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合同(汇总三篇)》
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矿山开采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绳锯切割石材开采)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矿山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山大理石
4、收方单价:_________________1、上面一层开采量按80元/平方米,2、矿山第二层开采量按60元/毛立方米计算费用,3、如需要切割成成品方则另外按150元/净立方米(毛立方: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分割出多少立方的量;净立方:_________________从毛立方中选的成品材石料)。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甲方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矿山设备、宿舍及水、电、开采用水等设施保障。
4、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身故保险。
5、合同生效后,乙方开采所需购买的耗材,甲方预支给乙方,资金可以从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石材部分绳锯机所用绳子,钻机所用钻头,及开采工人工资、伙食。
2、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与管理。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每月30日,向甲方提供已切割立方数报表,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切割工程款。
2、乙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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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在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矿山停工不能继续开采时,甲方必须结清工程所欠工程款。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其它因素而造成乙方停工4天以上(第4天开始),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按一天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停工超过20天,按一个月工作算,每人8000元。
3、由于乙方无正当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汗毛、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石膏矿的开采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情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生产量:
采矿含爆破、开挖、巷道掘进、装运、提升到井上货场。
第二条 承包限期
承包期限为 _年,即从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验收方法
一、所有的要求均符合国篆安全标准和行业技术质量要求。
二、符合矿山井巷采掘施工的质量标准。
三、以甲方下达的月采掘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四、乙方将矿石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不负责上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单价: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合同标明的单位工作内容及处理其涉及的或衍生的各种风险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供电、供风、通讯、标示、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管线、局部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的安拆、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劳保、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能源消耗、乙方采购材料费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管理费的变化而调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采矿费计算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依据。
巷道掘进计算以双方验收合格的数量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年产量及采矿单价:20__年度为 _万吨/年,单价 _元/吨,20__年度至合同期满保底 _万吨/年,开采价格:20__年 _元/吨,20__年度至本合同期满 _元/吨。
主巷道掘时:1000元/m;产品不计产量、支巷200元/m;计产量。(材料一切由甲方提供)
二、支付方式
双方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于次月15日以现金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以乙方出具收据为证。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每次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不得因此影响乙方开工和停工(如果开工后脚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一个星期以上)由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按约定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审查乙方的作业资格(由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作业资格证)。
4、制定年度和月度采掘计划,下达产量、掘进工程量计划。
5、提供供电变压器和供电电源到配电室。
6、安排管理个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理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组织对乙方重要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措施的审查。
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经常性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乙方与工作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作业风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标准、HSE程序、个人防护要求、工作许可要求等)和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和批准火工品用量计划。
10、监督乙方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搞好技术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11、接到乙方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协调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过程HSE监管,以确保工作程序符合甲方要求,如有任何违反,应提请乙方及时采取更正措施,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三天内仍不整改,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13、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事故、均应纳入乙方评审纪录,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乙方负责拾万元,余下由甲、余下由甲方全部赔偿。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工具、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5、有权掌握乙方从业人员变动状况,监督乙方对新进人员的HSE教育培训,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监督并参与乙方每日乙方每周安全例会,督促检查班前会。
17、督促指导乙方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18、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住房供乙方经营和安全管理使用。
19、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采掘石膏矿安全规程操作,遵守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矿山作业资质证,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的作业资质证书于甲方审查归档,并保证其聘用人员符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从业人员。
2、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但乙方有责任对其聘用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物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工程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乙方自行负责人员聘用、配备、人员安排和自行决定员工的工资报酬、保险、劳保福利、食宿,并应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向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为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管理好员。
4、按甲方的要求乙方在生产中每月必须交纳电费捌仟元整,剩余由甲方承担。
5、乙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承担拾万以内责任和费用(不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惩加给甲方的费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拾万元。
