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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工程合同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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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工程合同(通用3篇)

暖通工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省____市_____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附具体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3工程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元,该总价款已包括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报酬、费用、保险及任何税费等,具体内容详见《装修工程价格明细》附件。(但不包括甲方物品的运输费和搬运费)

1.4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二条工程质量

2.1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详见规范单双方签字确认)、《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详见规范单双方签字确认)等双方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并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乙方承诺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双方质量评定优良标准,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甲方在现场要另更改设计方案除外)。但双方自以为双方验收标准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的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准。

2.2本工程由_甲__方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2.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若在外地乙方工人由此所产生的工资和差旅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4由于乙方原因(自然灾害和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除外)造成质量与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联系。双方协商确认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工程量增加会影响竣工日期的,竣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凡甲方项目负责人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相关费用。

2.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工程付款方式

3.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乙方在进场施工之日起45天内,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请款单及发票支付总工程款的90%,但由于乙方发票没有及时交于甲方,但付款日期相应后延,计人民币____元;

(2)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6个月内,甲方收到乙方的请款单及发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但由于乙方发票没及时交于甲方,付款日期相应顺延)支付工程总款余下的10%,计人民币____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负责办理商场审批手续。

4.2商场的装修保证金若超过或同等于人民币10000元,由甲方负责缴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能完全退回的金额由由乙方补于甲方扣除的金额;若装修保证金在人民币10000元以内则由乙方负责缴纳,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能退回的金额,甲方应补于乙方由此扣除的金额。

4.3甲方应提前将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提交给乙方并进行技术交底,如施工图或施工方案需要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4如甲方提供部分村料,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将甲方材料送达到指定地点,如甲方未按期送达,造成工期延误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甲方承担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5.1收到甲方订单后,现场进行复尺。若发现现场情况有与图纸不符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5.2乙方指派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内的施工技术。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同时执行好防火、环保等规定。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5.4施工中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5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应审批手续。

5.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但甲方投入使用便为验收合格。

5.7乙方承诺和保证具有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装饰及从事相关活动的资质、人力和经验,具有法律规定的承揽本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等资质。

5.8乙方将根据其所具有的相应装饰装修资质及丰富经验,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并保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安全设计规范。因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必须是在施工期间内)

5.9因工程施工使用水、电、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乙方负责联系通讯费。

5.10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任何

第三方人员或财产受损,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但是必须是在施工期间内。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经双方确认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3)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对商场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乙方因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如因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8.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8.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8.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8.6由于甲方原因,工程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由此每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7由于甲方原因,工程施工到90%而不施工安装,甲方要支付此工程总款的50%给乙方。

第九条竣工验收及移交

9.1关于验收标准,合同和施工说明有约定的按照合同与施工说明的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国家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进行验收。

9.2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应向乙方出具书面工程验收合格单,但投入使用便视为验收合格,对于未验收合格的乙方应立即对甲方提出的工程缺陷进行改善,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乙方应依照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条工程保修

10.1工程自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修________年。但电器按出厂保修时间为准,超出出厂时间并收取更换或维修的费用。乙方在其保修期间对工程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除人为因素造成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交通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保修期过后,乙方负责提供成本价维修。

10.2保修期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6个工作日内解决维修问题。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提前解除武装或延期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暖通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附属工程)

工程名称: 暖通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暖通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暖通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通风管安装设备工程等(参照相关施工蓝图及甲方要求)。

2、施工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60日历天,工期计算为自甲方签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时,乙方向甲方工地代表递交工期顺延签证报告后,甲方工地代表只能就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形作出客观的陈述,是否符合工期延误的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总工室签字盖章后认定:

1)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者;

2)因图纸重大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的10%;

3)不可抗力;

4)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5)因工作面或道路不畅通导致无法施工的。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计价方式及预算造价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所发生内容均套用20__年《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现行配套相关文件、补充定额、费用定额及定额解释,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本工程预算总造价暂定为柒佰万元整 (¥7000000.00元)。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按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

第三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及使用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程预算造价计算方式及以下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

(1)乙方每完成两层 暖通设备安装,并经双方确认后,乙方申请进度款,甲方自收到进度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造价的25%;

(2)乙方完成 所有暖通设备安装,并甲方确认,乙方申请进度款,甲方自收到进度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工程预算造价的85%;

(3)乙方完成 所有暖通设备安装施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交付完善的竣工备案资料和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竣工资料后进行结算,结算双方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剩余工程款的支付工作(须扣除结算总价的2%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2、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经甲方核实工程量后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7日内开出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如乙方不开出发票,甲方有权在下次拨款中扣出税金。付清结算款前,乙方须先按工程结算总额向甲方补足发票(含保修金)。

3、施工中增加的累计签证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下不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至结算时再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支付,累计超过2万元的由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造价后在下一次进度款中一并拨付。

第四条 承包人采购使用的材料

1、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装饰材料、管材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水泵设备、暖通设备、透风空调设备等必须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采购,乙方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是符合消防等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

2、本工程所用暖通设备等材料按施工期间《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计取;如在《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载有的,乙方需在施工前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提交材料清单,由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材料品牌并反馈市场询价,如乙方对甲方市场询价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市场询价作为材料结算价格;如乙方提出异议的,则由甲乙双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在 市场询价确定价格(如 市场没有的材料,由双方共同向符合甲方要求的可供材料地作市场询价),材料市场询价以供应商盖章确认的报价清单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并影响施工进度,否则因此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市场询价(含采保费)确定后,乙方方可对该部分工程施工,如因甲方原因迟延询价导致材料价格无法确定的,引起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3、本条所述的部分暖通材料的市场预算价为:甲乙双方市场询价(工地价)×【1+ 10%(采保及利润、税金)】/0.92。

