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作协议(汇总六篇)》
联营合作协议(通用6篇)
联营合作协议 篇1
甲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定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首批生产套(其中银行指纹识别联动门禁系统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捌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指纹识别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英文: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指纹产品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标准厂房)。
6.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元/套内(银行联动门禁),其中单门控制门禁产品在元/套内。
7.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8.2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3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指纹产品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账户内。
8.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8.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8.7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9.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9.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以帐面统计为准)后。
9.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
9.4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应及时划入各自账户。
10.协议的终止、解除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3.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4.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杭州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作协议 篇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双方承包联合经营甲方内商铺(以下简称该铺)(该商铺编号为区号)做商业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商铺用途
该商铺由乙方提供货品和人员,甲方提供场地适用于商业经营,甲方负责整体经营管理。
第2条联营期限
联营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联营期满,乙方如愿继续合作的,应当在期满前三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就合作内容重新商议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甲方如未在上述期限收到该书面申请,甲方可以进行另找合作伙伴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介绍,展示该商铺,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3条合同履约保证金、固定费用标准及上缴方式
乙方需合同签订之日足额上缴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在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的情况下,自乙方退还该商铺并付清所有费用之日起30日内,甲方需将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提前终止联营所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
乙方需按期缴纳固定费用。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0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至20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_________________场地联营费:_________________元,设备设施损耗费:________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联营合作协议 篇3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环保工程的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环保工程项目的概况
1、环保工程项目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2、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总费用: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报价为元(¥),为含税价,包含所有的费用。
三、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环保工程所有项目安装质量标准符合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由甲方调试为正常运作的状态且领取到环保合格证书后由乙方向甲方付款。
四、付款方式
由乙方将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五、环保工程项目安装工期
环保工程项目应于年月日之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六、环保工程项目安装的的质量
1、本合同环保工程所有项目安装质量标准符合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由甲方调试为正常运作的状态。
2、本合同环保工程所有项目的保修期为自领取环保合格证之日起年,
七、环保工程项目安装的验收
乙方按照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验收。甲方支付验收费用。
八、报批手续
由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向国家机关申请环保工程合格的报批手续并领取环保合格证,在报批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如违反第六条的的规定,环保工程任一项目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领取到环保合格证。乙方应拆除环保工程项目,恢复原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甲方违反负责环保工程安装第五条的规定逾期完成环保工程项目及报批手续,每逾期一日需要向乙方支付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万分之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杜凯律师,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
3、如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需要向乙方支付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万分之作为违约金,以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为上线。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营合作协议 篇4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真诚与乙方联营合作,共同开创市场,创建山东枣建品牌、树枣建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施工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后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总包工程施工合同后,甲方再与乙方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由乙方负责工程的全部生产经营。不得违法再分包。
3、乙方经营要严格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禁上访闹事。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事项
1、甲方承诺:
尊重和善待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不干预乙方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便利条件,尽最大能力解决乙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有关事项,有责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由乙方承建的项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交于他人经营。
乙方承建的工程款到甲方帐后,甲方除扣除约定的税金、管理费用后,在两日内及时将余款全部支付给乙方。若因此延误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诺:
要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全部内容及有关协议,并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乙方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发生任何隐患。积极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及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除工程的税金及甲方的管理费外,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书面施工产值报表。
保证项目工程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按照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约定,资金不足部分和在业主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垫付。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停工。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的比例
1、由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时按照工程造价的6%扣除后一次付给乙方。500万元以下的另行协商。
2、工程劳保基金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后,上缴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条其它事项
1、乙方以甲方名义所施工的工程引起一切经济纠纷、民事责任、法律责任、债务等,均由乙方全部独立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缺少现场管理人员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派员,甲方要大力支持、并派适应人员,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缺少专业施工队伍或材料供应商时,可以向甲方申请,甲方的相关部门帮助推荐,由乙方自行选择确定﹙合同由乙方自行签订并签字盖章,需甲方担保盖章的材料款,甲方将从付给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的工程,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购买材料、更不能拖欠材料款等其它款项。
3、双方合作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4合作期间如发生挣执、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谦互让互凉的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妥可由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议。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联营合作协议 篇5
甲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定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首批生产套(其中银行指纹识别联动门禁系统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共捌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指纹识别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英文: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指纹产品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标准厂房)。
6.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元/套内(银行联动门禁),其中单门控制门禁产品在元/套内。
7.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甲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拥有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定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首批生产套(其中银行指纹识别联动门禁系统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共捌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指纹识别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英文: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指纹识别门禁系统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定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指纹产品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标准厂房)。
6.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元/套内(银行联动门禁),其中单门控制门禁产品在元/套内。
7.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联营合作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在(以下简称为 )进行品牌联营,并就联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联营期限:
1、
二、分成及结算方式
1、(1)甲乙双方按照售出货品营业额的的比例计算分成, 如因乙方使用现金劵进行促销活动,现金劵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如需订购甲方的推广赠品,需按统一供货价格买断,不可退货。
2、每日营业额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分三期每10天,分别为当月的12号、次月22号、次月2号将甲方应得分成部分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在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营业账款对清。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支付销售分成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1%计算每天应付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进行联营的货品仅限于20xx年8月20日起由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货品,20xx年8月20日前乙方所有的货品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参与销售分成,不参与联营退货。
4、如店面需要重新装修,所需货柜由甲方提供,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更新的衣架、模特的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
5、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5000元陈列道具费。
三、货品运输
1、甲方负责提供 店的全部货品,乙方承担货品运输费用,甲方要求调配货品时,运费由甲方承担。任何情况下,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货品到达店后,由乙方负责清点、记录及保管,经乙方清点无误并书面签收后若有损失,该损失由乙方负责按该货品甲方的应分成额赔偿于甲方。
3、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在当日内对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错交货、无出货清单、单价开错、数量及金额不符、包装及质量问题等,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于核查调整,逾期未表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品符合乙方要求,甲方得以免责。
4、乙方所退货之货品,如有人为损坏、污迹、无包装、无附件、属样品、属换季货等情形,均不属可退换货之列。
四、甲乙权利与义务
1、店货品零售价由甲方负责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定价销售。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
2、 的货品有甲方负责调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在两天内将剩余货品退回甲方指定点,否则视同乙方按吊牌价销售,按规定的分成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对货品库存数量,如果盘盈则由甲方进销存数据结算;盘亏甲方则按盘亏数量按当时现销售价视作已销出处理。
3、甲方会根据不同的节假日,要求统一做促销活动,乙方应严格执行。
4、甲方是该品牌产品的唯一商标所有人,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权,。
5、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该品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要求。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 店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面、门面、空调、灯饰等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负责签订 店的租赁合同和办理经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正的合同保证金。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双方将账款结清后,并将属于甲方的物料(不包含货架)、货品全部退回甲方的情况下, 天内甲方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4、乙方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店铺顶手费、租金、店内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货品运输费、街道卫生费、电话费、上网费、水电费、管理费、税费及不可预见之费等。
5、乙方必须配备:已开通的电话线一条、网线一条和电脑一台。
6、乙方所需的陈列道具(衣架、模特除外)甲方按成本价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7、店的首批货品由甲方配货,乙方必须参加甲方举行的每次订货会,并按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订货。
8、如果由乙方原因导致店不能正常营业,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无故停业 店,乙方需要根据停业天数按当月最高的单日业绩与甲方计算分成。
9、乙方自觉维护和保障甲方权益,一旦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有义务与甲方一起制止及解决该侵权行为。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之铺面经营以下称“该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 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或在 店以外的区域销售该品牌产品即属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甲方该品牌的商标权及生产权。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向甲方提供各项资料、信息。
13、乙方管理的 店必须按甲方确认的零售价销售货品,任何促销活动,均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4、乙方必须对已签收的货品、员工及店的安全负责。
15、乙方应严格将店的库存率控制在23%以下。
六、营业管理
1、人员培训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乙方需定期安排销售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店铺的经营管理甲方会派零售主任到场,协助经营管理和监督指导,甲方前往乙方店铺的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员工制度
甲方同意为乙方订做店铺销售人员的制服,并向乙方收取制服成本费用。
3、甲方是乙方经营的该品牌货品唯一供货商,乙方不得私自仿造该品牌产品及一切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该品牌的产品给第三者经营。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店的所属货品(包括仓库中的货品)借调(包括乙方所经营甲方品牌的其他店铺),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七、协议的违约责任与终止
任一方如发生以下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正的违约金及追究违约方法律及经济责任:
1. 乙方销售假冒品牌的伪装劣商品: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开设 以外的分销点,或将该品牌商标权转让与他人经营;
3. 乙方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停业、关闭、查封等处理;乙方被银行拒付支票或冻结账户;
乙方严重侵犯了甲方名誉和利益时,甲方均可认为已无法与乙方继续合作,而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撤消、调走或转移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地址,甲方有权提前经终止协议及追究济 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停止营业的期限达十日,经甲方书面催告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停止与乙方的联营,乙方还应补偿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如抵押、委托、转让债务等经济行为),如果发生重组、或出现其它情况而影响乙方的资信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必须马归还甲方提供的任何销售或广告用品和数据,否则甲方将推迟返还货的押金;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宣称为该品牌产品的零售商,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
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6、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甲方提前终止协议或停止向乙方发货的,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甲方核对帐目并退回剩余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乙方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7、如地震、海啸、塌方、泥石流、闪电、雷电、陨石坠落、台风、洪水、天火、战争、旅游、瘟疫、飞行器坠落、恐怖袭击败、核辐射、非双方原因的火灾、政令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要协议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后两周内向对方提高事件、事故具体说明及证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双方互免违约责任。
八、协议的法律依据、生效、续签
1、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不适用于联合国惯例中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条款。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齐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后生效,否则乙方逾期缴纳货款押金本协议自动作废。
3、任何涉及双方经济往来的事项都需以双方盖章的书面正本文件为准,任何口头及个人约定都视为无效。
4、如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并有继续合作意向,须于本协议期结束前一个月续签新协议。
九、纠纷解决
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协议附件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必要的资信数据,以下数据,以下数据将作为签订协议的附件;(1)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雷锋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无效。
3、 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有权解除协议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解约通知书一经送达对方,本协议正式解除,解除本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协议届满、双方协商解除。
4、 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收取费用的权利),甲方有权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是仅限于乙方享有及承担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本协议有关约定处理。
5、 保密: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责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本协议有效其内及其终止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应相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其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伦是以书面或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资料)
违反上述约定的披露方应负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此外,守约方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就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以下信息除外:(a)在披露之前已公开或非由于违反本协议而可以公开得到的:(b)由任何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披露的:(c)任一方在获披露之前已知悉或在任何时候由其独立开发的:(d)在根据本协议首次披露后五年以上由本协议的任一方披露或合用的。
6、履行本协议面发生的通知和送达,皆以书面为准,送达地址以本协议所示或各方另行通知的地址为准。
7、本协议部分条款如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为无效或不能履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和可履行。
8、本协议取代双方为达成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会议等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录间、录像、传真等书面或口头协议,为双方所达成的最终文本。
9、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的合资、兼并、投资入股等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确认本协议并未对任一方构成赢利保证,双方仍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付各税。
10、双方各自承担其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的人、财、物的安全责任,各自负担相应必要的保险费用。
11、在合同其内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12、本协议不为任何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创设义务,不能约束不知情的第三方。
13、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约代表:乙方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