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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汇编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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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通用12篇)

保密协议 篇1

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愿意就【             】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在本项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明确协议双方的保密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 披露方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时标明有“内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3)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而被公开之信息。(4)披露时已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当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强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该命令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给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机会。(6)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7)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发布、公开的信息。(8)由“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谓“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谓“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术、经营保密信息。

第2条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义务

2.1 接受方应以其保护自身同样重要之类似信息的同等审慎态度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但该等审慎度不应该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悉该“保密信息”的雇员,“接受方”有义务要求必需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承担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雇员对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2.3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期间,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关联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进一步披露给第三方,则需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权将“保密信息”传达给其“关联方”,但条件是该等“关联方”应接受本协议项下各条款的约束。

2.5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发布、公开有关本协议书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发现来自对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时,发现方有义务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书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发现方可以协助被泄密方防止该等“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发现方因阻止该等“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费用,由被泄密方承担。

2.7 披露方披露给获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特殊情况下,经披露方书面同意,获取方可以对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少量的复制。如披露方提出要求,获取方应按照要求将复制的保密信息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者在提供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予以销毁。

第3条 “保密信息”的产权、使用权

3.1 本项目开发之前所产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为各方所有,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并不产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但针对本开发项下所产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为基础,则接受方可以免费使用该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项目开发期间所产生的“新保密信息”,归 双方共同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第4条 保证条款“披露方”保证其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协议项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证,包括对于商业适销性、适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证。

第5条 “接受方”保密义务期限协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满【 】 年时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

第6条 继受及受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每一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第7条 违约责任7.1 出现以下情况时,获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1 获取方及获取方的员工等未经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获取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7.1.3 获取方的其他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现上述情况时,获取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损失的扩大,同时,获取方应赔偿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解决

8.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9条 举证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张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相关利益时,需证明该“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价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条 其它

10.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协议语言如果本协议以中英文签署,以中文为准,英文只具参考之用。

10.3 协议修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保密协议,该补充文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协议中被修改条款自补充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自动失效,原保密协议中其它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10.4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协议效力

10.5.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吸收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其保密义务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各类协议所规定内容发生冲突,以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保密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__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贴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津贴,保密津贴的支付方式为: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同时,甲方有权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发放的所有保密费。

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争议处理

当事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平等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知悉和认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协议 篇3

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鉴于

(A) 为了使接受方能够考虑参与项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双方同意:

1.  定义

本协议中,除非内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协议签署之前或之后、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雇员和专业顾问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肉眼阅读或机器阅读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与项目或公司有关的技术、经营、管理、经济、计划、业务或财务性质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质的知识产权;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这些副本包括书面副本、在任何电脑中的储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统的储存。

(2)  “项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鉴于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仅以考虑和评估其本身参与项目的可能性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对所有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协议条款。

3.  保护和控制

为了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应采取类似于为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别是(但不仅限于)在实施此述义务方面,接受方应: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与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离;

(2)   建立和维持足够的保护措施(包括公司不时提出的任何合理保护措施),以保护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经授权的接触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电脑上使用、复制、转移或储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发生或怀疑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复制或披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认和赔偿

(1)   接受方承认其知晓任何对本协议的违反都将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和损害。

(2)   如果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公司遭受或发生损失或损害,接受方应给予公司所有该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5.  知识产权

双方承认,除了本协议所包含的以外,本协议未提供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仅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6.  终止

(1)  当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条所述的考虑和评估,或如果接受方于任何时候决定不参与项目,接受方必须立即通知公司,本协议也将立即终止;

(2)  公司可以于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终止本协议,该终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协议终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将停止,并且接受方应于3天内,根据公司的如下选择,处理接受方占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将其交还公司;或

(B)  销毁保密信息并向公司书面保证该销毁;或

(C)  销毁保密信息并允许公司目击该销毁

本协议终止后___年内,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义务将继续有效。

7.  其他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两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辖法律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之任何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解决。

有鉴于此,本协议于开头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                  】公司盖章

保密协议 篇4

(上市企业)与(参与*项目的证券公司或其它主体)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之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正在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总体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

2、乙方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专业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财务顾问、代办股份转让、证券承销及保荐、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顾问等从业资格);

3、在项目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对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第1条保密信息的定义

1.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与项目有关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一旦公布会对披露方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介质形式传递。

第2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2.1接收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程中进行股权融资,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荐投资方或需要乙方将甲方股权融资项目推荐给投资方,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授权向相关投资方提供保密信息。

2.2接收方保证对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接收方自身的保密信息之保护手段进行保密。

2.3接收方为与项目有关的目的,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监事、高管、雇员或咨询顾问(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不得向关联人员以外的人披露保密信息。在关联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接收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并促使关联人员履行与接收方同等的保密义务。

2.4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2.4.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4.2非因接收方原因,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2.4.3保密信息是接收方从对披露方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2.4.4该保密信息是接收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或关联人员独立开发或获得的;

2.4.5经披露方事先或事后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保密信息;

2.4.6接收方应法院、仲裁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证券/金融监管机构、自律机构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其他监管规定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要求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介质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为保密信息。

2.6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情况,披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接收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披露方应赔偿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接收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接收方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损害。

2.7若披露方要求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归还或销毁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根据监管和行业自律要求必须保留存档的除外。

