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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内部分包劳务合同【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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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内部分包劳务合同(通用3篇)

装修内部分包劳务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工程职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首付,第二次付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______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职责方承担职责,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职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内部分包劳务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装修内部分包劳务合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31/30-20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装修内部分包劳务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简乙方):

委托代理人: 施工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及施工图纸)。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 工程期限为 个工作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第 个 工作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

1.6 主材代购款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 三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有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

3.5 负责办理物业公司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公司的各项费用(无论任何名目),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材料进场验收,竣工验收。

3.8 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如预算中包含清洁费用,还需负责1次专业清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2 项目变更须甲方与乙方设计师及施工管理员共同商定并签署《项目变更单》。

5.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工人)违背条约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

5.4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时,属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末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

7.5 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量造成期延误,由甲方承提。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质 检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完工;

(2)泥水工程完工 ;

(3)木作、油漆工程完工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做下个工序。

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 支付方式:①(转存卡)卡号: 户名: 开户行:建行。

支付方式:②各期工程款由甲方持现金交到乙方,乙方开具收据为有效付款凭证。如甲方将工程款

交与乙方以外的人员,造成款项差错遗失等问题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核实,确定工程总造

第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

11.1 由于在预算阶段水电改造工程量无法准确预算,只是估算,可能与实际工程量有一定偏差,所以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11.2《预算表》中的垃圾清运费是指垃圾由施工现场运至物业指定的小区内垃圾堆放点,所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外运的费用。

11.3 《预算表》中的清洁费是指竣工后的一次专业公司清洁。如清洁后甲方另行进行其他项目施工的,乙方不负责再次清洁。

11.4 凡因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从事其他施工项目导致交叉施工,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和成品保护责任。 11.5 工程竣工是指乙方完成了《预算表》及《项目变更单》上的所有收费项目的施工,甲方自行组织的其他施工项目不属于乙方施工责任范围。

11.6 乙方不承担小区物业规定交纳的任何费用(不论任何名日,任何理由)。

11.7 乙方负责的所有施工项目均以有甲方签字同意的施工图纸为标准,如施工中甲方需要修改图纸需经乙方设计师同意并签署项目变更单后方可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修改方案。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以及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队组施工项目时损坏成品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元。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3.1 结算以预算单价为准,甲乙双方实测工程量签证为结算工程量,进行结算。

13.2 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增加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协商签证为准。

13.3 施工过程中甲方减项超过预算总造价的5%,则取消所有优惠并按减少项目的20%支付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4 在结算中甲方在不增加项目的情况下,结算总造价不得超过预算总造价的5%,如超过5%以外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水电工程不含在此约定范围内)。

13.5 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超出15天未与乙方结清尾款,则所有优惠减半,超出30天未与乙方结清尾款,则所有优惠取消并每天交尾款滞纳金0.5‰。

13.6 甲方的任何款项都应交到乙方,并有乙方开取正式收据或发票,甲方不得擅自将款项交与乙方其它人员,否则乙方一律不负责任,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消费者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几项具体规定

15.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则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

15.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______ 分至 点 分。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