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热门18篇)》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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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乙方权利义务第1条 定义第8条 违约及协议终止第3条 协议期限及进度表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篇5第2条 合作授权第13条 公平交易条款第11条 不可抗力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篇9第7条 版权及担保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篇11第9条 保密第4条 费用及收入分成第15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第10条 遵守法律 第14条 通知与修改 第5条 甲方权利义务 第12条 非合作或联营关系第6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按照本协议第4条之相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基本合作费,同时从甲方处获取收入分成。
6.2 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各项推广准备及执行工作。
6.3 乙方有权独立决定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策略及实施。乙方在宣传《 》过程中不得使用未取得授权的任何第三方的商标、商业标识以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4 授权产 品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推广用品所需的设计及制作费用(包括制卡、cd、广告、cg动画、海报及礼品),及合作产品的渠道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承担独立归属乙方的游戏区域商业化推广所需的固定资产支出,合作管理费用、客户服务费用以及合作产品的市场及公关费用,包括双方的联合广告、工商广告,店头广告, 店内宣传及其它必要的宣传活动等。乙方承诺市场宣传中需要甲方配合设计的内容,需提前和甲方协商。针对合作产品的任何调整都必须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同。
6.6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在线推广系统或计费系统查看推广各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总额、乙方分成收入、收费用户数量、每月同时在线的用户数、广告收入、计费数据、游戏内置广告销售第三方协议等。
6.7 为避免误解,甲方同意乙方在合作初期允许用户免费使用授权产品的服务及免费得到产品客户端软件。用户在免费获得客户端软件产品时产生的网络流量成本由乙方承担。
6.8 乙方承诺不会利用甲方授权在对《 》产品进行商业推广过程中采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6.8.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6.8.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6.8.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6.8.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6.8.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8.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8.7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6.8.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8.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8.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若乙方在合作期间有涉及《 》产品推广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依法进行追究并索赔。
6.9 无论双方因为任何原因而终止合作,乙方均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推广工具或管理后台进行任何破坏或者散播合作产品游戏数据,否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的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6.10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任何管理工具在游戏内私自销售或者赠送游戏道具或者充值元宝。否则将视作违约。若因为推广需要对玩家进行奖励或者赠与元宝,需要提前向甲方提交详细方案并获得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实施。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管理后台,对奖励或者赠与玩家的行为进行监控。
6.11 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开发的管理工具进行游戏维护和用户充值,不得使用任何自行开发或第三者开发的管理工具或具有类似功能的代码、软件、程序,否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12 乙方不得针对其他合作者进行恶意价格打压,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6.13 禁止seo(搜索引擎优化)的词包括“ 官网”、“ 官方网站”、“ 官方”及其它 合作商的专用合作名词。
6.14 严禁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一经查实乙方将被视为严重违规。
6.15 乙方不得进入其他推广合作商所拥有的推广服务器内宣传自身游戏,否则视为违规。
6.16 乙方在对《 》游戏进行特色推广时,所有涉及“ ”字样的宣传必须将“ ”两字标以书名号“《 》”,即必须以“《 》”形式出现,不得以其他形式出现,否则视为违约。
6.17 乙方的推广网站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素材和模版,并可以有自己的独立域名,网站必须在每页页底醒目位置标明“《 》产品为 网络版权所有”字样,并提供www. .com官方授权链接,否则视为违约。
6.18 乙方在推广过程中,不得擅自在未经甲方授权的《 》游戏产品发布网站上投放推广广告或者发布开服推广信息,否则甲方将有权利终止乙方的授权并关停乙方服务器。
6.19 特别义务条款:地区线下独代加线上推广部分,一线城市开始推广时起前3个月内平均每月充值收入达不到人民币 万元 ; 二线城市开始推广时起前3个月平均每月达不到人民币 万元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线下独代资格,重新选择其他合作方进行线下合作。
乙方线下独代区域为: 市,属于 城市。
第1条 定义
本协议中的下列措辞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否则其含义如下:
1.1 “基础合作费”:指本协议项下,乙方为获得本协议中的产品合作权以及甲方提供的推广工具和技术支持而根据本协议第4条的相关规定,乙方需付给甲方基础合作费用。
1.2 “错误/重大缺陷”:授权产品在本协议期间,发生的严重缺陷、故障和功能严重受限,包含但不限于:
1.2.1 不能无间断执行、数据丢失、输出格式不当或有误;
1.2.2 游戏有重大缺陷,导致系统内物品、经验等不按照设定的方式产出;
1.2.3 游戏服务器端或客户端程序不稳定,经常出现程序自动退出或挂起;
1.3 “技术支持服务”:指根据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各项推广工具及技术咨询服务。
