少于约定的乙方付款日前10日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照上述账号付款后由此导致的各方损失由甲方承担。3、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付清欠款,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协议,并采取必要措施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

4、甲方根据市场变化,若运价有变动应及时将信息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时尽到通知义务,若运价上调,乙方仍按原价格支付延迟通知期间的运费,若运费下调,则按新价格支付。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支付上述款项。

三、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如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协议终止前的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任何一方若发生变更名称、变更联系方式、搬迁、离开所在地等影响本协议执行及双方按时结算费用的情势时,均应在情势变更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没有履行此义务的一方应承担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本协议中相关条款如有争议,以国家邮政法为准。

甲方: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