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租赁协议书范本(三篇)》
工程租赁协议书范本(通用3篇)
工程租赁协议书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德全南街86号 地址:
联系电话:(李先生) 联系电话:(陈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双方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完好衣服。
二、乙方租衣物还衣时经甲方验收无损坏后,将押金或证件余额退还乙方。
三、衣物如有污渍(如草渍、果渍、黑渍等破损、如不能修复等),乙方照价赔偿。
四、衣服价格:(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五、1衣服(男女)件 2裤子(男女)条 3衬衣(男女)件 4皮鞋(男女)双 5裙子(男)( )条 6领带(男)( )双 7领结(女)( )个 8方巾女( )块 合计金额大小字:元 证件名称:,押金:元。 注1:男式一套为每天(24小时计算)20元,加衬衣加5元,皮鞋10元、领带1元。 合计:36元,以两件套为(20元)(如衣服、衬衣)
注2:女式一套为每天(24小时计算)20元,加衬衣加5元、皮鞋10元、领结1元、方巾1元(如衬衣、裙子也为2件套(20元)
注3:防尘袋免费,但不能损坏,如损坏、丢失则照价赔偿,防尘袋5元、衣架5元。
注4:如逾期未还加收一天租金,超2天加3天租金。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工程租赁协议书范本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金堂。淮口《沱江蜀韵公园》
2、工作内容:负责《沱江蜀韵公园》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3、施工地点:金堂县淮口镇红石村及瑞光村
第二条 工程机械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的约定
1、工程机械的规格、数量根据工程情况由承租方进行调配租用。
2、工程机械的租赁单价见附表(外租机械费用定价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或根据承租方的工期要求进行
如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或提前结束租期,应提前 日内告知。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单价:根据机械的规格、型号,经双方协商,采用计时制,即各种机械租赁单价均按实际使用时间以小时计价,不足1小时按分钟算(即单价/60分钟×使用分钟数=金额)。本合同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括出租方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设备所需油料、操作人员工资、设备维修、安全费用、摊销费用、进出场费用、停工费及承担与本工程有关的风险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并包括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租金结算:当月租金=承租方当月实际使用时间×每小时租金—油费,每月结算,次月付款。
3、时间签认:出租方的机械到达指定地点之后,必须听从承租方管理人员的调遣,在征得承租方的同意后才能开始作业。租赁计费时间以承租方每次具体使用净时间为准,并经承租方使用人(监理)当日签字确认,然后由主管或经理签字审核后生效,主管或经理签字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天,否则视为出租方自动放弃租赁费用的收取。如出租方的机械使用计时单损毁或遗失,出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每月3号前向承租方交机械使用计时单(机械使用时间表的格式由承租方提供)。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要有操作证,并购买保险。出租方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出租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并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2、负责配备操作及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伙食及设备维修配件等费用。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每月租赁费用的结算工作。
5、负责租赁期间机械的保护及看守,确保机械安全。
6、贯彻执行承租方的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
7、施工中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物品损毁(含地上地下管线,成品、半成品及建筑物、构筑物的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尊重承租方的管理人员,如施工中对承租方的管理人员有辱骂、殴打行为的,首先罚款人民币5000元,再进行处理。
9、施工中不得有消极怠工、故意拖延时间的行为,否则承租方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扣时间),对屡教不改的,将驱逐出场。
甲方:
乙方:
工程租赁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 中型专项作业车就中山市五桂山辖区路灯维护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负责工程及工作量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从小榄镇出发至五桂山工地的往返费用,误工费,每车每天800元整)。
二、乙方负责所租车辆的启动费用,即负责油费、过路费及生活费。
三、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轮胎、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负责租车期间的`油料、生活费、住宿费(2人),租赁期间各种关系的协调费,并全部承担其费用。
五、乙方必须完全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含车辆的防盗)、由此产生手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租赁期间的误工:因天气或车辆等不可抗力问题,双方各自负责误工引起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费用及时间:
1、车辆用途:五桂山路灯维护工程维修
2、租赁期限:自甲方与中山市五桂山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签订合约起1年有效期。
3、租凭时间地点:1年有效期甲方每次执行维修任务时提前一天预约维修时间及落实五桂山具体地点。
4、费用:每次执行任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正(¥1200.00)。
5、每次执行任务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租赁期满甲方优先权,在乙方没有重大任务时必须响应并满足甲方每次出车,乙方必须负责车辆的完好无损、轮胎及零部件健康状态,保持整箱燃油。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司机经甲方打招呼(需电话告知车主)不听指挥的,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2、如甲方不及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