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31篇】》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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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_号____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____层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出让][划拨], 《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
第三条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的不是真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不得超过9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______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______%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
在上述房屋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在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屋四至范围(略)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1)附属设施
(2)室内装饰
(3)其他设备
附件三:租赁、抵押和其他所有权被限制等相关情况房屋共有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其他所有权被限制情况: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
除下列应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
卖方x x x(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x x x(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x x x(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x x 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x x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x x 元
(2) 余款x x 元
(3) 月息x x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x x元予甲方,余款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 x x x年x月x日止,每月x日前各支付x x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x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x x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x x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 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 ,即失去对x x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保证人(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3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 型号的 ,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 、规格 、价格 数量 总货款
结款方式: ;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 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 年 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货物送至被告公司。从 年 月份至 年 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
款如下: 年 月份,人民币 元; 年 月份,人民币 元; 年 月份,人民币 元, 年 月份,人民币 ;以上合计人民币 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 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 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附:
1、本状副本 份
2、书证 份
3、其他材料 份 具状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4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花卉买卖进行协商,现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花卉概况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生态习性:
5、园林用途:
6、质量标准:
7、合理损耗标准:
二、包装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均由___________方承担。
三、标的物权属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乙方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依然属乙方所有,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四、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由乙方将花卉送至甲方约定的地方。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
乙方可自行选择运输的方式,但是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花卉发生的损害不超过合同数量________%,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结算
本合同的价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订立时支付定金________元,在乙方装货后,甲方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于收到货物时支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价款。
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损失的具体数额全数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责任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位于 的桉树,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上述桉树卖给乙方砍伐。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买卖桉树的位置。甲方所卖桉树林位于 ,山名,面积约 亩。甲方有责任保证界址内的桉树无争议,无纠纷。如有争议纠纷,甲方有责任予以解决,砍伐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 成交的价格和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以人民币350000元的价格转让上述桉树林给乙方砍伐。本合同签订确认后,乙方于2天内付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诚信金给甲方,如2天内不到款,此合同自动作废,以确保乙方进场运作并能顺利出木。如乙方中途退场,所交诚信金甲方不予以退回,如甲主中途违约,甲方无条件双倍退回诚信金。待批砍手续完善,乙方进场开工砍伐三天内付15万给甲方;桉树砍伐到50%时,付18万元转让款给甲方。
三、 其它有关事项的约定。
1、 甲方必须要为乙方的报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山林权属证、身份证、各种合同和资料,如资料不完善甲方必须实齐,并以甲方的名义报批,报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甲方必须负责原有运输道路畅通,以方便乙方运输通行,如有争议纠纷,由甲方协调和处理,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三日内甲方必须处理好,如三日内处理不好。沿途道路平整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砍伐时树墩不准超过5厘米。
3、 乙方所交的批砍手续费用,如林业部门有部分返回,返回的此笔
费用归乙方所有。
4、 承包期间,乙方应注意教育员工砍伐运输安全,若发生一切人员的安全事故及法律或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6、 本合同砍伐期为出证后3个月完成(雨天除外),砍伐完成后将山地交到甲方使用,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乙方砍伐完成离场时,必须保证道路平整,如有损坏,乙方必须予以解决,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的履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任何一方违约均要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希双方共同遵守。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人民法院处理。
9、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 身份证: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6
(20xx)闵民二(商)初字第305号
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工业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唐a,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a,上海A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机模厂,住所地××省××市路号。
被告B机模厂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经对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诉称事实属实。
本院另查明,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四份增值税发票,被告B机模厂已在相关部门作了认证、抵扣。
