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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柜工程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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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柜工程合同(精选4篇)

橱柜工程合同 篇1

甲方(经销商):

乙方(订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设计人员上门测量尺寸前,乙方需付定金 元,此款可抵充货款。

第二条:甲方在测量尺寸后_______天内提供设计图(如需出具效果图的,由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设计图纸完成厨房基础工程(即天花、墙地砖、水电气布置)后,通知甲方复测并修改图纸。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为最后的设计图。

第三条:图纸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一方需对已确定的设计图进行较大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按实际情况增减费用,安装时间相应顺延。

第四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

(2)乙方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预付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元;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交货期限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甲方送货安装必须提前_

第六条:送货、安装及质量保证

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运输费用、搬运费用,但乙方所属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提供设计图,甲方应向乙方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应严格根据双方确定的设计图进行加工制造,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成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延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按货款总值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该自行规范完成厨房基础工程(即天花、墙地砖、水电气布置)

2、如甲方提交设计图后,则不予退还定金。

3、乙方付款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如乙方提出退货要求,则所付款不退,作为原材料的损耗。

4、乙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货款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橱柜工程合同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的材料、采购、安装、服务等内容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1甲方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

1.3甲方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该工程提供“____________”板式柜、配套五金件及电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 合同数量及合同价款

合同总造价暂定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价款为含制作、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金、服务、水电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材料的详细单价、配置说明见附件一,具体方案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备注:合同数量暂定电器部分803套,橱柜部分约为400套。

第三条 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3.2付款方式:转帐支票/ 电汇/其他 。

3.3付款方式: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生产、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对生产、安装过程中的疑问做出解释。

4.2甲方负责厨房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

4.3甲方原因造成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在书面交由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可将工期延长,不算违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请甲方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2乙方请甲方对不和本合同图纸要求的现场状况进行限期整改。

5.3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之生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5.4乙方必须对安装完工的产品进行调试、验收。

5.5乙方必须按室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监理部及装饰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对精装修成品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其他分包企业对成品厨柜造成损坏,由甲方督促造成损坏的一方按原价进行赔偿。

5.7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二保修说明。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做日清。

第六条 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

6.1到货日期及安装进度:供货安装分两批,第一批安装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安装完毕,第二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安装完毕。

6.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验收。

6.3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家具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

6.4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重复6.3验收程序。

6.5本合同工程验收以由乙方出样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板式家具为准,板式家具材料参照附件一中的报价单。

6.6对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当中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双方参照《家用厨房设备》国家标准GB/T18884.2-20xx执行。

6.7在甲方向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甲方为厨房设计的供电系统应满足厨房电器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7.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7.4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并安装。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及施工,每推迟24小时,扣除该批次工程总款的 0.5‰ 作为补偿,超过15 天未能按约定时间施工,需方并有权另行选用分包商。

8.2甲方负责在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并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协调,若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结束。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十一条 附则

11.1乙方需据精装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份,由甲方保存______份,乙方保存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橱柜工程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买方)

卖方:(以下简称卖方)

经双方协商,买方委托卖方提供 礼泉县城市花园 项目

1、合同产品的名称、数量和合同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20xx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零叁仟元。以上合同总价已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安装费、成品保护费、配合费、整改费、商检费、通关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1. 1在交货过程中橱柜如果同型号数量有增减的按实际的数量,参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1. 2 如橱柜有型号等发生改变的,在合同清单中有相同或相似价格的子目按合同价格清单相应价格或相似价格按比例调整,优惠幅度按本合同比例下调;合同清单中无子目的价格则按双方协商的签证单价,按照实际收到的数量进行结算。

1.3卖方必须保证厨房电器、人造石台面板、净水器、水槽及龙头的安装配合及成品保护工作,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配合费,配合费参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本条可以与橱柜公司协商费用包含在橱柜单价中,不另行收取)。

1.4卖方必须对每个加油站进行实地测量,必须保证以上橱柜方案符合现场尺寸,如发生橱柜到达现场不能安装,卖方必须保证及时处理,一切整改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重新计费。

2、产品的质量、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应该达到国家品质和环保标准,且同时达到生产厂家的最高出厂标准。(板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国标)

3、验收的时间及地点

3.1卖方应在 20xx年9月中旬前后将第一批货物送抵买方的库房,买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同时卖方须对橱柜安装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计划于 20xx 年9月30日将第一批货物送抵现场进行安装,具体订货内容如下:

3.2卖方应在 20xx 年10月30日将第二批货物送抵现场进行安装,具体订货内容如下:

3.3卖方应在 20xx 年11月30日将第三批货物送抵现场进行安装,具体订货内容如下:

货物的安装工期从 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卖方根据以上三批次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的场所(房间)进行验收移交买方,并进行安装。如买方需调整以上批次套数,应提前 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卖方,卖方须及时给予调整。

