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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热门合同(推荐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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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热门合同(精选27篇)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

城镇小区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 [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 [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 [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 [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 [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 [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 [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 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 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 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人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

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许方式和内容

1.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1.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2.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2.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3.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3.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4.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4.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5.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5.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5.3乙方应按月将 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保密

6.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6.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违约与处罚

7.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7.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9、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9.2乙方应在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则

12.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3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方式和内容

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编码: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_____、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万元。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四、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公司标志。

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五、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3、乙方应按________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六、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_____使用

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_____”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_____和或任何同该_____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2、甲方是注册_____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_____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_____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_____的申请。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_____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_____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_____合同应报甲方备案,_____费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与处罚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_____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_____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_____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_____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2、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_____、招牌和资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_____、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_____、商名和标志)。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十四、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中山_____委员会会_____。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则

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4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加强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加强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且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方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方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方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5

甲方(特许方): 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受许方):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饰授权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铺为中心半径 公里,商场专柜除外),独家特许经销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授权许可

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独家经营甲方品牌系列服饰,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经营的范围内不得另行设立经销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经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许可权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资形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开设专卖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独立经营。

3、许可权不包括:制造、批发、邮购、寄卖及任何形式的直销、传销或推销等许可权范围外的权利。

第二条 合同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履行本合同书之保证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证金为成立的必需条件。

第三条 供货价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只能在双方约定的市场区域内销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种价格方式供货

A,供货折率为甲方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起供货(特价类货品及辅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货价供货给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种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经营性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必须保证店铺开业,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使用专卖店的名称。

2、乙方经销点选址在 市 街 号,营业面积为 平方米。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均属违约行为。

3、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经销点,甲方不予承认,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4、乙方经销点内只能专卖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与商品有关的配饰品。乙方从甲方所进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售其它区域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品牌的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须维护甲方品牌的商誉。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商誉的行为,对甲方品牌商誉的宣传须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专卖区域内,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转向(如资产重组),需向甲方申报并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店铺装修要求及货架款返还

1、店铺确定后,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国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平面图,甲方负责店铺形象,装修图纸等设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规定进行店铺装修。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确认后先支付货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为乙方安排配置的货架、模特、灯具,许可经销名称的招牌字样(以下简称“家私用品”)有关项目、型号、数量等由甲方决定。 乙方负责家私用品的运输,安装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翻新和增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地作整体或局部的装修、翻修,需经甲方审批后按设计图纸严格实施。

4、货架款返还:

A,甲方所提供货架的货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还,第一次返还30%、第二次返还30%、第三次返还40%:第一次返还在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第二次在满二年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第三次在满三年后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

B,乙方在甲方审批确定的重点拓展区域的地级市开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按照加盟政策规定装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分两年两次各返还50%货架款,未经批准的地级市,县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C,上述返还均为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甲方把款项打进乙方在甲方公司开设的帐户中,并用作冲抵当季货款。

第四条 关于商标及商品

1、乙方发现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调查取证,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储、经销,隐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场拓展

1、乙方如开新店甲方应给予支持及跟进拓展。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场供货,开发任何形式的专卖店或批发网点均属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条 货品订购

1、甲方以铺货形式向乙方店铺提供产品,为保证专卖店的品种齐全之形象。所配货品基数及品种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报补货。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订货会订货,乙方必须在订货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订货金额的20%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乙方所订货物之数量。乙方所支付的订金在该批订货最后一批货品发货时转作货款支付。

第二条 货品运输

1、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运抵乙方销售市场,原则上要求乙方亲临甲方提货。如乙方不能亲临提货,乙方可指定相关的货运单位并授权甲方人员办理托运手续,但甲方人员不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发货数量以甲方的出库单及指定的物流公司开具的托运单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核查,并亲自或授权其他人在托运单上签收确认,否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退换货方式:

A、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B、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C、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

不论是由甲方配给乙方专卖店的货品基数或者是乙方自订之货品,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

第四条 货品包装

乙方从甲方购置的货品,每件服饰均免费配送塑料外包装袋。

第五条 价格及促销管理

1、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进行售卖甲方货品,不可以自行上浮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因销售情况所需对甲方货品进行打折处理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及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公司进行统一的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陈列要求对店铺进行布置,并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对甲方相关意见反馈表进行认真填写回传。

