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通用三篇)》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精选3篇)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 篇1
承揽方: (简称为甲方)
委托方: (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建立在平等、共赢的基础上,就“杭州工程”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并采购铝型材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品质要求
1. 甲方提供的铝型材应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或订单标准,其它要求未明确的甲方需按GB5237-20xx高精级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含金牌号为6063-T5或6063-T6)
2. 甲方对货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乙方在卸货当时对断面、表面质量、数量、重量进行验收。
(2) 如有其它质量问题,乙方需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超出此期限视作甲方货物无质量异议。(除截面质量外)
3. 对于确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问题,乙方需暂停该批型材的锯切、组装。甲方需保证在10天内完成退换货的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人工费。
4.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可随货提供证明相关产品性能的文件资料。每次来货需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质保书。如型材检测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应有甲方承担。
三、 包装物标准:
1、 若平光喷涂,则每支型材用透明膜包覆,整包型材三点式纸包装,包装物总重不超过15±2KG/吨(视定尺情况而有所不同),包装物不回收。
2、 乙方所采购材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并避免长时间贮存,且型材保护膜需在上墙后一个月内揭掉,超过时间可能产生的留胶等隐患与甲方无关。保护膜为无字透明膜。
四、 计量标准及合理损耗约定:
以甲方处电子磅重计量,重量误差在千分之二以内。如超出双方协商解决。
五、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定金:乙方在下单同时需支付不低于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收到此定金后方可安排生产,定金可转为首付款。乙方未提清的铝型材,须保留余存铝材总货款的20%作为定金。
2、 其它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按以下政策给予资金支持,乙方首批提货在30万元以内,乙方可暂不付款;首批货款满个两月后之付。 后续提货时乙方汇入每批次货款的80%到甲方账户,款到发货。剩余2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垫资支持,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支持额度为100万。
3、 对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垫资支持,乙方需保证以下二项:①每次交易间隔不得超过30天,②垫资款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付40万以上,至春节前必须全额付清。
4、 如乙方因该工程资金需要,垫满100万元后,仍需甲方支持的,需提前15天与甲方协商,如征得甲方同意,则补签协议。
七、交提货方式及交货周期:
1、 产品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
2、 用甲方已有模具组织加工生产产品,交货周期为:非断桥喷涂12-15天,断桥喷涂15-18天。(以20吨为一个批量)
3、 乙方须在二十五天内全部将货物提完。
4、 乙方新开发的产品:
(1) 甲方在接乙方确认图纸之日起10天内出样;
(2) 乙方确认甲方样品后下单批量生产时,甲方在15天内供货;
(3) 如乙方有急需处理或遇甲方设备故障或其它因素影响生产的原因时,交货期另行商定,并以传真回复。
八、 订单要求:
1、 甲方根据乙方下达的订单先后顺序安排生产(指传真时间),订单中需明确产品的规格、壁厚、数量、色别及交货时间。双方需要订单上确认并以传真件回传。
2、 甲方不接受乙方中途修改订单。
3、 若甲方通知乙方提货的日期到后,乙方在15天内不提货或者25天内提不完货,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将其价格作上调、或对该批型材另行处理的权利,并加收500元/天的仓管费。如超出二个月未提完,则将对未提部份作回炉处理,乙方须赔偿相应的加工费和15%的铝锭烧损。
九、 其它:
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收回乙方工厂的贴附甲方产品标识的货物。严重时,甲方保留按《合同法》规定追索货款的权利。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并未经乙方同意,而延迟交货,则每延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千分之二罚款处理。
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有争议,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绝于甲方承包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及单价
钢材规格和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价格及数量规格见后附表,本价格在合同签字生效日起25日内如遇市场聚下调乙方价格同等幅度下调,市场聚格上涨时甲方不予调整,还按本合同执行,钢材由乙方组织运输,钢材到甲方场地后由甲方组织卸货。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钢材必须是甲方业主准入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复核现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出售的钢筋随车提供该批钢材的产品质保书以及相关资料。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完成甲方采购清单所需钢筋(采购清单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购清单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提供钢筋采购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供货。
五、运输及交货地点
运输由乙方负责,交货地点为:
六、计量方式
1. 螺纹钢:按钢筋理论单位重,计算重量(验尺);
2. 线材:按过磅计重,以甲方磅站计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每供货满200吨,甲方应按应付款(在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支付)。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将按甲方所需全部钢材(采购清单)运到交货地点,并且提供全部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结清货款。如果乙方未在供货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拒付已交付货场剩余的5%货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进场,对已经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清理出场,或由甲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不负担该材料款。