4、运输及装卸保险

4.1货物在货物到场安装前,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

4.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买方满意为止。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5、质量保证

5.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包括门板、柜体、五金件、柜体内配件)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原装进口产品。

5.2卖方保证要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5.3卖方保证按已经执行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5. 4买方保证产品在安装过程中无剥边现象。

6、质量保证期

卖方要对买方负保修责任,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对铰链进行终身质量保证,损坏随时免费更换。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对产品进行终身维护,费用按实收取。卖方应根据实际需求预留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以供维护使用。

7、双方责任

7.1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从安装起至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产品试运转等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由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

3)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产品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2成品保护和维护

1)卖方对所出售的产品进行可靠的成品保护,并书面向买方提交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经双方签字后执行。如因没有成品保护而造成的其他施工单位对产品的破坏由卖方负责调换。

2)在全部装修结束后至交房前的期间内,凡出现橱柜有破损划伤的情况,卖方必须在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及时地给予处理。

3)买方对厨房内的电器、人造台面板、净水机、水槽及龙头进行安装施工现场的协调和保护。

4)卖方在安装完毕后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完工验收。

7. 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款千分之一。

2)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计取。

3)如延误双方书面确认的验收日期和交房日期,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款千分之一。

4)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以考虑解除合同。

5)买方不能按时付款,按逾期部分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款千分之一。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者不在此例。

7. 4 侵权责任

卖方应保证买方及最终用户在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否则,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7. 5 安全生产

卖方必须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和总包及装修分包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规范规定。在作业中有任何操作不当引起的人员伤亡由卖方负责。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日起7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的预付款;

8.2货物分批采购,每批货物到达买方库房时,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出验货要求,买方应在收到验货通知起的3个工作日内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及支付当次进货量的货款;

8. 3货物分批进场安装,在每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验收资料,经由甲方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结算该批货物总价的 65% 。

8. 4质量保证期满24个月后,经物管等相关部门确认无涉并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质量保证保函。

9、验收

9. 1橱柜产品出厂必须是整体出厂,柜体和门板以及其他所有配件已经全部装配完毕。橱柜到现场进行连接。

9. 2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组织进行验收,验收依据最终确认的设计图纸和产品本身的完成质量进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认可验收文件后进行结算。

9. 3 所有水、电、燃气的施工标准由买卖双方参照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设计。

10、违约解除合同

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解除合同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期内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5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1、争议解决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12.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及附件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买方执四份,卖方执两份。

买方: 卖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橱柜工程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工程的材料、采购、安装、服务等内容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合同内容

1.1甲方工程名称:

1.2项目地址:

1.3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向甲方该工程提供“”板式柜、配套五金件及电器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 合同数量及合同价款

合同总造价暂定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合同价款为含制作、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金、服务、水电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

材料的详细单价、配置说明见附件一,具体方案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为准。

备注:合同数量暂定电器部分803套,橱柜部分约为400套。

第三条 结算方法

3.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3.2付款方式: 转帐支票/ 电汇/其他 。

3.3付款方式: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生产、安装过程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对生产、安装过程中的疑问做出解释。

4.2甲方负责厨房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

4.3甲方原因造成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在书面交由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可将工期延长,不算违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请甲方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5.2乙方请甲方对不和本合同图纸要求的现场状况进行限期整改。

5.3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之生产、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5.4乙方必须对安装完工的产品进行调试、验收。

5.5乙方必须按室号移交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

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服从甲方、监理部及装饰总包单位的管理,如对精装修成品造成损坏,应按原价进行赔偿。如因其他分包企业对成品厨柜造成损坏,由甲方督促造成损坏的一方按原价进行赔偿。

5.7售后服务:详见附件二保修说明。

5.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产生的垃圾必须日做日清。

第六条 工程进度及工程验收

6.1到货日期及安装进度:供货安装分两批,第一批安装工期为20xx年3月30日前安装完毕,第二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20xx年4月10日前安装完毕。

6.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验收。

6.3乙方在每批次板式家具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

6.4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整改,并重复6.3验收程序。

6.5本合同工程验收以由乙方出样并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板式家具为准,板式家具材料参照附件一中的报价单。

6.6对在本合同工程验收当中双方存在异议的部分,双方参照《家用厨房设备》国家标准GB/T18884.2-20xx执行。

6.7在甲方向乙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甲方为厨房设计的供电系统应满足厨房电器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7.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和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7.4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并安装。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及施工,每推迟24小时,扣除该批次工程总款的 0.5‰ 作为补偿,超过15 天未能按约定时间施工,需方并有权另行选用分包商。

8.2甲方负责在产品质量、数量验收,并按合同付款,因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不协调,若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由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结束。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十一条 附则

11.1乙方需据精装修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存 份。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经办人: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