本院认为,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B机模厂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其他要件,该合同当属有效,合同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被告B机模厂经本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自己的.抗辩等其他诉讼权利,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B机模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货款余额74,979。35元;
二、被告B机模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以货款74,979。35元为本金计,自20xx年4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74。06元,由被告B机模厂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A精密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直接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杨 琼
四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汤晓音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7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徐某因承建移民房需要向原告购买水泥,双方约定先将水泥运给被告开工,等一楼的工程款打出来再付给原告,直至主体工程完成,被告仍未付款给原告。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水泥款210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后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无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
青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告张某与被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水泥后,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1000元,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欠条,被告应当按该结算数额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被告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永玲货款2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分歧】
本案事实清楚,乍看并无争议,但深究考虑,原告可否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若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等问题仍值得探析。
【评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不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因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徐某逾期不付货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双方并未约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告张某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原、被告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双方虽然未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约1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雷同,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利率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定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但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对货款进行了结算,同时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此时被告已经明确结欠原告货款21000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告徐某除需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货款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期间相关货款的利息损失,因为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2.至于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公布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2(法释[1999] 8号,简称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当事人并没有约定付款时间,也没有就此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被告徐某应于双方结算后立即付款,但被告徐某直至原告张某诉至法院仍未付款,显属逾期不付的违约行为,自双方结算之日起即20xx年11月18日起即已违约。4.因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意味着愿由法院对双方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并服从法院对其纠纷予以了断裁决。一旦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了违约事实的存在,并在判决书中确定被告应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就表示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义务,而原告则同意接受被告依判决书确定的方式履行给付义务。故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不能称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就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于履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担的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也非违约责任,也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所以逾期付款利息应自应支付货款而未支付货款之日起计算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
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但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被告应承担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开始之日止无可厚非。而之后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是原告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原告履行期间的宽限,但并不能说明原告放弃了相关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就认为被告徐某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免除。只要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一直存在,就应当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本案中被告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直至其将货款还清为止,是一直持续存在的,故就应该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这里还有一个如何表述的问题,有的审判员表述为“至支付货款之日止”,有的审判员则表述为“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笔者认为后者的表述相对比较合理,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裁判标的能够一次性支付到位,可能会出现分多次付清的情况,而此时逾期付款的行为是仍旧存在的,只是逾期付款的金额有所减少,并不能因为支2 《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付了部分货款就免除了支付剩余逾期款的违约金的义务。这时应该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综上所述,针对事前没有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二条的规定,应予以准许赔偿逾期付款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即逾期付款利息。该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依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而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期间应自付款逾期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按照利随本清的原则加以兑现。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8
本人与你公司于201 年 月 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购买你公司开发的御景湾第 幢 号房屋壹套,本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元(其中:201 年 月 日付款2 元,201 年 月 日付款 元)。你公司既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又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此,本人现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第(2)项规定,向你公司发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通知。自本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公司应自本通知书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自本人付款之日起按本人已贷款的年利率 %支付违约金至全部购房款退清时止。退款