6、负责本矿井的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承担矿井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
7、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达到如下要求:
a、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b、按当地安监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8、乙方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例会,每周至少三次到现场捡查工作、
9、应从管理层指定一名代表负责 HSE 工作,及时理解、贯彻甲方HSE管理要求,并负责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10、至少配置一名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生产技术工作。
11、认真落实“五想五不干”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12、乙方应按规定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在岗、离职的职业健康身体检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13、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使用状况完好的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自行用具以保证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14、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结算。
15、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自开工日起,每天向甲方报送当天的入井人数、安全动态等甲方安全生产日报制度要求的相关情况。
16、及时向甲方报告从业人员的变更情况。
17、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相对稳定,若有变更须报甲方批准。
18、制定防止中毒、窒息、边坡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及坠井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9、及时向甲方报告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主动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
21、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22、有权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提出建议和修正意见。
23、负责采购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原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
24、乙方负责对借用甲方房屋、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详见附后财产借用清单)。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未尽维修保养义务造成的各种事故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甲方验收后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1、全年完成计划任务,无安全事故奖励乙方2万元,超出计划部分每吨奖励2元(未完成部分惩4元/T)。
2、生产人员出入井日不按时签字或代签的,罚款50元/人次;未经许可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下井,人次处罚1000元。
3、安全违章,不戴防护品,罚款100元/人次,队长500元/人次。生产人员带病上岗,罚款200元/人次。
4、出现安全事故20分钟要报告主要负责人,重大安全事故15分钟内要报告总经理。
5、轻伤事故罚款50元/人次。
6、不按规定开口,矿壁、顶板达不到规定,每处罚款500元。不按时封口的,每处罚款200元。
7、其他按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执行。如拒不服从管理罢工、辞工罚款1000元/人次。
8、电路、线路安装包扎要固定、要规范,如有不规范,一处罚款50元。
9、乙方所领爆破物品未按炸材有关管理规定存放退还入库或爆破员未按爆破作业要求作业,罚款20__元/人次。
10、甲、乙双方关于本矿技术、经营等资料信息,双方要保密。如有违反,罚款5000元。
11、在承包期间,乙方财产被盗、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22日前如甲方未位-清工资款,乙方有权停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和费用,按乙方上月出勤人数每天100元/补偿给乙方,直至升工为止。
2、乙方应严格甲方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技术交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汁划量,否则即为违约,若发生上述违约,乙方应按本月计划量合同总价的5%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
3 、乙方在生产期间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并确保按安全标准和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确保人身及工程安全。同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守约方投资额壹倍。
一、工程性质:本工程禁止任何分包和转包行为。
二、不可抗力,按安监局文件执行。
三、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也愿意承包的,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后,乙方方可继续承包。
若甲方不愿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应与甲方结清承包费后离矿。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确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依法解除,但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而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按解除时上一个月生产量的价值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双方公章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膏矿开采劳务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汗毛、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石膏矿的开采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情况
一、工程名称:石膏矿井下开挖采掘施工及装运、提升。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生产量:
采矿含爆破、开挖、巷道掘进、装运、提升到井上货场。
第二条 承包限期
承包期限为 _年,即从 年 月 _日至 __年 _月 _日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验收方法
一、所有的要求均符合国篆安全标准和行业技术质量要求。
二、符合矿山井巷采掘施工的质量标准。
三、以甲方下达的月采掘施工技术交底为准。
四、乙方将矿石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乙方不负责上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单价: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是甲方为乙方完成合同标明的单位工作内容及处理其涉及的或衍生的各种风险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供电、供风、通讯、标示、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管线、局部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的安拆、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劳保、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且不因人工、材料、机械、能源消耗、乙方采购材料费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管理费的变化而调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采矿费计算以甲方地磅过磅数量为依据。
巷道掘进计算以双方验收合格的数量和技术规范为依据。
年产量及采矿单价:_______年度为 _万吨/年,单价 _______元/吨,______年度至合同期满保底 _______万吨/年,开采价格:______年 _______元/吨,______年度至本合同期满 _______元/吨。
主巷道掘时:______元/m;产品不计产量、支巷______元/m;计产量。(材料一切由甲方提供)
二、支付方式
双方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于次月15日以现金和转帐形式支付给乙方,以乙方出具收据为证。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每次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不得因此影响乙方开工和停工(如果开工后脚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一个星期以上)由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按约定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审查乙方的作业资格(由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作业资格证)。
4、制定年度和月度采掘计划,下达产量、掘进工程量计划。
5、提供供电变压器和供电电源到配电室。
6、安排管理个人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理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组织对乙方重要施工作业的安全环保措施的审查。
8、甲方应当督促乙方经常性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乙方与工作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作业风险、职业危害因素、安全标准、HSE程序、个人防护要求、工作许可要求等)和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9、根据生产计划编制和批准火工品用量计划。