3、乙方店铺自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执行,相关陈列宣传品必须是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

第六章 培训支授

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选派有关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受训期间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指导有关物流管理、卖场陈列、信息及财务管理等。

2、甲方人员在乙方店铺工作,乙方须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条 报表制度

1、为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货品进销存信息情况,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报告销售报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如乙方不及时提供相应报表,甲方则取消对乙方的各项优惠待遇,甚至终止合同;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财务核对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收到甲方核对报表之日起三天内传真至甲方财务部。

第二条 商业信息

乙方不得随意泄露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库存资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传真、图片、电子邮件、宣传资料及培训手册等,否则属违约行为。

第八章 广告事宜

1、甲方在媒体上自行设计、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手册,数量由甲方确定。如乙方有超额部分需求,则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销点所在市场状况,由甲方负责设计,发布的广告或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策划及实施的活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2、甲方的各类传真、图片、通知、信函及电子邮件、宣传及培训手册,各类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3、甲方的生产、销售网络。

4、甲方未推向市场的服装款式、促销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够给甲方带来利益的信息、数据及其他载体。

6、上述内容在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传阅或复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国家司法机关。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续约,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未按时提出续约申请,甲方有权决定将乙方所在地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未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二条 违约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九章约定的行为,即视为严重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铺消失,而未能在三个月内重新开设经甲方确认的店铺的;

(2) 乙方的股权转让、兼并、分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欺骗甲方或对甲方实施不正当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三条 终止程序

1、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同,终止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属违约,另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将双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件、手册、规章、通知、由甲方免费提供的一切陈列用品和美术用品以及其它企

业识别系统等相关企业资料归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户内外广告招牌、店铺形象标志等拆除,并将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的所有货架、收银台、模特道具以及经销名称的招牌等陈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义务后,甲方将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的货款及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签订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双方在此之前签署的其它协议合同,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作废,本合同所列条款为准。

第十四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及权限。

第二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向乙方做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装有限公司(盖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店铺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6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2.7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 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 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6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7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 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8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7

第一章则

第一条 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

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 加盟商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

(一)至

(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 加盟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 许可的权利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 使用方式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 许可形式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

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营业场所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特许区域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 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月____日。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续约条件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 续约文本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 经营手册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用。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经营手册的更新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手册的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 经营手册的执行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经营手册的归属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 培训

第二十一条 初始培训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后续培训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培训对加盟店普XX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培训的考核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加盟商不能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 培训费用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条 前期支持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 持续支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工作指令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 费用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 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 统一配置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 专用设备与物品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 使用与维修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 保险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用设备与物品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 采购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采购。加盟店向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X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 质量标准总部指定的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总部指定的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 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 产品目录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 配送中心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配送与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过其他途径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采购,不得向其他采购。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 配送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加盟店需向其他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 资格审查制总部对实行“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及产品目录。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按照总部规定的39;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 销售返利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总部在每年____月,将上________年度(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总部推荐的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 退货、换货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配送中心或指定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由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 产品配送价格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由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 销售价格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 销售指标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 货款的结算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由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 产品配送的规则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 使用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 合同备案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 宣传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告基金)负担其费用。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 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 招牌及有关物品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 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使用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 权利回授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

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 竞业禁止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________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________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 补偿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担。

第六十六条 承诺与保证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

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

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 替代责任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 专利

第六十八条 实施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 专利权的无效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专利权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 技术革新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 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 使用许可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许可的权利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 限制与保留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

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 著作权的归属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

第三人使用。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 义务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 诉讼权利对

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 诉权的行使对

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甲方:乙方:日期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8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_____、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_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__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_____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_____”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_____和/或任何同该_____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_____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_____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_____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_____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_____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_____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_____合同应报甲方备案,_____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_____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_____组合使用;

b.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_____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c.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

d.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_____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e.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f.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g.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c.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d.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a.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b.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c.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_____、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_____、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_____、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会_____。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 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 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0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 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 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

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

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            ”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b、特约渠道商为 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2

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签订如下协议:(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____(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名词解释: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4.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5.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6.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7.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8.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9.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10.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11.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1)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2)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3)按附件《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____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名称为,规模为_________立方米/日。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国省市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_________。

