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汇编9篇)》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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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1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2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3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4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5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6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7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8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9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国内汽车运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运输合同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附件委托的时间、地点、把车辆运输到目的地。
2.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运输费。
3. 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送货清单现场与乙方交付托运车辆,并要求乙方在运送单上签字或印章确认。
4. 特殊情况下,在乙方将运输车辆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运输车辆、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运输车辆交给其他收货人。
5. 对因乙方管理不善,严重失职而影响或危及甲方相关试验进度或公司声誉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6. 必要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运输商参与试验车辆运输。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在车辆到达时,无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车辆,承
运方应在2小时内与托运方联系。
2. 乙方有义务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车辆及时运输到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
车辆到达通知。收货人收货后,应主动要求收货人在运送单上签字,并填写有关收货情况(如收货时间、收货数量、货损情况等),最后将确认后的运送单带回,作为业务发生凭据。
3. 对托运的车辆要负责安全,保证车辆无丢失、无损坏到达目的地,如发生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4. 乙方免费为甲方承运随车附件(随车工具、试验零部件等),并保证及时、准确完好送达。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包给第三方进行运输。
6.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承运的试验车辆及相关备件资源等,如转卖、卸存等行为。
三.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逾期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400元/天/辆。
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汽车运输过程中发生遗失、损坏、短少等情况(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乙方应按整车的实际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并免除甲方再次补发所对应的运费。
3.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承运赔偿适用于乙方对甲方承运的所有货物,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要求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陪。
四. 合同期限及变更
1、
2、 合同有效期20xx年1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在有效期满的前1个月,如甲方、乙方均对合同各项条款之规定均无异议,
本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
3、 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在对方书面通知其纠正违约行为后
的一个月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4、
5、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同意提前解约时,终止本合同。 甲乙任何一方解散或无支付能力以及重组、申请破产时,终止合同。
五. 运输费用
1. 甲方需紧急运送整车情况下,从芜湖往返辽宁锦州市,按一辆车单程 元结算运费;
2. 运费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一个月内发生的运输业务,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
3. 结算费用之前乙方应先提供发票给甲方。
六. 其他
1. 奇瑞汽车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购买承担。
2. 具体每次运输按合同附件进行清点交付。
3.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运方: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承运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地址: 电话:0553-5923173
传真:0553-5924168
签字日期: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3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5000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日,增减的天数按/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共同承担。
(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民法典律效力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4
承 运 人 地 址 电话
装货地点 发货人 电话
卸货地点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启运时间 年 月 日 时 运 到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货物名称 包 装 形 式 件数 价值 运 费 运费结算方式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时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时
收货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签约地: 编号: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
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工程承包给乙方车队运输。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方同意按如下协议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单价:
1、工程地点:
2、单价:运距32公里以内为14.5元/方(壹拾伍点伍元整)结账,超出里程数按实际结算(按每公里每方结算)也可按磅单重量,比例为1:1.70结账,石渣1:1.5结账。以经理部为准。
3、运输结算方式:一天一结,以现金(税后)方式结算。
二、工程量:20万方,根据工程进度可增加至200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大约二年。(此合同书二十四小时内生效,超时自动作废)
四、运输车辆数量:
前二后八或前四后八车先期20辆,以后根据工作面情况,甲乙双方协商逐步增加车辆(每天运输量保证800-1500方以上)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与施工方协调运输道路的修补,保证道路畅通及装卸平顺。
2、甲方每天给乙方结算一次运费款,当天下午5点-6点结算,
晚上加班第二天10点结账。如有不兑现,超过一天不结账(24小时)乙方有权停止,并由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辆车600元人民币整。
3、甲方应保证有足够的挖掘机和卸货场地,以保证乙方车辆不会因装卸车而排队。
4、乙方车辆进场开始运输后,燃烧油甲方提供(燃油价应低于当加油站的价款)然后从费用里扣回,正常运输产生产值一个星期后,甲方按乙方每天每车次回扣500元人民币,直至扣满20_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保证金退还给乙方车队。
5、甲方负责乙方每部运输车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乙方运输过程中的交警、路政、公路有关管理部门及村民闹事的协调及疏通工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停工超过24小时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台车误工费600元人民币每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6、甲方通知乙方增加车辆后(以书面通知为准)两天内乙方必须进车,如超过二天仍不进车,甲方有权安排其它车队车辆进场,并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保证乙方为独家车队(同一石场到同一搅拌站,同一石质)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必须每天下午17:00时,收集车辆磅单为乙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主必须保证自双方确认协议后的二天内车辆必须进场到工地。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能无故停止运(除非车辆出现故障)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每部车1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凡因乙方不听指挥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受损及堵车待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进场后把每辆车的五证证件复印一份给甲方,如五证不全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其它:
1、甲方不能越级私自找乙方司机结账,乙方也不能越级找甲方的上级商谈运输结账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每次伍万元人民币罚款。
2、乙方人员进场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安全、高效,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不能随便安排其他车队进场,如有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壹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若需补充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6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 (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第二条 包 装
1.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 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
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 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 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 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 务