4、乙方所使用的产品品牌、质量、规格尺寸必须履行合同义务(暖通材料必须符合消防验收要求)按规范要求实施报验;如发现以下情况的乙方应无条件拆除、重做,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所用产品的合格证及所使用产品的出产证明书作为结算资料):

(1)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质量、规格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以其他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代替甲方已认可乙方使用的材料品牌;

(3)采用不合格产品的;

(4)乙方不使用国标产品的。

5、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如发现以下情况影响工程进度时可向甲方申请更换产品品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甲方指定品牌范围内的产品供应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的。

第五条 设计变更

1、乙方必须认真核准现场与图纸的各类数据关系,若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符或图纸相互矛盾时,乙方不通知甲方、设计单位到现场处理调整,盲目施工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2、所有设计变更均由设计单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任何以口头通知形式的设计变更,乙方均不得执行。

3、因设计变更而甲方事先未发出预告函(通知)造成乙方返工或损失的,甲、乙双方在此项变更实施前 5天内办理签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预告函(通知)后不按变更内容执行导致返工或损失的乙方自负。

4、设计与现场地形情况不符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不符之处的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局部停工而其他部位仍可正常施工且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不予工期签证,如因此造成整体停工经甲方现场确认后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第六条 工程结算: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价依据进行结算。工程结算资料为: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函、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及厂家出产证明书等。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工程量确认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一个月内必须交齐所有结算书和结算资料(含竣工蓝图四套及电子光盘,甲方提供原始的电子施工图)给甲方,结算资料一经双方办理签收手续后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结算期间按本条有关条款执行。

3、审核期限:甲方初步审核期为20个工作日,从第21个工作日起由甲乙双方进一步进行结算,结算期为30个作日(不含审核期20个工作日及争议仲裁时间)。

4、在结算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结算依据以及相关法规、定额规定,尊重施工实际,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工作原则处理结算争议,如出现须第三方进行结算争议仲裁的,双方商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定额站为结算调解单位,双方必须服从。

5、工程进度款拨付超过结算总造价的,乙方同意在在建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没有在建工程的,结算后十天内乙方必须返还超拨的工程款。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返还的,逾期每日以工程超拨工程款的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6、在结算期间,甲乙双方必须密切积极配合,结算期间一律不补办任何漏项、缺项等资料手续。

7、如乙方不按规范完善安全文明措施,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工程结算或拨款时,甲乙双方的结算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和预算员资格证,否则双方不予认可,一旦双方在结算书、结算清单上签字和盖单位公章认可,视为本工程结算书、结算清单唯一的结算凭证。

9、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凡涉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的增、减、边坡加固签证必须要有甲方现场技术员、预算部常驻代表参与现场签证(或原始数据记录),一旦双方在签证资料上签字并有甲方总工室确认盖章认可,均视为有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过后不得随意更改或否认。乙方必须在相关事宜发生前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申请,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申请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认。甲方代表在收到签证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在签证单上签认或提出异议;甲方在收到签证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予签认或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乙方收到甲方回复后5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默认。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给乙方;

2、甲方负责提供水准点及配合乙方进行工程测量;

3、组织图纸会审;

4、派员进行质量监督和协调工作;

5、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用=分表使用量+损耗量;损耗量=分表使用量÷(总表用量-总损耗量)×总损耗量〉。

6、负责理顺周边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7、负责提供民工工棚搭建的场地及现场材料的堆放场地。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并保证工程能通过消防验收。

2、合同签定后五天内乙方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场前必须核准有关坐标,管沟开挖边界,核定无误后方可进行开挖,否则出现错误均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管道基槽开挖大于设计值而导致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未交付甲方使用前所造成的损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协议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原则及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严密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6、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保证质量,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负。同时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自觉遵守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需办理的各种证件,应及时办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7、乙方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设施,不得损坏,乙方损坏管线设施的或损坏其他施工单位设施的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国家现行规范自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在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暖通工程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

3、隐蔽工程:乙方应按照图纸施工,在每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作验收的,甲方有权对所发生工程量给予否定且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含特征断面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依据。

5、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返工,费用乙方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6、消防检测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结算时定额子目中的消防检测费用扣除。

7、工程完工后交付给甲方前,乙方必须负责清除掉承建工程所发生的建筑垃圾、剩余材料、施工设备,以及因施工搭建的工棚及其他机械基础破除、灰池、便所、临时办公室等所有设施,保证室内室外清洁干净,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则视为乙方委托甲方完成该部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需乙方认可,由乙方负责,结算时由甲方据实从工程结算余款中扣除。

第九条、工程保修

1、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暖通工程自通过消防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2%(不计息),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留。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维修事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另请其他施工队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抵维修费的费用,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金。

2、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本身原因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管线及道路损坏由甲方承担相应维护费用。

3、如消防验收过程中,乙方所承建的项目需要进行整改的,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至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否则逾期每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返工至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经返工两次仍未达到工程合格标准的,按无效工程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定补充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暖通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_____镇_____城至_____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镇_____城至_____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_____公里,路面宽_____米,总计整修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2、路面长_____公里,路面沙化宽_____米,厚_____厘米,总计沙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3、铺设涵洞_____道,涵洞深_____米,中标价_____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签名)

承包人: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