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劳务协议(公司版)(三篇)》
标准劳务协议(公司版)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一、名词
1.服务平台: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客户使用的指定语音互动服务平台。平台名称:ISpeak(以下简称为IS)语音软件ID:7575频道——花样年华
2.元宝:IS语音平台内虚拟游戏货币。1元人民币兑换1000元宝。
3.国家审批:包括“网络游戏经营许可、出版物许可”,本条所述之国家审批内容随国家政策改变而改变。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语音、平台推广服务平台。
2.乙方在甲方所提供之指定平台进行互联网在线服务,乙方同意甲方对其进行推广宣传,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配合。
3.乙方授权甲方在IS语音平台相关的运营中进行使用其肖像权。
4.甲方同意乙方可用在甲方指定平台内获得的元宝兑换相对应价值的人民币。乙方根据甲方给予的指定帐号进行结算,第一个月指定账号收入元宝折合人民币低于500元的累计在次月一并结算。乙方结算的费用中不包括特殊礼物对应价值的元宝,同时,乙方帐号获得元宝后未经甲方许可不予转让出去,一旦在赠收明细中查询到元宝转让给其他账号记录该账号停止结算。
5.本次语音合作具有排他性,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与任何同类平台进行合作,甲方同类公司如:YY语音、9158虚拟社区、呱呱视频等语音、视频平台。同时,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允许为ISpeak软件中其他频道进行劳务服务,或在运营过程中引导甲方现有频道客户进入其他频道。
6.在合约期内,甲方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后的劳务收入,确认方式:乙方使用指定账号在每月25号左右统一结算元宝数据并由双方核对。
7.乙方使用指定账号在甲方指定平台的在线上麦活跃时间不低于60小时。
8.双方需要暂时或者永久变更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的增加、减少、中止或终止、服务费率的变更,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需要就变更内容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因通知不及时产生的后果对方不予承担。
三、结算方式:
(1)劳务收入结算方法:
乙方当月劳务收入所得为当月基础劳务费八佰元,以及乙方通过指定帐户获得的元宝数经过折算后的总收入的80%,为乙方的劳务所得。每天需保持2小时以上上麦时间。
(2)劳务收入的结算周期为:
甲方应在次月日前根据乙方使用指定账户当月(自然月截至)帐号实际所获得的总元宝数量,经过对账结算后结算给乙方。乙方当月账户内所获得元宝总数折合人民币不满元的,仅结算最低保障劳务。若乙方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上线时间、多次不遵守甲方安排的时间表,或当月指定账户累计获得元宝数低于500000的,甲方酌情扣除基础劳务费。
(3)如对账数据出现误差,双方数据误差在200元以内,以甲方数据为准;双方数据误差双方在结算后查明情况,多退少补,如仍有异议,双方可进行协商处理。
(4)乙方自行花费帐号元宝甲方不给予返还兑现。
(5)劳务收入结算形式:现金或汇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6)乙方所获得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统一扣除
(7)乙方获得特殊礼物交由甲方统一处理(市场价的5折飞机250皇宫500)
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为乙方代缴纳其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四、商业保密
1.双方有义务对本次合作双方资料予以保密。
2.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财务数据、销售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业务有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
3.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4.各方应对本合同条款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
5.商业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继续有效。
五、竟业条款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6月内,不得在同类型语音平台(包含ISpeak平台其它频道)从事同类服务。合同在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由甲方主动提出中止本合同的,乙方不受竟业条款之约束。
六、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1甲方具备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之合作的合法资格,通过或拥有国家规定的全部国家审批;
1.2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1.3本合同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法定义务;
1.4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1.5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2.1乙方具备从事本合同中所规定之合作的合法资格。
2.2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公司章程以及《IS视频频道及用户行为管理制度简章》(附件一),如出现纯乙方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及责任;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商标、标志以及公司名、频道名、频道名等字样。
2.4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法定义务;
2.5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2.6乙方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双方声明及保证:
3.1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承担任何义务或发生对外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方自行承担。
3.2除本合同条款特别规定外,任何一方均没有权力以任何形式对另一方设置义务或加以约束。
4.乙方了解,甲方在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可能需由其关联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理解并同意上述安排。乙方确认,只要甲方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得到履行,无论该合同义务的实际履行人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均视为甲方已履行其合同义务。并且,乙方同意,如甲方的关联公司为协助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需要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应当直接向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甲方的合同义务未能及时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部承担。
8.本合同期内,乙方承诺在“语音服务”中的所有权利及相关文件、数据等将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对该些文件以任何形式复制、使用、出售、泄漏等,若乙方侵害甲方权利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部承担。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期限为六个月。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连续两月指定账号元宝收入折合人民币低于100元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在发生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失效:
3.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作,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终止合同后;
3.2当一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3.3当甲方缺少全部标的物合法权利时;
3.4当乙方缺少提供语音服务的权利时;任一方遭遇破产;
3.6任一方连续不能或不愿履行本合同达三十天,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若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在交接完成并签订书面”合作终止合同”后,本合同立即终止。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己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合同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内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规定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标准劳务协议(公司版) 篇2
劳务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乙方担任 岗位工作。乙方应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等,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乙方的报酬,乙方应当服从。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工作,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标准为 元/月。该费用已包含基本劳务费用、加班费用、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报酬。
甲方提供早、午工作餐,除此之外不再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协议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医疗期等待遇,相关的医药、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乙方签署本协议视为对甲方当前的规章制度予以了解并同意。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财务数据、甲方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甲方定期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通知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予以降薪。
第七条本协议期限内,乙方旷工累计3天或病事假累计缺勤30天,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提前终止协议。乙方事假、病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八条由于乙方失误、过错等原因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额度的赔偿。如果是乙方因自己原因致他人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第九条劳务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补偿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务合同:
1、劳务合同期满的;
2、甲方或乙方提前30天通知对方,要求解除本劳务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
(一)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二)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
(四)乙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五)乙方不具有劳动能力或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的;
(六)甲方业务调整,劳务协议约定岗位不继续存在在的;
(七)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劳务合同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协议期内乙方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上述劳务协议的的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也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十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15天将终止协议意向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3日内结算应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明确:本协议出于双方的自愿而签订的劳务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本劳务协议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并不能推定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 3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劳务协议(公司版) 篇3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本合同期限为二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三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6、按照政策规定,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的证明。
7、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社会需求为乙方进行就业推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乙方: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有权查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单位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字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告知,乙方签字视为确认。
甲方(章):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