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运输货物买卖合同(推荐三篇)》
国际运输货物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地:传真: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国际运输货物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五,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运费的结算采取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帐单后一周内对帐且盖章确认回传,并在当月10号前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收违约金1%。
如未到结算期但甲方应付乙方运费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整,小写:_________则必须马上结清,甲方在收到帐单后2天内对帐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违约金1%。
付款必须汇入我司指定的帐号或由我司财务部门出具法人证明的指定人员。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垫付款服务,甲方应在乙方垫款日七日内将垫付款付到乙方的帐上。
六,价格变动: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按国家法规对运价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前通知甲方。
七,协议履行: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代理关系。但对于甲方,不影响运费的正常支付对于乙方,有义务受理货物查询跟踪或索赔,直至货物签收或索赔结案。
八,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字日起一年有效。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国际运输货物买卖合同 篇3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邮编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3.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