及违约金请汇入以下账号[户名: ,开户行:账号: ] 如你公司逾期未予办理,本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注:本通知壹式两份,福建美加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壹份,通知人存档壹份)
通知人:
二0一x年月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9
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_______提供,包装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___________办理,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________办理,保险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__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___________元,在甲方交付货物前支付价款___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2、本合同经双方盖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0
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签定书面合同以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减少纠纷、保障民商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时常碰到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的合同纠纷。南京专业合同律师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了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常见的几种原因。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3、违反诚信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4、 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A与B之间都是大公司,A公司下属有很多子公司C、D、E、F、G等二十几家。B为供方,A及其子公司为需方,为降低采购成本,子公司需要货物时均通过A公司集体统一向B
公司采购,但每次具体签定合同时均由子公司与B签定合同,最终因货款未结清而产生纠纷。那么,B公司很显然不能向A公司直接主张权利,而只能向众多子公司主张权利。若向A公司主张权利,A公司抗辩其为各买卖合同中系代理人身份,案件会遭法院驳回。本案如能在每份合同中将A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同时还可大大降低B公司的诉讼成本。
又如,张三是A、B两个公司的股东,两公司的日常经营均由张三负责,张三及业务员经常以A公司的名义向C公司进货(提货),提货单上的提货单位栏均写上A公司、提货人张三或某业务员。后来A公司经营不善逐渐歇业,但进货仍在继续。A公司进货后以B公司的名义销售给第三方,自然B公司与第三方结算货款。因此C公司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提货单只能起诉A公司催讨货款,结果可想而知。
5、违约责任问题
有的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只约定因一方违约由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具体违约事项和违约金数额,结果相当于未有约定。
违约责任的约定虽然不能穷尽所有事项,但应该将常见的容易发生的情形进行约定,如交货时间、质量、数量,货款的支付期限,等等,并应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这样在纠纷发生后既可以更好地认定是否存在违约,也可以避免对损失难以举证的困难。
6、管辖约定
有的合同约定发生纠纷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或约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等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确,但合同履行地在现实中颇多争执。92年的民诉法意见19条对
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解释,但被96年的法发28号司法解释予以否定,98年的法释3号又对前面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解释。最终的意见是以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来确定管辖的法院为主要原则,这是遵从了民诉法关于协议管辖的规定。但是,又有例外,对于虽有履行地的约定但未实际履行合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的管辖。
因此,约定合同履行地对于确定管辖的法院尤为重要,同时约定履行地而不直接选择管辖的法院,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更能接受。
7、签名盖章
自然人签名要确保与其身份证件相符,最好注明身份证号码;法人盖章要确保是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名称与合同主体相符,不能是只能部门的印章。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1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买卖座落于__乡__村
农民公寓号协商买卖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自愿出售前述房产给乙方,乙方自愿出资购买这一房产,买卖总价款为___元。
2、甲方承诺其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处分权,并告知其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其配偶及家庭成员已明确知道此次买卖行为,并不提出异议。
3、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乙方交付5万元定金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金后2日内协助乙方至村委会办理登记人变更手续,在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后2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15万元至甲方(账号为_____)。
4、违约责任:
(1)如甲方将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反悔不履行买卖协议或又将该房擅自卖给其他人,致使乙方不能收房,甲方应返还乙方10万元。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时间支付完购房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还定金,定金5万元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并在乙方支付定金5万元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2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子——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账号:账号: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就甲方庄基及其所属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村一组(沟)庄基及其所属房屋一院(建筑房屋:五间正房面向西南,小厦房两间面向西北,院中有三棵小树,院墙及其大门属本庄基所有)占地面积:半亩(5份),正房后至东路,大门(梢门)前至西路。南至X庄基,北至X庄基为止。
2. 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议定上述庄基.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以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0万0元整(小写:00000.00元)甲方以永久性质出卖给乙方(附房屋庄基证,相关证件),双方均不得反悔。
3.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全额付清给甲方人民币(大写):0万0仟元整(小写:00000.00元), 甲方同时交付给乙方上述房屋及其所属庄基使用权。
4.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5. 经甲、乙双方及说合人、证明人、参与人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内容同意无误后,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签名:
乙方(买方)签名 :
说合人(签名):
参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交易地点:
口述无凭,以此合同为证(并附有收款收据)。
公历000年0月0日(农历00零00年0月0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时间: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买方: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第一章合同概述
1.1买卖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经友好协商,就买方购买卖方___________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2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销售的本合同中详述的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
1.3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4买卖双方不得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1.5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
1.6 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1.7 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商为 ___________ 。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所有信函应通过传真或ems发送。当一方要求书面正式函件时,确认文件应通过ems快递。
第二章货物名称、数量、价款
2.1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款:
┌──────┬────┬────┬────┬────┬────┬────┐
│产品名称│型号│颜色│数量│单价│小计│备注│
