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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爆破班组施工合作协议【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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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爆破班组施工合作协议(精选3篇)

石方爆破班组施工合作协议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2 二、工程内容:

完成设计图纸中约定的工作及甲方要求增减的项目,班组。

三、工程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标准:

到合格标准。

五、工程价款元/㎡。

六、本工程结算方式:以实际收方为准。

七、文明施工:

各班组在施工现场,一定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成品保护,如损坏别班组成品应照价赔偿,住宿自理。

八、付款方式:

(1)本工程经各方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现场共同验收合格后,且根据项目需要已协助完成所实施项目相关报建手续,支付到暂定合同价的70%;

(2)审计结果函下达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贰套)同时提交资料收讫证明(资料收讫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之一),且根据项目需要按程序完成所实施项目资产移交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审计结果的95%;

(3)余下保期为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满后一次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甲方有权采用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期)或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按《四川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导则》(川建安监[20xx]31号)的相关要求,为本单位的建筑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必须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施工期间必须按国家及四川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若本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修复至合格,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若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本工程结算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十一、其它

1、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积极协调地方关系。

2、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执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石方爆破班组施工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作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工期、工程量:

1、工程项目:

2、工期:从进场开工之日起80个工作日。

3、工程量:以甲方认可的工程量为准(以现场实际爆破石方测量方量为准)。

四、综合单价: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方法

序号项目单位单价(元)备注

1石方爆破m3包含人工、机械、打眼、装药(火工品自备),燃油、炸材、爆破安全防护、解小等等关于爆破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

1、综合单价包含火工品等材料购买、运输、保管等,人工费,生活费,机具费,水电费,油料,风险,利润及爆破试验、爆破监测等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费用。

2、本协议一经签订,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五、结算方式:

1、石方爆破工程量以甲方认可的实际爆破工程量为准。前期由乙方自己负责所有有关爆破费用垫付。乙方结款跟着甲方结款一起走,甲方拿到工程款乙方跟着比例结算工程款。甲方没有拿到工程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付工程进度款,如果由此造成停工或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甲方拿到工程款一次性全部结清爆破班组全部费用。

2、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支票结算。

3、此单价不含税,为税后价。

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范、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及业主、监理、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采用松动爆破(每次爆破总装量及单响装药量应不超过有关部门批准的药量)。

3、乙方应按照甲方认可的石方爆破范围及方案进行施工,根据现场及甲方施工要求,必须及时上足机械设备。

4、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法律、法规。

5、乙方必须购买人身保险,所有人身保险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或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合同结算时一并扣除。

6、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业主招标合同文件及甲方的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款,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经常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意识,做到绝无伤害。

7、乙方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指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工人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乙方自行承担由爆破施工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如通讯线路、来往车辆、过往行人、附近的民房以及乙方自身人员及设备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应保证不因非甲方的责任使甲方受到罚款或被第三方起诉。若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扣除,以弥补甲方的损失。

10、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如乙方影响到甲方的文明施工形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如罚款、停工损失的等)由乙方负责。

七、环境保护

1、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2、环境保护措施

乙方应在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甲方审批。

3、环境污染的治理

(1)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各规章的规定控制地下工程施工的噪声、粉尘和有毒气体,保障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

(2)应保护施工区的生活工作的环境卫生,应定时清理垃圾,并将其运至批准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

八、施工安全保护

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4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提交甲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炸药管理等安全措施。

2、乙方应加强职工的施工安全教育,编印安全保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予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4、爆破

(1)乙方应按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文件的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的管理规定。

(2)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乙方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雷雨时的电器或邻近电器设备放电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上报总承包方审批。

6、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7、信号

(1)乙方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

(2)乙方应负责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或甲方、业主设置的所有信号装置,并按甲方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信号装置。

8、安全防护手册

乙方应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28天内将手册的复制清样提交甲方审批。安全手册除发给乙方全体职工外,还应发送给甲方。

九、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与工程业主、监理工程师工作联系。

(2)协调现场施工队各方关系。

(3)负责编制安排乙方日、月生产计划,乙方应按甲方的计划安排完成任务。

(4)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石方开挖计划。

(5)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甲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

2、乙方职责

(1)除本合同已明确的条款外,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承担义务及责任。

(2)乙方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对所施工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爆破设计,必须每班派现场代表负责按甲方的计划组织生产,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4)负责爆破设备及人员的进、退场,以及爆破所需的火工材料领用、运输等与爆破有关的事宜。

(5)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的管理。

(6)乙方应自行接通施工用电、水、通讯等,其费用包括在承包价内。

(7)乙方应配置相应的质量、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施工,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处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果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允许而撤退或其它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机械、人员及其它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把乙方未结算工程款扣除,作为乙方对甲方经济损失赔偿的一部分。

(10)乙方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领取的火工品要按相应要求保存、使用等,严禁流失,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纠纷、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十、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石方爆破班组施工合作协议 篇3

立合同单位:甲方:

乙方:钢筋工班组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恒昌华城二期2#、11#、楼地块

第二条 工程地点:胜利路与云桥路交界处

第三条 乙方劳务施工范围和内容

结构(基础、主体)所有钢筋制作、焊接(对焊、搭接焊等),安装、线材冷拉、搬运(包括成品及原材料现场搬运),包括现浇板、梁及预制过梁、外墙结构线条钢筋、墙拉筋、窗套凸窗钢筋、所有钢筋网片、接桩、管桩内钢筋笼制作焊接,安放等,以及钢筋(包括提供和建设单位结帐钢筋翻样单)翻样,自配电焊工、自带扎丝、切割机片,做好现场落手清工作,(除钢筋原材料)钢筋切断机、电焊机、弯曲机、切割机其余均由乙方自负)。其中包括塔吊基础钢筋制安在内(电渣压力焊,连接由乙方负责施工)。

第四条 开工、完工日期

4.1 本工程项目(暂)定于20xx年 05 月 10日起开工至 20xx 年 8 月 30 日全面完工,共计 58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2 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施工期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包括业主、甲方、第三方、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驻现场负责人核实认可,并作书面通知,工期相应顺延。

4.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3天以上甲方每天以本合同总价的5%作为罚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4.4 若上述条款与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相抵触,则以罚款金额高的条款为准。

第五条 结算方式

5.1 本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 32元/m2 结算(花槽、走道按全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及塔吊基础等);,以后不因任何市场原因而调整(本单价已包含第三条“劳务施工范围和内

5.2 付款方式:先由班组垫付工人工资及生活费到3层,至第3层开始按月预发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 80%,当工程主体封顶完成,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上报结算单,经甲方审核后,支付90%的结算款,扣除原支付的,余款在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60日后付清。施工中途如有退场的工人工资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中途结算款。

5.3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用工,依据签证结算时一次结清,技工按 200 元/工日,普工按160 元/工日。

5.4 本合同乙方施工范围暂定为恒昌华城二期(甲方有权对施工段进行调节,乙方无条件执行),待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及节点能满足甲方要求,再划分其他施工工作量。而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班组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5为了严肃合同,体现甲、乙双方诚意,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贰万 元信誉保证金,该保证金待该工程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文明施工

6.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和省、市人办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市、县及甲方监督机构的督促、检查。

6.2 经双方商定,上述施工范围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 等级标准争创优良;达不到罚合同价的1%。

6.3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有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时间内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经整改后复验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有关罚款措施,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4 分部分项的质量等级以专业质监机构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最终核定等级为结论。

6.5 经专业质监机构验收后达不到规定等级的分项项目,处以1.0元/M2罚金。

6.6 文明施工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确保省、市文明工地。如未能实现此目标罚款合同价的1%。

第七条 安全管理

7.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及时申报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手续,严禁使用“三无”盲流人员,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不准带家属

7.2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报送甲方项目部存档,每月一次向甲方汇报管理工作对“条例”的执行情况,甲方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

7.3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赌博、聚众闹事,严禁偷盗、流氓活动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对违纪者采取批评教育、罚款直至清退,对触犯刑律者依法送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4 甲乙双方必须在开工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7.5 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乙方使用前,甲乙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作好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严禁乙方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7.6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机械操作人员,乙方必须上报操作人员名单,报审批后方可操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7 乙方不得录用无效证件的盲流人员,工人的进出调动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均应在项目部受控状态下进行。

7.8 凡新上岗工人,必须执行先教育、后上岗的制度,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未到项目部登记的工人,乙方擅自使用的,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9 甲乙双方必须对上岗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7.10 由于双方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在10000元内的,由班组承担;10000元以上,项目部承担。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人责任发生的工伤事故,所有费用由该班组自理。

7.11 由于班组责任区内发生打架、工人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现场标准化管理

8.1 工地仅设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建筑垃圾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洒,必须袋装运至建筑垃圾中转场地。必要时应洒水湿润,防止飞扬。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甲方指派人员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8.2 施工现场设男女厕所,保持清洁无污染,讲究卫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抛生活垃圾,一经发现,则责成在发现区域内班组负责加以整改。

8.3 钢筋成材和未制作加工材料要分开堆放。施工现场上材料堆放整齐,预埋件、垫块等应筑池存放。楼层上垃圾应及时清理,打扫干净,楼梯通道不得堆放材料,确保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材料堆场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

8.4 现场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严格按施工安全条例施工,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各机械操作须持证上岗。

8.5 施工过程中,教育施工人员认真做好个人每天工作完成后的落手清工作,当天

8.6 严禁高空抛物。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先集中,通过井架运输到地面,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向下抛洒扬尘。一旦发现,每次扣工程款200元,不再返还,以甲方或监理提出即生效。在脚手架拆除期间内此条可允许有小量垃圾不受此限制,但较大量垃圾仍应遵守此项规定。

第九条 附 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施工项目验收完毕,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

3、本合同签订地点:现场办公室。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

电 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及家庭地址: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