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上诉状【精选3篇】》
加工合同上诉状(通用3篇)
加工合同上诉状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数量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计量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名称|型号|单位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加工合同上诉状 篇2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__)佛顺法均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本案第三人并非上诉人的员工,上诉人根本没有委托第三人对涉案的货物质量、数量等予以确认,更没有委托其代为签收对账单。第三人签收对账单行为为个人行为,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期个人承担,上诉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此外,被上诉人对第三人签收对账单事宜,未尽到应有的谨慎审查义务,且向一审法院提供的《交货质量特别约定》、《对账单》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并未完成举证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法院在未查清事实基础上,错误适用法律,违背事实根据,严重损害了上诉人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份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合同上诉状 篇3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条合同总则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 泥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合同信誉金
4.1 乙方在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要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大写 元(¥: 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5.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应当在货到后 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5.2 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告知乙方。
5.3 自货到 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5.4 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 %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 日内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账户,如有违约应给予乙方该货款的 %作为赔偿。
6.2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应给予甲方该货款的 %作为处罚。连续 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七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 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另收取加工信誉保证金。
7.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有损 泥画形象的行为;
(2)乙方自行销售同类产品而影响甲方利益;
(3)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破坏营运体系;
(4)抄袭泥画配方自行生产、销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加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 元(大写: 元)。
第十条其它
10.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