├──────┼────┼────┼────┼────┼────┼────┤
││││││││
├──────┼────┼────┼────┼────┼────┼────┤
││││││││
├──────┼────┼────┼────┼────┼────┼────┤
││││││││
├──────┼────┼────┼────┼────┼────┼────┤
││││││││
├──────┴────┴────┴────┴────┼────┴────┤
│合同金额(大写)总计:││
└──────────────────────────┴─────────┘
第三章结算方式
3.1货款的支付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双方的结算方式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当卖方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发货给买方。
第四章包装、运输、验货标准
4.1卖方发运的___________应牢固包装,使其适宜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应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地点。
4.2卖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设备名。
4.3根据___________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
4.4收货标准如下:
(1)外包装盒完好无损,无挤压、无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关配件外观完好、无损坏、无短缺。
第五章交货时间、地点、风险转移
5.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在______日内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5.2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以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根据。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双方同意的日期参加检验,或委托买方检验,买方有
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货到7天内买方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交货完毕:数量属实、质量合格。
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且属卖方责任,则由卖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5.3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为分界点。即验收前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验收后归买方。买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卖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第六章质量标准、保修条款
6.1 卖方提供的______,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2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3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在三个月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卖方负责包换(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
6.4卖方所提供产品由______公司全权负责产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 货 人:______
电话:______
邮政邮码:______
第七章不可抗力
7.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情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7.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邮寄由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另一方审查、确认;
7.3不可抗力:地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翻船、空难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货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卖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2卖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买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3由于卖方自身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卖方应承担错发期间货物毁损和遗失的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8.4若因买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买方应承担错发期间的货物毁损和遗失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第九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9.1卖方保证:向买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正确的,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9.2买方对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技术资料只享有非独占使用权。非卖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修改。
9.3买方不得将卖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章其它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附件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以主合同为准;
10.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11.1若对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后争议仍未解决,双方同意诉于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5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 年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 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 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 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 年月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 年月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 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 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卖人(甲方)与买受人(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标的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茶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和(gb2763-)。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ny5196-)标准,无公害茶符合(ny5244-)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ny/t288-)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________方式,执行_________标准,包装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装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托_________运输公司运输,运输方式:_________,运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条销售及结算
乙方应当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第六条定金
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不超过总价款20%)。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
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相关文章: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7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限责任公司干式变压器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及合同总价款
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等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2、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00元)。
该合同总价款包含:设备本体、设备附件、运输装卸费、出厂检验检测费、设备包装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设备保修维护费、设备相关的所有税费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费用。合同订货期间的材料设备涨价风险。并免费到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该合同价款为包干合同总价,乙方已充分考虑了未来变压器设备本身、附件相关材料和人工等一切市场涨价因素的可能,甲方不因未来市场涨价的因素而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补偿。
若本合同执行后期,合同内容发生增加或减少,对于合同中已有型号的设备及附件,价格按本合同附件的单价及优惠百分比执行,如果没有相同型号的,双方协商定价。
二、设备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1、 设备交货地点: ,项目工地施工红线范围内货车和吊车能到达的指定地点。