2. 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时,有权向乙方索要发票。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保证材料合格,若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质量事故,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环保部门对环保方面的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若因乙方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叫破坏,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政府对超限超载的管理规定,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否则由此造成道路破坏及相关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安全负全部责任,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在甲方付给材料款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有效发票。如甲方未在规定的五个有效工作日付款,从第七个有效工作日开始按当期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若违约,应承担对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期间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及合同有效期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塑钢型材采购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买方负责施工装饰工程所需材料供货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加工具体要求。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订单要求、包装标准、订单尺寸要求以及定尺、上机费收费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卖方向买方提供符合GB5237-20xx国家标准的高精级铝型材。本工程用铝材免收装车费、包装纸及包装费等常规费用。
2. 所有铝型材按国标GB5237-20xx高精级标准执行。型材合金成分及物理性能都符合6063-T5和6063A-T5规格标准,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符合国标。
3. 包装标准及要求: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表面粘贴黑白膜,中间复合纸包装最外层使用牛皮纸包装,包装重量为不低于50公斤/吨,因卖方包装运输原因导致铝型材受损由卖方承担,外包装处须标注卖方单位的名称、商标、厂址、铝型材的规格及型号、生产日期、质检部门检印等。装运后每个铝型材须妥善隔离,而且要防雨水、防潮、防磕划伤,适合长途运输及搬运。包装物应使用无污染的合格材料。若由于包装不佳而使货物受损,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包装物不做回收。
4. 订货清单必须清晰列明型号、数量、长度、表面处理、材质、质量标准、要求交货期限、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特殊要求必须加以注明,所有订单均需签字盖章。卖方收到买方的订货清单后两天内确认,并回传订单回执予买方复核。
第三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 交货地点: 。
2. 交货方式:卖方负责汽车运输,验收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负责卸车。
3、卖方按买方所下的材料订单先后顺序交货,卖方按顺序排产。
4、买方收到卖方铝型材后应当天清点数量是否有误,并在提货单上签收,交卖方送货业务人员带回,如收到货数与发货数量有出入可在提料单上注明,并及时与卖方核对。
第四条:运输方式:
1. 卖方应以最适合保护产品质量、性能的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货物,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数量、外观、性能等方面)均由卖方负责。
2. 如买方要求改变运输方式,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产品交货时间:
1. 20xx-1-20开始加工生产,开模15天,生产周期20天,运输5天,第一批材料交货时间为20xx-3-1(单元体),第二批材料交货时间20xx-3-10(框架)。
2. 补料周期10天,运输5天,补货的单价仍执行综合单价。
3. 总供货周期为20xx.01.20~20xx.04.20。
4、铝型材到货时,卖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 铝锭产地证明书(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② 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20xx年质量保证书(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③ 油漆原产地证明(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④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工程报验的一切相关资料;
⑥ 装货单(原件多份)等。
以上文件在验货前提供,否则不予支付材料款。
第六条:新开模要求
1. 卖方按买方提供的型材截面图进行深化设计,买方确认后卖方可模具生产和型材试挤压(确认图纸包括图纸所标示的所有数据)。
2. 本次鄂尔多斯国泰商务广场工程需型材截面由买方负责提供图纸,卖方作为专业的型材生产厂家,有责任复核买方提供的型材截面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批量生产之前必须进行试配装,并得到买方书面认可。
3. 80套模具的开模周期不超过15天。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买方付给卖方壹拾万元作为定金。
2、第一批供货量达到合同总量的30%,同时买方质量验收合格,确认了到货清单后,15日内支付该供货量60%的货款;第二批供货量达到合同量的60%,同时买方质量验收合格,确认了到货清单后,支付第二批供货量货款的60%;最后一批合同量的40%,在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款的85%;若买方资金紧张,卖方承诺接受买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内),同时不影响供货,买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已供货总价款的95%,并抵扣壹拾万元的定金;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卖方提供发票时按实际发货量提供发票。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 型材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GB5237-20xx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
货到工厂当天对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验收。买方在加工前,拆开包装,对型材公差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买方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4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在10日内将质量完好的材料补给买方。
2. 卖方必须严格控制铝锭进货质量,铝锭须用A00级铝含量99.7%的纯铝锭,不得使用A0或掺入生产中产生的废料。
3. 卖方出具每批铝型材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仓单、发票、保证型材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属铝材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同时承担买方一切损失。
第九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设计更改、减少或取消订单所生产部分的型材由买方负责,卖方可按当月铝锭价的90%回收处理,产品的加工费和铝锭差价由买方负责。如买方已提货,需运回卖方处处理的型材,重量以买方退回到卖方工厂实际过磅重量回收(除包装物后重量)为准,运费由买方负责。
2.买方逾期付款的,须向卖方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及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供货,由于通知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4.材料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后,买方应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品种、数量、单据的验收。
5.当卖方按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后,卖方需在20天内完成提货,如超期未提完货,则会推迟新单的生产周期。
第十条: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所交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卖方应当无条件补货。
3.卖方逾期交货的,须向买方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买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确保进场材料合格率为100%,并在材料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材质证明(合格证)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其他的有关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收到订金之日起生效,至完成该工程全部供货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