1.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 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 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4. 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 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 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 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 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 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 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 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 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 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 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 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 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 5000 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 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 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 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 . 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5000元计算。
5. 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 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 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一、 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 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 /月 (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 /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丙方: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上海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 。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 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 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 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 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 争 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在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1、未作说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为准。
2、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 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 其 他
1. 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 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中国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 (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
5. 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 本合同生效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7
目 录
总 则 3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3
第二条 包 装 3
第三条 到货计划 4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4
第五条 运输 4
第六条 服 务 5
第七条 三方责任 5
第八条 运输收费标准 6
第九条 不合格退件 7
第十条 不可抗力 7
第十一条 争 议 8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及期限 8
第十三条 其 他 9
第十四条 合同法律效力 10
总 则
经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 (以下简称乙方)从奇瑞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签订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第二条 包 装
1. 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 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 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 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 到货计划
1. 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 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 到货与验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 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 运输
1. 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 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 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 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 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服 务
1. 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 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 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现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运输条件
1、乙方必须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乙方必须有《自开票纳税人指定证书》资格。
2、甲方是加工精品小家电的企业,其外包装是采用简易包装,纸箱内的包装物主要是家电、家电配件等。乙方不能使用有残留有害污染物质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能让甲方产品及外包装遭受有害物质所污染或损坏。乙方必须全部使用全封闭式营运车辆,车厢的容积要大于或等于40m3。
3、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部分产品以门对门方式全程运输业务,并以独立法人承包方式运作。运输区间为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运作方式
1、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满足甲方指定运输需要(含节假日),并按质按量按时送达收货方,当甲方要求与乙方运作发生冲突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包括自行租车)或者委托甲方租车,不得延期,确保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甲方一般要求乙方上午11点钟之前车子必须到达甲方收货仓库。
2、乙方负责承担营运车辆缴纳的养路费和国家规定的所有费用,包括应交的车辆保险和货物保险。乙方在营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保险、赔偿事宜,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维护,安全驾驶管理和调度,甲方在货物调度方面给予配合,对不适合甲方营运需要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如果甲方某些客户需要进厂前办证或者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作要求
1、乙方所有进入甲方公司内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要求,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2、运输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终止该车辆的营运任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为:____方的车为____元/车,____方的车为:____元/车。如果油价上浮或者下调,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整运输价格,新的运输价格自达成协议后30天后生效。
注:若油价增幅达____%甲方同意增加10元/车。现在油价为____柴油III:____元/升。
2、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次月20号之前甲乙双方核算上月运费,并于次月顺延月5号前乙方凭收款收据及收款委托书到甲方收款。
第五条变更、解除
1、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乙方的运输价格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要求调价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开拓第三方承运方。
2、甲方如有增加或更换承运方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规定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为新承运商试运期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安排让出部分承运任务。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价格分歧、重大质量问题、车辆司机态度问题等),甲方有权提前开拓第三方运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鉴于运输的特殊性,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而单方中断运输任务,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壹万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2、乙方提供运输服务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次月顺延月5号前甲方没有按期把双方核对无误的上月运输费用结算给乙方,则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每延付一天按上月运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1、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对合同和运输单价进行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条其它事项
1、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 篇9
托 运 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 大理石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大理石进行包装,运输费到卸货地点卸货后付清。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大理石运输的约定对大理石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
2、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大理石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大理石。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大理石损坏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大理石通知后未及时提取大理石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大理石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大理石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大理石市场价)。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大理石短少、毁损、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六、纠纷处理办法: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县劳动局申请调解或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