第十八条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按附件《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_________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____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___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____工作日后)。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在完工检查之后_________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_________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完工检查后的_________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____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_________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____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_________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_________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_________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_________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2)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3)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4)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5)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6)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3)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4)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5)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6)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_________立方米/日。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_________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_________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_________月和___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财务报表;

4.重大事故报告;

5.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对直径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零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零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零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零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第一百零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零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第八章

收费第一百零七条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_________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第一百零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零九条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除下述

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供水工程设施;

3.本协议项下权利;

4.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_________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

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___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_________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_________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_________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件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___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并且

2.如在紧接着的_________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之后不少于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_________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_________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___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_________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_________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_________日期满后不少于_________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保险》所述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知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件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3

甲方:交通运输局

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__年第5号)、《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委政府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要求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__〕37号和〔20__〕2号决定,经招标确定*有限公司为道路旅客运输独家经营单位(中标等相关文件附后),负责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和经营工作。经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条 特许经营内容及有效期限

1、县域内原有126台农村客运车辆及经营权由乙方进行收购,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许可乙方相关经营范围、期限,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验。许可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延长许可经营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特许经营权,且完成所有车辆收购后,作为唯一的道路运输企业,享有在独家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营运及相关业务,以获取合法利润的权利。

第二条 政策保障

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投入、补贴和补偿机制,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对投入运营的车辆给予每年每车5万元运营补贴或按实际运输成本和车辆数予以补贴。

2、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资金支持和补助补贴。争取的资金做为企业再发展和投入,不能因争取到了而取消和减少县政府的经营补贴资金。

第三条 特许经营服务的质量标准、安全管理、行业规范

1、服务质量标准 :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2、安全管理及行业规范: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改造计划及运营方案

1、车辆投放及线路开通。乙方投入运营后,首批投入20辆纯电动公交车辆,开通—邢襄古镇、抗大路—浆水公交线路;按照交通发展规划如期投入所需的全部纯电动的公交车辆,依次开通邢左线—路罗、邢和线—将军墓、—宋家庄、邢昔线—宋家庄等主线,实行公交运营模式。现有的农村班线实行农村班车运营模式,实现县域内公交和班车并行经营;公交车、班车配置空调、语音报站、刷卡器、全智能支付、北斗动态监控、视频监控等设施。

2、首末班:冬季首班运营时间6:30,末班运行时间17:00;夏季首班运营时间6:00,末班运行时间18:00。运营时间由乙方根据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季节与运营实际适时调整。

3、发车间隔:公交发车间隔20—40分钟/班,高峰时段、节假日及春节期间,根据需要增加班次。

4、公交票制:公交票价执行阶梯式票价,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票价。

5、建立智能公交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动态地获取实时交通信息,实现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调度。方便公众出行、提高营运效率和服务水平,缓解目前城乡交通拥堵状况。

6、运营管理: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乙方将各线路运营质量每日上报甲方,对运营趟次完成率、首末班准点率、发车准点率、安全事故、有责事故等每日形成数据报表。公交车刷卡器实现银联卡联网。

7、协调*市公交公司退出西部山区经营线路,以便更好调整服务力度,更好的方便旅客便利出行。

第五条 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建设

1、由乙方垫资建设纯电动公交车停放处、保养处、充电处、职工办公楼、司乘公寓等的建设。公用设施建成后,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待第三方评估完成后进行回购。

2、乙方负责站亭等客运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确保其能够满足交通运输发展需要。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的公用设施建设提供审批手续和上级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资金补贴和投入。

第六条 甲方的职责

1、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对乙方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3、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

4、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

5、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包车等无审批程序擅自运营车辆,规范公交服务市场行为。

第七条 乙方应当履行的责任

1、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实施企业年度客运经营计划。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

3、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优质服务。

4、执行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服务价格标准;

5、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按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7、加强对营运车辆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车辆、设施完好并符合城乡公交发展要求。

8、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合理的服务建议。

第八条 乙方的服务承诺及承担的社会义务承诺

1、乙方的服务承诺:把公交打造成政府满意的公交服务的样板工程。

2、乙方承担社会义务的承诺:离休干部、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和三级(含三级)以上残疾人凭证享受免费乘车;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享受免费乘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惠乘车政策。