2、设备交货时间:20____年 __ 月 __日前,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自行调整交货时间,但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具体到货时间。
3、甲方工地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设备包装及运输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须按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的标准进行包装,由于包装不良使设备损伤、生锈、变形或电气部件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更换或赔偿。
2、乙方必须在所有设备包装表面清楚标明设备类别及设备编号,以资识别。乙方须随设备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书以及出厂检测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3、乙方必须在设备货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货运的具体情况,设备运抵工地后,乙方须负责设备卸货至吊车和货车能到达的指定地点。
四、设备安装及验收
1、设备运抵工地后当日内,由乙方负责卸货至吊车和货车能到达的指定地点。乙方应于当日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共同清点检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当日内联络相关单位进行设备初步验收。本合同设备初验合格是指对设备数量与装箱单是否相符、以及设备外观是否完好、铭牌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该初验合格的结果并不代表甲方对设备内在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该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责任。初验无误后由甲方、安装单位共同签署收货单据。
2、为确保产品能顺利的进行调试及在以后使用过程中更好的运行,货到现场甲方需安排将货物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场所,若因存放条件不能满足而造成温控温显等电子器件受潮损坏,乙方不承担损失;
3、合同设备技术参数及材质要求须满足合同附件二的规定。
4、初验无误后由买方指定收货人签署收货单据,该单据将成为买方付款的依据,收货人对货款负连带责任,收货人于送货单上签收将被视为对本条款的确认。
5、买方指定收货验收人员:
五、合同担保和付款
1、本合同设备采购定金为合同总价的20%。
2、货到工地后经双方初步验收合格且在乙方出具了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之后,甲方支付设备合同金额的75%给乙方;
3、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设备通电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乙方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和结算资料。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产品资料及施工资料审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最终工程量核算并出具最终结算书。完成结算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及正规发票等相关手续,甲方接到上述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乙方同时提交合同结算总价5%的为期两年的银行保函,保函到期后,由甲方办理保函的解封手续。
六、品质保证与保修
1、本合同设备品质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以及合同附件中所表述的全部标准要求。
2、设备的防护外壳确定为铝合金材料制作,防护等级IP30。
3、设备免费质保期: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并经安装调试通电验收合格之日开始为期二十四个月。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质量保证书以及售后维修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明确设备保修内容、保修期限、保修措施以及保修期过后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5、在保修期内,设备损坏零件如为非人为故障的问题,乙方须免费负责更换。
七、违约责任
1、文件的通知与送达:双方合同执行过程,涉及到合同内容、商务条款变更或产生影响的内容,均应以书面格式文件送到对方,并要求对方签收。文件形式可以传真、信函方式,文件上均应签署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及公司公章。
2、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定的优质产品,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质不符合本合同及所有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力。
3、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产品为“ ”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由该公司负责完成。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工厂关于此项内容的规定性文件。
4、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中表述的要求,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力。
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乙方不得无故拖延供货时间;若乙方因故未能准时交货,乙方应予以赔偿,该赔偿可从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付款项中扣除;赔偿率只限于计算合同迟交货部分,按每延迟一天扣罚____元计,但本条款项下的累积赔偿额不应超过所涉及的延迟交货货物总值的3%。
6、甲方除不可抗力影响及乙方设备本身存在质量或其他缺陷等原因外,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否则,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甲方不能按时提货,甲方应书面请求乙方同意就迟提部分货物代为保管,由乙方代租仓库,仓储、保管、保险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意支付议定补偿损失费。议定补偿损失费应为迟提部分的货物价款每月1%。
7、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符合本合同所有附件的表述及要求。
8、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两天内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如果发现乙方提供假的发票或发票无效,乙方须承担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
9、保密约定:合同任何一方对于在合同谈判、签订或履行的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都一直负有保密义务,即使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未经对方许可,一方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若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违约一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不可抗力除外)应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实施。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变更、解除,如使合同对方受到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无法解决,可向法律程序。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与合同附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经政府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的产品,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款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的权力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附件
其它合同资料不附在本合同内容后,但同样是构成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谈判文件等,本合同内容的制定是依据其它合同资料的内容执行并增补的,具体内容既相互补充,又以对乙方最严格的内容规定为最终执行条款。
本合同附件是依附于本合同主体内容的附属内容,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部分附件内容已经形成或将在后续过程中形成。
构成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附件一:合同清单报价表
2、附件二:设备技术要求
3、附件三:质量保修协议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章):
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8
一、合同名称
(产品名称)采购合同(实用于原料、设备采购)
二、合同主体
甲方(买方):(公司名称)
乙方(卖方):(公司名称)
三、引子
写合同签定的目的。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商标): 。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行业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 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或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得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资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分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售费超过原定标准购,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核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发地点
