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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有息借款协议(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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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有息借款协议(通用3篇)

短期有息借款协议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民币,期限壹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短期有息借款协议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借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担保

第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借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贷款人承诺:

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短期有息借款协议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万元。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

2.为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_种方式结息。

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本合同的任何附属文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