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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聘用合同实用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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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聘用合同(精选25篇)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

甲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地:

邮 编:

电话: 传 真:

鉴于: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为甲方在与 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1代理二审诉讼;

1.2处理由此案引起有关事宜的案件;

1..3负责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法律服务费用

2.1.1和人脉致使本案和解并达到补偿的目的,律师费减半收取(含前期预付费用)。

2.1.2支付方式为: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缴纳首期律师费 万元,二审改判(改判合同继续履行)判决下达七日内支付律师费 万元,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二审判决(改判合同继续履行)下达七日内甲方支付律师费 万元;剩余部分待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按比例支付。

2.2.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全 称:

甲方应为乙方完成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乙方需要到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以外工作的,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报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代理人,乙方可以根据服务需要增加或者更换律师,但王保华律师不能更换,并由 律师承办此案,亲自出庭诉讼并协调相关事宜。

3.2乙方律师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谨慎、勤勉,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因乙方律师失误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诺胜诉。

3.3甲方应按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提供与拟完成的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四、合同的解除

4.1该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4.2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有书面解除协议,单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4.3协议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另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对方。协议解除后,已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没有完成事项的律师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五、争议的解除

5.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

甲方:成都市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__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_______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_______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_______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

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5

委托方:姓名

住所地址:电话:

受托方:

住所地址:电话: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

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_________________(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受 聘 者):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本单位法律服务工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为年。

二、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

合同期间,乙方在法律服务所主任的领导下执业,遵守法律服务所的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1、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业。年办结各类案件不少于 件;业务收费不低于 元。

2、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为乙方申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及办理年度注册手续。

四、劳动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有:乙方完成年度最低任务万元,按业务收费的提取,超过之间,按超出部分业务收费的提取;超过 以上者,按超出部分业务收费的提取,年度内实际收费低于万元的部分按处罚。甲方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金,参照司法局人劳局20xx年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执行。由甲方负责与保险事业处办理有关事宜,养老保险金由乙方自行交纳。

3、乙方的福利及职业培训依据国家规定和本所的实际情况商定。

4、乙方的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报纳税。五、执业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

2、乙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和本所制度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甲方可视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在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机构从事法律服务。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变更。

2、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求辞职并符合辞职有关规定、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在未经双方协商并办妥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就职。4、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正在履行中,所在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一方担任甲方的工作尚未完结。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除合同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外,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到期方可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解除合同时乙方应交回《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经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订手续。

八、1、甲方实行错案追究制度:乙方因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工作中,私自收案、私自收费及多收少交者,经查证属实的,上报司法行政机关,批评通报,并且有权追回有关款项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按下列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

2、乙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还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培训费按乙方培训后的服务期五年内计算,每年递减20%,服务期满五年的不再收取。

十、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设立该所的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双方由双方商定。 甲方 :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元包干;

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法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的权利:

(一)了解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管理制度,对相关管理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

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

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开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对甲方业务经营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商务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处理企业内部劳动纠纷,为甲方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

(1)采取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

(2)列席甲方相关法律事务会议,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3)草拟、审核、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4)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审核、论证、谈判、签约等工作;

(5)根据甲方委托发表律师声明及律师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6)为甲方各类合同的签订及有关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的授权,以代理律师身份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务等活动,收费方式参照“费用及支付方式”第(2)条。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经甲方同意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完税发票后,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参照《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六、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九、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二、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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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13888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省、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_____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________%;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_____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_____、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维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5

一、案情简述:

20xx年1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物业”)作为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某小区业主王某支付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物业费总计人民币30452.85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9378.37元。

原告诉称:

被告王某为我小区业主。20xx年9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协议书》和《客户手册》,原告于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该协议的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但在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原告一直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故双方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请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

被告王某辩称:

1、原告在20xx年6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时没有取得相应的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故该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原告非本小区的前期物业。

2、原告所主张的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的物业费已经超过了普通诉讼时效,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物业服务不符合法律以及《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的约定,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违约形态,故被告请求适当减少原告的物业管理费用。

4、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虽然《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日违约金为标的的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从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其已经失效,对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张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标的以及原告实际损失的数倍,故原告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证据材料: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书》、《客户手册》、《北京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物业费说明》、《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以及物业费公示、物业服务状况的照片等。同时被告提交了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极差的照片数张,该小区其他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的证人证言数张。

经法庭审理查明:

被告王某系该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且经充分协商,系双方当事人真是意思表示。故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为该小区的前期物业。

《物业管理协议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住宅每建筑平方米3元/月,公建每建筑平方米8元/每月,并且已经经过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合同还约定本物业管理协议自20xx年9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甲方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道路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结合被告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被告的管理综合费用为4090元/年,由被告按年度向原告缴纳。每次缴纳物业管理综合费日期为每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合同同时约定了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的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在审理中,被告王某以部分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原告主张其一直进行催要,但被告王某未予认可。

