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通用9篇)》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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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1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2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3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4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5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6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7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8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9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玉米种子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种、数量
1、品种:玉米种子
2、数量:
3、级别:原种
二、质量标准、规格
1、质量标准:
2、玉米种子规格: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玉米单价为4.8元/KG(含种子费、运输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合同总价款为60000元(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先预付货款定金____________元,乙方将玉米种子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公司正式发票或税务指定机构开发票,再次向乙方支付34000元,剩余6000元做为质量保证金,在玉米种子播种后,按照玉米种子生长周期达到甲方要求成活率后进行支付。
四、验货地点及方式
甲方代表在乙方库房验货,验货方式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可予发货。
五、交(提)货地点、时间
20______年5月14日,货物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
网袋包装、包装费用、装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验收玉米种子时发现乙方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所供玉米种子到达时,需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乙方所供货物重量不能低于甲方所需重量的千分之一。若乙方所提供货物重量无法达到甲方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直至乙方补足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货款。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验货的玉米种子足量供货。
2、乙方提供的玉米种子,如果因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减产或绝收者(由权威质量检测机构评定玉米种子质量及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玉米种子,并保证玉米种子的成活率在85%以上,若玉米种子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购货发票、玉米种子检验证明、检疫证明、资质证明等。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无偿运送至甲方合同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及时将货物运至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若乙方未能及时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适当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天。
7、乙方必须保证所销售玉米种子成活率在85%以上,并为甲方免费提供玉米种植、培育养护技术服务指导,若乙方所售玉米种子种植成活率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供货物,超过规定期限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定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申请调解未解决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的任何改变或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后方为有效。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
第二条 受托人生产种子的数量及标准
第三条 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种源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人在种子生产期间负责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GB/T17314-173191998)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 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人员是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受托人对其所生产的种子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七条 种子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八条 种子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 农作物种子田间生产档案的登记管理由双方同时进行。
第十条 种子田受灾严重减产或绝收时,双方应同时进行核查,以便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收购种子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种子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 种子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有偿提供的亲本种子因未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2.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有错误,或因生产技术指导失误,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3.委托人无故放弃对种子田的生产技术指导,检查或无正当理由拒收所生产的合格种子,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4.受托人未按《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操作或未按委托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操作造成种子质量不合格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5.受托人因私自留存或私自出售种子,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3
甲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 区域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所生产的“稼旺”牌________ 种子;乙方应积极做好甲方品种在当地市场的宣传、经营、打假等工作,并能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乙方保证将保证金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前汇入公司指定帐户或卡号。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的质量检验单。
2、需方调种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种子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大田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在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种子质量标准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三、销售政策
1、订货优惠政策
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订货, 1元/公斤并将定金汇到甲方帐户的,甲方保证所订货量供应,并在销售结束结算时,给予所订购种子0.2元/公斤优惠。
2、甲方为乙方出具销售代理委托书等合法手续。
3﹑种子价格
各区域统一销售价格,统一批发___元/公斤,统一零售价___元/公斤。
4、现款提货,款到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市场保护
为保护市场,避免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统一价;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串货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罚没保证金及优惠政策。
五、退货
在销售季节,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业务人员沟通种子销售进程,以便于对地区间种子的余缺进行调剂;合同内不退货,合同外退货量不能超过最后一次提货量的20%,销售不完的种子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退货(超出部分为代保管),乙方所退货物应包装完整经检验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
销售季节结束,甲方将根据以上有关政策,在退货7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款项。
七、甲方承诺
1、甲方确保提供的种子手续完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市场的保护、打假、协调、宣传及销售工作。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帐后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行:
帐户:
农行卡: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4
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 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 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5
预约方:
承约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质量(%)│单价│总金额│
│种类│名称│单位│├──┬──┬───┬───┤(元)│(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质量(%)│计量│数量│提供│亩用量│单价│总金│
│品名├──┬──┬───┬──┤单位││日期││(元)│额│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承约方(章):│审核意见:│鉴定意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经办人:││
│电挂:│电挂:││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核机关(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帐号:│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产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1.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2.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 办 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 办 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7
供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 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 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及《植物检疫证书》。
3、 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 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 种子质量标准当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一般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定。
6、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种子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订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由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亲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
由国家法定的科研和行政管理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有限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8
卖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种、数量、等级
品种:玉米种子
数量:_______________
等级:____________
生产年份:____________
缝口标准: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包装要求:
包装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价款
单价:______________元/公斤。总价款:____________元,第五条交付方式
时间与数量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向乙方交付____________公斤。
按照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交货。
(3)其他: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__________元/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支付价款。
即时结清。
乙方在稻谷交付后内结清。
其他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泌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繁殖面积及回收质量标准
二、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地块相对集中;乙方必须自己拥有自己的技术人员,并能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种子生产。
三、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提供技术规程资料,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严禁私自对外销售。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乙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在种子生产地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需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证和种子质量检验单。
2.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必须对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各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责任方 负担。
五、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水分超标按国家规定标准扣除。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编织袋装成标准件入库。 七、交货时间、地点、发送方式、运费负担: 乙方保证20xx年11月到20xx年4月分批次将农户所生产出的种子回收完毕送到甲方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 甲方在种子入库后按商品价付款,芽率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九、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所提供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甲方。
十、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
十一、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泌阳县种子管理站 (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①甲方所提供的繁殖材料价格12元/公斤,扣除政府补贴款(50元/亩)外,其余差价款在农户领取繁殖用种时交予甲方;②乙方应做好繁种农户的登记造册,并按泌阳县花生良种繁殖补贴要求做好有关手续办理工作;③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技术管理,做好去杂等工作;④具体回收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