l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l)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 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 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贷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贷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 1%~5 %,专用产品的幅度为 10 %~3 0 %)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签字 甲方:(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各方签字盖章)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1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xx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十一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具体认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期间”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十八条
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
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
第十九条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第二十五条
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六条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第二十八条
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本解释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第三十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
六、所有权保留
第三十四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本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下,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七条
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
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的,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原买受人;如有不足,出卖人要求原买受人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原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另行出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除外。
七、特种买卖
第三十八条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第四十条
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第四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第四十二条
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第四十三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八、其他问题
第四十四条
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第四十五条
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购销合同、销售合同等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的规定,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全文
随着社会、时代的改变,对法律的理解有了分歧,为了适用于这种改变,就需要进行法律解释。对法律的解释是必然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全文,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1
废品回收买卖合同
甲方(废品供货单位):仁盛(机电)天津有限公司 乙方(废品采购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废品收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经双方协商所购废品价格为:
1、 甲方的责任:
①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废品主要有拉伸膜、粘膜、纸筒、纸箱、木头等,其他待定。
② 在履行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将废品卖给他人。
③ 废品外运时必须由甲方负责监管,并由甲方记录废品每次外运的`品种、数量和金额,乙方必须给予配合,严禁私自外运。
2、 乙方的责任:
① 乙方车辆经甲方总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甲方厂区棚内,如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② 乙方有偿收购甲方废品,拉伸膜、粘膜、纸箱、纸筒、木头等废品。
③ 乙方无偿为甲方清理垃圾,每月次数不限。
④ 乙方无偿将自己的货车借给甲方使用,但载重量不超过本车核定载重量,且使用范围为,使用次数不得超过 次,使用时间最好在下午,但需提前预约。
⑤ 乙方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收购甲方废品的价格必须符合市场收购价,否则甲方有权追偿差额价款。
⑥ 乙方进入厂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行为规范,需文明开展回收业务,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支持配合甲方的工作。
⑦ 乙方在甲方经营场地时,应遵纪守法,有违法行为,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⑧ 废品的收购及外运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 货款的结算方式为预付担保式,如下:
①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款人民币 元。
② 每次买卖完成时,在预付款中扣除,当剩余金额不足元时,继续补充预付款 元。
③ 待合同结束经双方协商不再续订合同时,将剩余费用结算清楚。
4、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近期履行部分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 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有过错方自行承担。
7、 附则
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废品供货单位(甲方): 废品采购单位(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址: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2
售房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购房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土地证号: ,建房许可证:。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和该房屋所涉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抵押、买卖、赔偿、补偿、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1、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2、该价款为双方的最终成交价款;
3、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
1、在乙方付清全额款项后,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四条:甲方职责和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故意隐瞒该房屋的产权所属和产权共有人,甲方就本合同的销售行为已明确告知了房屋共有产权人、继承人和其它相关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不得就该房屋再次发生占有、销售、转让、抵押等行为;
2、甲方及甲方相关人员就该房屋发生的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如补充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3
《合同法》第11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此可见,法律只是赋予当事人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的选择权,如果当事人一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将不能获得支持。
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守约方都不能向违约方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定金。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故,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的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这里规定的.就是解约定金。从本条规定可见,无论合同履行是否构成违约,解约定金和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是有区别的,因此,二者可以并用。关于这一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26条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违约,对方不能同时主张定金和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了定金性质,一方违约,对方虽然不能同时主张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但是同时主张解约定金和违约金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何判断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高低呢?
