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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企业劳动合同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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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企业劳动合同(精选3篇)

建筑装饰企业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x小区栋x单元房

2、 工程地点:x小区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一切装修所需材料由甲方购买并运送至工地现场,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二、 工程装修内容

本套房屋室内各工程部位木工、泥工及油漆等分项装饰工程一切劳务工作,具体工程劳务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 劳务分包单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具体分项工程项目劳务单价如下:

(一)木工部分

除单列部位工程项目外,天棚面吊顶及其余墙面木作装修层等均按甲方购买至现场并施工完成后的木工板(或石膏板)取整数量计算,双方约定:人工费按每张木工板或石膏板60元结算,木工项目均包含基础木作造型、贴装饰面板及五金件安装调试等所有工序。

1、 鞋柜:600元(除油漆外包干)

2、 酒柜:1200元(除油漆外包干)

3、 窗帘盒:28元/m

4、 包门套:80元/m(单面包门套按此单价折半计算)

5、 包窗套:80元/m

6、 空调风口:依据现场情况协商定价。

(二)泥工部分

1、地砖铺贴:25元/m2

2、墙面石材(ab胶粘接):60元/m2

3、墙面石材线条(ab胶粘接):30元/m

4、墙面马赛克镶贴:60元/m2

5、地面水泥砂浆找平:10元/m2

6、水泥砂浆抹墙面:10元/m2

7、踢脚线砖镶贴:4元/m

8、墙面砖镶贴(规格100mm):60元/m2

9、墙面砖镶贴(规格100mm以上):25元/m2

10、窗台石安装:50元/块

11、门槛石材安装:10元/块(按标准门洞计算,多出部分累加)

12、踢踏步石材安装:100元

(三)乳胶漆部分(含找平、角尺、找方正、除锈、贴纸、打磨等所有工序)

1、墙面、天棚面腻子灰底乳胶漆面:12元/m2

2、有色油漆:40元/m2

3、石膏线条修补及乳胶漆:2元/m

4、线条(5cm以上):8元/m

(四)全屋零星工程以计日人工结算,技工:150元/工日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B 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按乙方工程进度情况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收到后应出具相关收据给甲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至 95% ,预留 5%作为工程质保金。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年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使用所需要的一切装修材料;负责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使用的水、电以及物业协调;

2、 乙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相关装修项目,装修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其它事宜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分项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 (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 日

建筑装饰企业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15日前发放。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公司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企业劳动合同 篇3

甲方: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直属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图东路5号御景园1号楼1a室

负责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直属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1.合同期限

1.1双方同意订立年期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1.2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工作内容

2.1甲方依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应完成的工作标准在《岗位聘用协议书》中约定。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甲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必要工作设备,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场所。

3.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4.1甲方根据行业特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2乙方执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3乙方从事现场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4.4乙方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相关制度执行。乙方工资元/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执行工资标准。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4.5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属企业机密,乙方须严格保密。

5.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批评、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义务

6.1对乙方进行法规、安全规程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6.2对乙方进行岗位知识与技能培训。

6.3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乙方义务

7.1服从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项任务。

7.2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从事与甲方安排的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7.3乙方在工作时间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资料及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各项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资料、专利和著作权等)归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还受聘期间有关甲方经营活动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声誉、形象的活动。

7.6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8.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或废止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合理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岗位聘用期满或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而须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5)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在向工会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要求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违法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辞职的,应提

前30天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报酬的,除支付乙方应得工资外,须加付乙方工资的25作为违约金。

9.2乙方擅自离职,须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给甲方经营活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培训费用。

(4)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0.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调解无效时,仲裁机构为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务:

甲方: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直属分公司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