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抵押合约(合集三篇)》
专利权质抵押合约 篇1
甲方(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专利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甲、乙双方就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许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专利使用协议属于普通许可使用协议。
二、甲方许可乙方使用本协议许可使用的专利,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有在生产中使用以及产品宣传单、说明书、包装箱上标示该专利产品专利号的权利。
四、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甲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五、乙方的主要义务
(1)向甲方支付专利使用费数额为______元/年。
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如果不再继续使用本专利,乙方应于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并退回相关技术资料。
(3)乙方对于本专利涉及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六、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甲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甲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乙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七、专利权完整性担保条款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八、甲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甲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乙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不得请求甲方返还。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乙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留存使用相关技术资料的,应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十二、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
十三、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受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笔使用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专利权质抵押合约 篇2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专利权质抵押合约 篇3
出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言:
_________。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
第2条质押期限
_________。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
第7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_________。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