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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借款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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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逐月还贷借款合同(通用3篇)

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借款合同 篇1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 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

借款人每月 日、 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 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 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

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存在多个借款人委托“冲还贷”的情况下,“冲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按照《冲还贷确认表》中所列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七、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冲还贷”顺序为: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后归还商业性贷款。

八、“冲还贷”发生差错的,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按规定进行纠正错误。

九、由于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冲还贷”异常或造成“冲还贷”失败,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冲还贷”起止时间,账户信息、冲还贷方式等要素按《冲还贷确认表》提供的信息为准。

十一、如果借款人“冲还贷”信息发生变更,借款人同意贷款人直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变更确认表》中的变更事项对“冲还贷”进行相应变更,无须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

十二、本协议经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 贷款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1、双方经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

第三条 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息为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甲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每月的25日/每季度末月25日)。如付息日非甲方工作日,则顺延至甲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甲方向乙方转入借款资金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

2、甲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合同借款一次性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乙方。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借款期间,乙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

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

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債务责任。

5、乙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货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乙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管业执照、被销、财务状况恶化等,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7、借款期间,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

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甲方要求乙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一)乙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二)乙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三)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四)乙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乙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甲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五计算,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撞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未尽事宣,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