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协议书【实用三篇】》
债务承担协议书 篇1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合同正文
第一条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元
1、年月日订立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年月日,甲方尚欠丙方元;
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 元。
第二条甲方承诺
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债务承担协议书 篇2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是原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的股东,占有X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X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X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X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X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X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属甲方享有的债权,甲方可委托乙方以X公司名义追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X公司或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向甲方追偿。
四、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X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X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X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五、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20xx年X月XX日
债务承担协议书 篇3
甲方: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使工程保质、按期、顺利地完成施工,并达到双方密切配合、严格履约,避免纠纷的目的,经协商,除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外,补充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的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用于正常施工的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或截留部分资金。
三、乙方须将自有房产与车辆作为抵押,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自有房产与车辆挪作他用。
四、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报送用款计划(材料的使用必须附有材料需要量计划,工资必须附有工资花名册、结算明细表),并执行甲方有关审核规定。
五、乙方租赁机械、周转材料和机具,乙方应及时办清租赁付款等手续,一旦发生拖欠租赁费,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
六、乙方不得将工程资金挪作他用,或倒卖物质。一经发现,应承担一切后果责任。乙方自原为建设单位垫款施工形成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责任自负。
七、工程结束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债务转嫁给甲方。若发生拖欠材料费、劳务工资、租凭费、运费等所形成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订立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