关于解约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当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时,法院才会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0号),法院在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关于迟延付款或交房的违约金,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比例或者标准。通常法官会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举证的情况,决定是否对已经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xx〕40号),法院要正确确定举证责任,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xx]43号),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护诚信守约的当事人,依据促进交易及维护交易安全的原则,对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适当减少。其中,损失包括积极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当事人对损失数额计算方法没有约定的,法院可以比照守约当事人相同条件下所获取的利益来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或者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确定可得利益损失。对损失数额双方当事人应当分别举证。由此可见,在申请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不仅仅是由违约方负举证责任,非违约方同样需要负举证责任。
当然,当事人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法院不主动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865号),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但是上述批复并未涵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其他几种违约金情形,包括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非贷款原因造成延期交房违约金等等。违约金是针对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而来的,根据税法的原理,这部分并不构成真正的所得,因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所得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一概而论。
总之,应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适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违约金适用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4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用途: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5
合同纠纷答辩状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龙泉巷10弄9幢201室,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林永畴,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丁岙镇丁腰路11弄4号,联系电话。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林永畴诉答辩人黄香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 (一)对事实部分答辩:首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证明原告提供的4号证据:收据中的黄香珍签名非黄香珍本人所签,该份证据无效,因此,可证明黄香珍并没有授权陈意泽去经营,黄香珍未参与到被答辩人林永畴及被告陈意泽之间的交易中。其次,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的第一款中:甲方自愿将温州鞋市场第456东号(计半间)的摊位转租给乙方即陈意泽经营。并且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
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可证明,双方签的只能是店面租赁合同;并且根据收据签字非黄香珍本人所签以及租赁协议的第三款中相关规定,得知答辩人黄香珍只是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经营、销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赁方陈意泽自主管理的,进一步证明了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是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经营权的转租,即出租人黄香珍将摊位使用、收益权交给承租人陈意泽使用收益,陈意泽支付租金给黄香珍,陈意泽以自己的名义生产经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所以被告陈意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债权、债务应由被告陈意泽自行承担,被告黄香珍不承担给付义务。 (二)对适用法律部分答辩:被答辩人林永畴在起诉状中所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来要求答辩人黄香珍承担连带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责任。而此案中,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
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而且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可知,答辩人黄香珍与陈意泽之间的租赁协议是有效的,他们属于租赁合同关系。 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不接受,现提出依法处理本案的主张:答辩人与被告陈意泽之间只存在店面租赁合同关系,因此不需要为被告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其次,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林永畴对答辩人黄香珍的起诉,望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证据和证据来源:
1.租赁协议书,证明答辩人与陈意泽之间是店面租赁合同关系。
2.被租赁的房屋照片,证明房屋的实际情况
3.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书,用于证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收据中的签字并非黄香珍所签。
此致
鹿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黄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项:
(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名称)X件。
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法律未规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4、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债务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五十二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民通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违反规定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方式、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新的经营者想要延用原执照上的字号名称,必须等原执照注销满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请。想要盘店创业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门询问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骗。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6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号牌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xx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7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电梯买卖合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 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 部电梯,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 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 部电梯,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 。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 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 最迟在 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
数目、规格一致(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请保留此标记。),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合同范本《电梯买卖合同》。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 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 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
订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即¥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2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5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6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留作质量保证金(¥ ,大写:人民币 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 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 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 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交给买方之日起 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 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8
客户:
日期:
合同编号:第( )号
20xx年徐州天普饲料有限公司
饲料购销合同
买方: (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或住所:
卖方: (下称乙方) 地址或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经销(含自用,以下统称经销)乙方饲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销区域、经销量