10、监督乙方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搞好技术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11、接到乙方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协调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过程HSE监管,以确保工作程序符合甲方要求,如有任何违反,应提请乙方及时采取更正措施,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三天内仍不整改,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
13、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事故、均应纳入乙方评审纪录,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乙方负责拾万元,余下由甲、余下由甲方全部赔偿。
14、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工具、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5、有权掌握乙方从业人员变动状况,监督乙方对新进人员的HSE教育培训,符合作业安全要求、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监督并参与乙方每日乙方每周安全例会,督促检查班前会。
17、督促指导乙方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18、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住房供乙方经营和安全管理使用。
19、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采掘石膏矿安全规程操作,遵守上级有关安全指令和甲方所制订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矿山作业资质证,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提交合法、有效的作业资质证书于甲方审查归档,并保证其聘用人员符合从事矿山作业的从业人员。
2、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但乙方有责任对其聘用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安全生产知识、职业病防治、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保证乙方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物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工程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乙方自行负责人员聘用、配备、人员安排和自行决定员工的工资报酬、保险、劳保福利、食宿,并应按劳动法规的规定向聘用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为聘用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管理好员。
4、按甲方的要求乙方在生产中每月必须交纳电费捌仟元整,剩余由甲方承担。
5、乙方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承担拾万以内责任和费用(不包括政府行政部门惩加给甲方的费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拾万元。
6、负责本矿井的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承担矿井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
7、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达到如下要求:
a、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b、按当地安监部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8、乙方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并参加每周安全例会,每周至少三次到现场捡查工作、
9、应从管理层指定一名代表负责 HSE 工作,及时理解、贯彻甲方HSE管理要求,并负责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10、至少配置一名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生产技术工作。
11、认真落实“五想五不干”现场作业安全行为准则。
12、乙方应按规定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入职、在岗、离职的职业健康身体检查,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13、乙方施工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施、设备、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使用状况完好的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自行用具以保证安全工作,特种设备取得检测检验证书。
14、火工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结算。
15、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自开工日起,每天向甲方报送当天的入井人数、安全动态等甲方安全生产日报制度要求的相关情况。
16、及时向甲方报告从业人员的变更情况。
17、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相对稳定,若有变更须报甲方批准。
18、制定防止中毒、窒息、边坡坍塌、冒顶片帮、透水及坠井等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9、及时向甲方报告生产作业中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主动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设施;
21、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22、有权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提出建议和修正意见。
23、负责采购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原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
24、乙方负责对借用甲方房屋、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费用(详见附后财产借用清单)。合同期内,若因乙方未尽维修保养义务造成的各种事故引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甲方验收后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 奖励与处罚
1、全年完成计划任务,无安全事故奖励乙方______万元,超出计划部分每吨奖励______元(未完成部分惩______元/T)。
2、生产人员出入井日不按时签字或代签的,罚款______元/人次;未经许可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下井,人次处罚______元。
3、安全违章,不戴防护品,罚款______元/人次,队长______元/人次。生产人员带病上岗,罚款______元/人次。
4、出现安全事故20分钟要报告主要负责人,重大安全事故15分钟内要报告总经理。
5、轻伤事故罚款______元/人次。
6、不按规定开口,矿壁、顶板达不到规定,每处罚款______元。不按时封口的,每处罚款______元。
7、其他按本矿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执行。如拒不服从管理罢工、辞工罚款______元/人次。
8、电路、线路安装包扎要固定、要规范,如有不规范,一处罚款______元。
9、乙方所领爆破物品未按炸材有关管理规定存放退还入库或爆破员未按爆破作业要求作业,罚款______元/人次。
10、甲、乙双方关于本矿技术、经营等资料信息,双方要保密。如有违反,罚款______元。
11、在承包期间,乙方财产被盗、丢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22日前如甲方未位-清工资款,乙方有权停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和费用,按乙方上月出勤人数每天100元/补偿给乙方,直至升工为止。
2、乙方应严格甲方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和技术交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汁划量,否则即为违约,若发生上述违约,乙方应按本月计划量合同总价的5%的比例支付甲方违约金。
3 、乙方在生产期间施工组织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并确保按安全标准和安全方案进行施工,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确保人身及工程安全。同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达到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火灾事故。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单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为守约方投资额壹倍。
一、工程性质:本工程禁止任何分包和转包行为。
二、不可抗力,按安监局文件执行。
三、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也愿意承包的,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后,乙方方可继续承包。
若甲方不愿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应与甲方结清承包费后离矿。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确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依法解除,但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因甲乙双方单方而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双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否则须按解除时上一个月生产量的价值全额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双方公章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