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其他 > 合同范本 > 加工合同 >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3篇)正文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3篇)》

时间: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精选3篇)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

所需的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___车站(经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__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______套负责运至_______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_______%的备损率;

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

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

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________年,为每套____________币________元;

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元;

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_______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

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适用法律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

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___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

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篇2

受 理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提交材料:

1.来料加工合同原件2.承接企业和委托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3、审批机关的前置批文原件

登记机关审批表

领照清单

归档情况

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企业申请登记表 篇3

中外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街号

电报挂号: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产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个月内(或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币元。(注一)

第四条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遗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障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        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元的权利。

第十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条补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规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中国律师事务所)

(签字)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注三:此条系双方均按到岸价格(cif)的价格条件。如价格条件为离岸价格(fob)或其他价格条件,则此条的运费、保险费的负担应随之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