2.8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权机关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权为了辩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减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第3条排他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进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任何其他实体签署与本协议目的、内容相同或相类似的战略合作协议或其他类型的文件;乙方应作为甲方开展本项目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条违约责任

4.1任一方(“违约方”)或其关联人员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2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一方对另一方因本协议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润损失、未实现预期的成本节约、商业信誉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5条协议有效期

5.1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文首载明签署之日起生效。

5.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协议保密期限截至项目完成之日或甲方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项目之日起12个月止。

项目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

第6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6.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本协议的部分条款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和执行。

第7条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金融危机、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多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或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7.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该方有权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应被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7.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本协议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7.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项目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第8条通知

8.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联系方式用传真发出或快递方式发出。如果该等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若以快递方式发出,则于邮件寄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8.2本协议双方的寄送地址及传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8.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中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时,该方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则另一方依据本条规定向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将被视为已被送达。

第9条其他

9.1本协议中标题仅为阅读方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对本协议内容的解释。

9.2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

9.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

9.4本协议中如有一项或多项条款在任何方面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且不影响到本协议整体效力的,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完全有效并应被执行。

9.5一方当事人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权利的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做出。

9.6本协议及其附件(如有)构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宜达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协议,并取代了一切先前达成的谅解、安排、约定或通信。

9.7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关于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项目之保密协议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 篇5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时间】在【地点】签署:

甲方:

乙方:【专业机构】

甲方因收购【目标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提供专业服务。为保证收购事项的顺利进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内的所有专业机构对于执业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执业准则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信息的范围

为本协议之目的,以下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甲方关于收购目标公司的计划、进展情况;

收购的商业条件;

收购完成后关于目标公司的重整计划、治理结构的调整方案;

参与收购的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

关于目标公司的所有非公开披露信息;

收购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章予以公开披露前,乙方获知的与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开的信息;

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或目标公司获得,亦非来源于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过自行收集、研究而获得的信息;

义务与责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获得保密信息的途径。乙方之雇员、附属机构、分支机构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保密信息将由乙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乙方用于除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购外的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乙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属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为介绍本身的业绩,在任何场合提及参与本次收购,但乙方不得介绍任何未经公开的信息。

争议解决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达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主动履行。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

保密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现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参加由甲方于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组织的岗前专业培训,甲方希望乙方能够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因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守甲方相关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秘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参与学习培训期间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等形式传授给乙方的培训资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等信息。

甲方享有该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训授课或以发行培训资料的形式向其宣讲和发布的保密信息,并承诺在采取严密措施保护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时,不向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需经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记录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磁盘以及其它形式的载体,否则,均应归甲方所有,且不论这些保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协议 篇7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范围

第一类___公司经营中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类财务方面机密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3、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7、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特别说明:如乙方无法确定属于商业秘密,则可向上级及公司咨询。在得到上级或公司明确答复“不属于商业秘密”之前,乙方应按商业秘密对待。

第二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三条脱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将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或离职前的三个月内将乙方调离现岗位(薪酬相应调整)直至离职,乙方应予配合。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禁止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或者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3、乙方同意:由于乙方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的三个月内,如因财务方面的需要,乙方仍应配合甲方提供适当咨询、解答、交接、指导工作。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义务的,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___50万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第八条附则

1、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本协议不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2、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上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拥有方)

乙方:_________(接受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_________业务项目;鉴于甲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鉴于甲方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特签订如下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2.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义务

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4.例外约定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乙方从甲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

(4)未使用甲方的技术资料,由乙方_____开发出来的技术。

5.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6.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

7.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3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项所列。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8.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0.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1.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3.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密协议 篇10

保密协议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描述

1. 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生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添加具体签署地址)共同签署: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披露方”、“用人单位”或“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号为【        】,联系地址位于【        】,法定代表人为【        】。

(2)【        】(以下简称“接受方”、“劳动者”或“员工”),一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其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2.为本协议之目的,披露方和接受方在本协议中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第二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鉴于:

(1)披露方和接受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披露方雇用接受方作为其正式员工,在公司从事【        】岗位的工作,其属于披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方理解并同意,接受方在公司履行其职责和工作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直接及间接接触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以下简称“商业秘密”,具体定义如下),应当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双方理解并同意,商业秘密是披露方有价值的财产,而错误使用或在未经授权下透露将实质性地损害商业秘密的价值,并给披露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

据此,本着平等自愿与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保密等有关事宜,双方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和条件,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 离职:指员工自动离职、协商一致解约、严重违法违纪被披露方辞退、合同期满终止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各种情形。

2. 创作文件:指在创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足以产生知识产权的文件及(或)各类机密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草稿、图面、个人笔记、会议记录、软件等。

3. 商业秘密:指由披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保密信息: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全部信息或接受方在履行双方合作事宜时而获知的披露方的信息,不管上述信息是以何种方式披露或者以何种方式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非保密信息除外)。

5. 关联公司:指披露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实体组织、直接或间接被同一母公司/实体组织控制的公司/实体组织、各分公司以及其他与披露方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

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以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与业务相关的任何信息。

······

因涉及相关知识产权,如需,可与昆明合同律师网申波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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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篇11

保 密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第五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竞业限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密协议 篇12

甲方(员工):______________

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