第九条 紧急调用权和处置权

1、在社会发生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合理的限度内,根据需要调用乙方的车辆、人员、公交设施及物资;决定临时调整乙方线路和采取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紧急措施,对不服从调用和紧急处置的,甲方可以强制实施。

2、依照前款规定调用车辆、公交设施及物资的,在紧急情况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由此发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担政府其他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4、本条“紧急情况”是指:

(1)发生骚乱、暴动、上访、静坐、游行、示威、集会等群体性事件,或举行大型会议、赛事、演出、纪念等团体活动、迅速疏散、运送人群。

(2)抢险救灾,避免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变更、延续、提前收回、临时接管、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若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一年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解除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服务。

3、甲方根据发展需要调整规划和本协议时,应充分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

4、乙方须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前一年,按照规定申请延长特许权期限,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延长特许经营优先权。甲方应在考虑保证乙方人员、资产及服务连续性的前提下,给予乙方延长特许经营权的优先性。

5、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1)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照公交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2)擅自转让、出租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3)未经公交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

(4)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6、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调整规划,造成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甲方对乙方资产按第三方评估或协议进行合理处置、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安置,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在特许经营权变更或终止程序完成前,乙方应保证公交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日,向甲方出具一份由甲方认可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担保。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或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风险分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特许经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罚款、经济赔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包括因政府管辖权变更调整),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对本协议的履行已无任何保障或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4、本协议约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的。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不因政府和相关部门撤并及管辖权的变更归属而发生变化,要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和本协议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接上页,此页无正文)

授予方(甲方): 接受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

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二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5

授权许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经 有限公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________品牌服饰分特许经营商。现为在甲方特许经营区域内,提升________品牌服饰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本特许经营的形式为:直接特许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___”品牌服饰( )系列

产品( )产品

3、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4、加盟商资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开设商场

家,专卖店家,并且所有开设的店铺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任务目标:

双方依据市场规模协商达成销售指标为: 万元/年,并且单店的最低销售业绩不能低于 万元。(以回款额计算)。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业务规范

第四条:有关供货价规定:

1.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系列产品甲方以货品零售价折向乙方供货;

2.特价货促销产品结算价另行书面通知。(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第五条:有关订货、配送、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万元人民币以上。

(2)应季产品交货期,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确定的,确定的时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以订货单方式报经有限公司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款到 有限公司后厂家发货。

3.配送方式:

4.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__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5.调拨方式:

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或报请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6.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调换率为:,其他系列产品调换率为:。(以结算金额计算)

(2)对于享受调换货的货品,应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规定的统一调换时间: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前一年度秋冬季货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为调换当年春夏季货品。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能在前述时间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调换。来回运费则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前述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本协议属:可调换协议/不可调换协议。

(3)应季新产品,如有续单就不再享有换货之优待。

7.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________产品在国家规定品质标准范围内,若出现品质问题,经甲方报经有限公司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准范围。

8.装修要求: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裤类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综合经营系列产品的店铺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交有限公司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乙方货架及营业必备品由有限公司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其中货架、道具、促销品、赠品按成本计价。

(2)对于开设专卖店,乙方据装修工程的进度,需于开业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报请 有限公司派专人进行验收,经 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拍照签字后,方可正式开业。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后,甲方将给予装修费补贴,并分两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补贴费用元。如果乙方在规定的合同期内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将不享受此补贴。

(3)对于商场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将以货架供货价的8折同乙方进行结算,作为装修补贴。如乙方不能如约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同样将不能得到此部分优惠补贴。

第六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七条:乙方需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八条:有关货款支付之规定。

1. 期货签订合同后7天内乙方应以现金支付30%货款作为定金,其余货款待确定发货时间前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从该公司及时发货(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货期按逾期时间顺延)。

2. 现货货款甲方应于签订货合同后三日内以现金汇入,该货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时发货。

第九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为乙方确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 务,所缴押之保证金;若乙方依约履行应尽义务,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全数退还。

第十一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回款额计算) __%做为销售奖励,以进行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费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销售回款额的%,二项合计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种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 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DM、POP、吊牌、灯箱片、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五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讯息。

第十六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七条: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设计、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条:提供业务讯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提供经营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执 照及税务证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为商号的,应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二十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对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___日内完成改进。

第二十一条:雇用合法劳工及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二条: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规定使用CI手 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器材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导及加盟 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