甲方限于在县(市)乡(镇)村(场)内经销乙方饲料,甲方如需跨越以上区域销售的,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按乙方经销奖罚政策给予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经销乙方□虾蟹饲料□颗粒鱼料□禽类饲料□猪饲料,年目标销量吨。
如甲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目标销量,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在甲方销售区域要求甲方或另行选择第三方增加专销点。
第二条:质量和检验标准
1、本合同的产品质量以乙方产品包装标签标示标准为依据。
2、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有异议,最迟应在提贷前10天内提出局面质量异议送达乙方,由甲乙双方共同抽样封存,经省给(含省级)以上质检机构检验,并确定是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在甲方超过保质期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对所购产品因运输、保管、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产品品质变化或引起不良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因擅自添加国家违禁药品、药品使用不当,饲养管理不当等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及验收
1、甲方订货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销售部门内勤处申报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乙方将按甲方申报要求安排生产供应。
2、乙方交货地点为乙方饲料厂仓库或乙方指定的仓库。
3、交货方式为甲方到乙方上述仓库自提,若甲方委托他人提货,则须向乙方出具书面委托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货时,应验讫品种、数量、质量及包装情况。有关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交承运人时转移。
4、甲方或委托人应当在确定的上述交货地点当场进行清点验收,对数量有异议的,当场做好证明材料,在收货完毕后的4小时内电告乙方。
5、乙方没有在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以及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付的货物数量和质量认可。
第四条:退货
1、因甲方原因,对所购产品没有售出的不予退货。
2、因甲方原因,运输或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受潮变质,超过保质期的不予退换。
3、乙方发出产品,如系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品名、规格发生差异的,可退回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甲方剩余饲料在保证期内,调剂或退回乙方的数量在2%年度销量额度内,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由甲方自行负责,回制费用或减价由乙方负责。超过1%以上部分的费用(包含运费、差价、回机费,以800元/吨计算)由甲方自行负责,其它品种乙方原因造成的调剂或退回乙方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同时为方便甲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可采取下列第 点结算方法:
1、现金结算,甲方提货时以现款或汇款到乙方指定的户名为方可提货,否则因货款未入帐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有效的汇票、支票等银行票据进行结账,甲方保证汇票、支票等银行票据合法有效,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必须按照乙方制定的产品批发零售和销售,不得有掺假、冒牌或杀价行为。
第七条: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委托,否则,甲方不得直接与乙方业务人员发生现金往来或进行费用结算,如出现此类纠纷,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销售合同的解决权属于本公司,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乙方或受诉法院以本合同的载明的甲方电话、传真和通讯地址向甲方发由通讯、在通讯到达甲方的电话、传真或通讯地址时,视为甲方已收到通讯,若甲方变更电话、传真或电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或受诉法院向甲方原电话、传真、或通讯地址发生的通讯在到达时即视为送达。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满双方需继续签约的,在期满前十天互相通知双方,双方另签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徐州天普饲料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29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肥料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 肥料类型:□复混(合)肥□有机肥□无机肥□配方肥□叶面肥□单质肥□其他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
□《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经营许可证》□其他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及存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元,余款_______元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选择由甲方支付定金的,若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运输:交货方式: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交货时间_____;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验收要求: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其中肥料包装必须注明肥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另附说明书,阐明产品性能、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方法等,产品合格证上还应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其他验收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肥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八条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二、肥料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或与外包装明示含量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30
卖方:甲,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然后住四川省成都市xx区x路x单元。身份证号 (乙的妻子)。电话:
乙,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xx镇xx街号。身份证号(系甲丈夫)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丙,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东区路号身份证号。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的四川省大竹县xx镇建设路花园苑、然后期工程(一楼)号车库一间,建筑面积为 20平方米。现甲方决定卖给乙方,乙方明确表示愿意购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车库的基本状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二、甲乙双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然后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120000元)。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乙方于20xx年2月23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定金。在20xx年3月25日前甲方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用以及用电户头过户到乙方户头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四、甲方务必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和没有设定抵押、保证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并且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职责。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然后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 篇31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如下事项并进行如下确认:
1.移动电话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imei)是否完整,gsm手机可在移动电话上按'#06#,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串号与移动电话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查看移动电话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查看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下面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进行如下确认: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______部;每部移动电话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块,串号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开具加盖公章销售发票给消费者,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身串号、出厂序号(批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后还可查看您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检验进网许可证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010)88558800、(010)88558516对移动电话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三包有效期1年)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三包有效期1年)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三包有效期6个月)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3个月)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三包有效期1年)
不能正常工作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移动电话价款×0.25%(天)对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买卖双方可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盖章):_______
消费者(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