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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水晶琥珀画加工合同(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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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水晶琥珀画加工合同(精选3篇)

企业水晶琥珀画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加工数量单位单价(元/件)金额(元)交期备注

粘结剂20公斤/袋

填缝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并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加入。并要保证搅拌时间,以达到均匀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搅拌时间,配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装袋。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装材料。乙方提供42.5水泥,40-70目河砂,重钙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甲方提供包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现款现货。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其它约定各项: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传真件生效。如果货物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客户索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企业水晶琥珀画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作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 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 元/幅,大写: ),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第2款时以( 元/幅,大写: )的 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或是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 元(大写: )的 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有效期 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产品验收标准

企业水晶琥珀画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条合同总则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 泥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合同信誉金

4.1 乙方在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要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大写 元(¥: 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5.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应当在货到后 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5.2 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告知乙方。

5.3 自货到 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5.4 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 %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 日内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账户,如有违约应给予乙方该货款的 %作为赔偿。

6.2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应给予甲方该货款的 %作为处罚。连续 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七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 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另收取加工信誉保证金。

7.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有损 泥画形象的行为;

(2)乙方自行销售同类产品而影响甲方利益;

(3)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破坏营运体系;

(4)抄袭泥画配方自行生产、销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加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 元(大写: 元)。

第十条其它

10.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