第二十四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维持并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声誉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他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义务协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当地登 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 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三十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三十一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二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 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四条:保证在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五条:不竞争之保证:

1. 乙方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届满或终止后6个月内,不得经营、参 与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 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六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他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七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权做出单项1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2.乙方未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货假冒产品。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6.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授权之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的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7.乙方破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9.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回款额计算)。

10.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 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满,未获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对任何人士 或公司声称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3.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标或与 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 次统一调整价格后对应结算价的5折同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前两年内的货品。甲方对货品的结算价格将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 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 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 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___家具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家具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___家具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家具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家具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家具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内_________家具_________系列产品的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第十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家具”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 「 6」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家具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第十六条 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下调,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七条 针对乙方新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购货基准价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样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样品清单须报特许经营部经理审核,并报家具销售总监批准后执行。卖场调整及样品调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条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九条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二十条 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___”产品。

第二十三条 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四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订单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三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家具经营部申报项目,经家具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___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 5」 「 6」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三十九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四十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四十一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二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维修或调换。

第四十三条 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四十四条 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五条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四十六条 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应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鼓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十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十一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五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五十五条 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条 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五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456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条 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_集团家具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 方: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8

国 家 邮 政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__ 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__ 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___________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___________(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__________(名称、图形)、专利 ___________(专利号)、专有技术___________(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营业面积______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___________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_____部(号码附后);手机____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_______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___________(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___________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___________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_____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___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____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____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_________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次或____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________(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____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____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特许人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元。

2.被特许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号:____________)存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争议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证金少于_______时,被特许人应当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后________日内补足。

6.履约保证金的归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时归还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19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在选择项内打("√")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中国 市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00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铺距离上已有600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辅导费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2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__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费用、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4.乙方有义务保持门店持续经营,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1.服务管理费:____________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0元 /月 。

2.门店信息系统管理费--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承担;

3.统一促销活动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4.广告营销基金费用--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5.招聘培训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_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____________

图片1 图片2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______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___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____________根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0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____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________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取回按合同由甲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1

第一条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___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_________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流通业经营现状和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服从《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四条市场细分

1.一级市场_________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2.二级市场_________地市级城市

3.三级市场__________一般地市级城市、区县级城市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类

1.一般特许经营______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2.委托特许经营______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_________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六条特许经营收费种类及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免收

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3.特许经营保证金:

(1)一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二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三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_________”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并按特许人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一、二级市场单店面积不低于_______平方米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_____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面积不低于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以参股或独资的形式,建立_____个以上连锁店。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每个市场按不同系列产品分别设一般特许经销商。对经特许人评估确认的一般特许经销商对其它系列产品具有优先经营权。但是如果该受许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则特许人有权另设特许经销商经营该系列产品。

第十一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市区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设一般特许经营商。

第十二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三级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场。二、三级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三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直营连锁店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由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

第十五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_________”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集团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二十三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受许人年度销售回款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回款为基数,以产品或折扣形式分别给予返利。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1)_________-_________万 回款额零

(2)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5)_________万以上(含_________万) 回款额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按直营结算价结算的受许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为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础。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_________(公章)受许人: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细则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3

近年来,特许经营在我国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火热,业内人士迫切希望了解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便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知道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特许经营合同是由一名特许人分别与多名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而特许人为了统一运作的需要,又希望与不同的受许人订立的合同能够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来说,特许人与受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均采用特许人提供的格式条款。下面我们就某一国际知名连锁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为例作一简要介绍。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 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 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

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账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账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账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账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账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账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4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 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 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

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 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二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省____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热门合同 篇27

立合同书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 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日起至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 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 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 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 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 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 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 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 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 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 营业卖场的地点;

2. 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

3. 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 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 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 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周的职前训练,由甲方安排课程。开业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参加其店长研习会议一次,如有违者,每次应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六、一方门店作业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作业标准来处理,如有违者每项每次应交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于每月结算时一并付清。

七、订货与退货处理

1. 乙方订购货品时,应在订货单上将所需商品、规格、数量与预定出货日等填妥,传真给甲方,甲方营业单位应斟酌实际情形配合出货。

2. 货品寄发后,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盖章或由负责人盖章签字的送货单,作为甲方日后收款的凭据。

4. 退货时必须以传真通知总公司由配送单位统筹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