二、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且不违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当属有效。原告受开发商的委托进行物业管理。被告虽未与原告订立书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被告享受了原告的物业服务后,也应依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追索物业费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持续主张权利,故被告提出的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

间的意见,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出原告服务质量不到位等辩解,虽提供照片等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部分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日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8363.1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是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中经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因该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个业主又无法拒绝前期物业的物业服务,故无论前期物业服务质量如何,该小区业主都缺乏一个能够代表他们的意思表示机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事实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书面《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延续,因此本案中虽然在《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千分之三/每日”,但最后法院仍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双方之间并无约定,缺乏事实依据,故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在审查法律关系时,应当注意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另外,本案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议的焦点为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如何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原告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主张在审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其一直在积极主张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应当发生中断的效果。并且提交了物业公告栏中催缴物业费通知的照片以及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等证据材料证明其积极主张权利。

同时被告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只是一个指导性规定。其中适用诉讼时效不宜过苛,也绝不可扩大解释为:当原告不能证明其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

情形时,可以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以不适用诉讼时效两年之规定。这也是法院最终以采信被告的答辩意见的原因。

因此,在适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实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时,只是在主张权利连续性上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过苛,并不是在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上不宜过苛,应当加以区分。即只要物业管理企业能够证明其有积极主张权利的行为,即使主张权利缺乏连续性,也应当认为其主张的权利未过诉讼时效,应当予以保护。

此外,在物业管理企业主张权利的举证证明问题上,特别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针对欠费的单个业主逐一主张权利,且主张权利时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最好以上门催收要求业主确认签字或者EMS等邮寄送达的方式要求业主签收。

最后,我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立法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对其监管方式和监管力度不断改进,特别体现在物业管理费的确定上。按照1996年出台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普通住宅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费都采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调节价结合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办法应当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调价变价也应当获得审批。直至20xx年1月1日《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才将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纳入市场调节价的收费监管的行列中去,无需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故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应当依据当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区分对待,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四、实践提示:

诉讼时,应当注意:

1、应当首先认定物业管理企业进驻小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区分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事实物业管理合同法律关系。

2、应当区分事实物业管理合同和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间的区别。

3、应当注意审查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

4、应当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5、应当注意提示当事人做好诉讼的证据保全工作。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6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聘请事项及期限第一条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聘请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第三条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聘请方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4)根据聘请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5)为聘请方提供全年免费律师见证服务;(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聘请方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聘请方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

聘请方:

受聘方: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7

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方式:乙方(律所):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甲方因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 项目 层(即“ ”)商品房预售、销售 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

1、 提供 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策 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 应甲方要求, 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登记备案手续;

3、 协助草拟、制订、修改或者 审核相关销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购房须知、认购协议书等 ;

4、 应甲方要求, 协助选择商品房代销商,审核代销合同,协助监管代销行为 ;

5、 应甲方要求,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向客户解释合同条款,审核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条款 ;

6、 提供与甲方专项顾问事项相关的法律信息;

7、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39;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备查。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专项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务费

1、合同自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以及法律顾问费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按每户购房者支付人民币千分之一点二计算。支付方式为:甲方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其代收的购房者支付的律师费转付给乙方。

3、甲方将法律服务费汇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服务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已收到,乙方应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费用,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如需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据本合同预期可得的全部律师费:

1、甲方的委 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务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

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二条第5 —8 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特快专递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甲方:法定代表: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19

第一条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此次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

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人民币。

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 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 元人民币。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五、乙方代付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就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条款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2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编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报酬。乙方实行效益工资制,多劳多得,所得报酬从其从事法律服务收费中按照50%的比例执行。领取办法:实行按件计酬制,即乙方在甲方处登记案件时,只缴纳案件代理费的50%,同时签署50%的工资表册。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取得规定的报酬;

(二)、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三)、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六)、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费。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七)、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2 / 4页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业务收入在2.5万——3万之间,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本条中的约定事项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均已经知晓,无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司法局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聘用合同 篇25

聘用单位: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法定代表人:乙方: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三台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

20xx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一、主要工作成绩

20xx年,全所工作人员竭力为人民群众,特别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开法律服务市场,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3家,代理民事诉讼27件,代理非诉讼19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主持调解纠纷32件,办理见证4件,协助司法行政工作30个工作日,全年完成业务收入2.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法律服务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坚持提供法律服务,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稳定。为此,我们制定了学习制度,坚持定期学习司法局和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我们思想意识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2、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法律服务工作是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法律问题的工作。因此,法律工作者必须要熟知法律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为此,我们订阅相关的法律书刊,定期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学习,逐步提高我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在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人员较少。

2、办公场所较窄。

20xx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