1.4 “合作产品”:指名为《 》的网络游戏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网络游戏产品、甲方开发的资料片、甲方开发的后续升级版本及相关的周边产品,无论以何种形式呈现,或者存储于任何载体。授权产品应该能够安全正常地运行。
1.5 “游戏收入”: 指每个日历月份内,扣除渠道支付成本后由乙方推广进入游戏的用户所充值的金额, 乙方的推广分成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分成,扣除渠道支付成本后按下表比例计算游戏收入:
1.5.1 网银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2 神州行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3 联通卡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4 盛大,骏网: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5 征途: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6 网易,完美,久游: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7 手机短信: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8 手机ivr充值: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5.9 固定电话充值: (渠道支付成本 %,净收入 %)
1.6 “资料片和后继升级版本”:指授权产品升级、优化及其它各种更新版本。
1.7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
1.8 “商业化运营”:指游戏正式开始向加入游戏的用户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放人民币商城、包月收费、点卡收费等方式)。
第8条 违约及协议终止
8.1 除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以外,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且不能在收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纠正的(其他条文另有特别规定的,依其规定),将被认定为违约。
8.2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守约方的损失、律师费及相关的诉讼费。
8.3 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6条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4 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5条的义务时,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8.5 根据约定的公开测试版本(ob)之前的所有交付日程,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延迟6个月后仍不能完成相关工作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基本合作费,双方协商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若在乙方推广合作产品期间,因乙方过错致使源代码对外泄露,并对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当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6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公司出现分立、合并、中途解散或者其他原因被法定清算,则乙方必须把游戏的推广权和推广获得的数据由经甲方同意或依法律程序指定的公正第三方评估师评估后,双方协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若协商无效则双方可提请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公司出现分立、合并,中途解散或者其他原因被法定清算,则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用户安置工作,并结束游戏运营。在此过程中,如游戏仍在运作,则双方应确保评估和转让等手续不会对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8.7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重新寻找合作方:
8.7.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关联公司或者乙方关联公司之外的第三人;
8.7.2 若非甲方原因,且未经双方书面认可,根据双方所约定的推广日程表,乙方延迟一个月未能完成相关工作。
8.8 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游戏出现重大缺陷而甲方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双方协商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8.9 本协议终止时,所有合作随之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所有基于合作下的相关推广及商业活动。
第3条 协议期限及进度表
3.1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依本协议第7条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3.2 合作日程表
在游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后,乙方应尽快与甲方合作开始商业化推广合作。乙方有权利选择商业化推广的日期并且应于商业化推广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但商业化推广最迟需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月内启动执行。如果在协议签署6个月内,因《 》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而未能开始商业化推广合作,则不视为乙方违约。具体时间将由双方协商决定。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篇5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鉴于:
1.甲方拥有网络游戏《 》的服务器端和客户端软件技术著作权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
2.甲方希望加强《 》的市场认知度,获取市场份额,以期从潜在的市场中取得收入。
3.乙方愿意协助甲方对《 》进行推广。
4.乙方向甲方申请在甲方设立的一个或多个游戏服务区域对该产品进行独立推广由并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使用合作产品的所有商标、产品标识。
5.甲方承诺拥有合作产品的全部独立知识产权,乙方为了获得合作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合作推广权,以及为了获得甲方提供的授权产品推广期间的技术支持服务,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2条 合作授权
2.1 鉴于下文中提及的付款及相关条件事宜,甲方授权乙方拥有《 》网络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由乙方承担独立游戏区域合作推广的权利。该授权为甲方针对《 》产品的指定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授权或者该授权内允许的任何推广形式进行转让或者出售。任何第三方在未获得甲方独立授权的情况下将不得成为《 》产品官方合作推广商,其一切推广行为均为非法。甲方保留对转让或出售《 》独立推广合作授权的乙方以及接受该权利转让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权利。
2.2 乙方有权独立决定产品的推广策略,独立承担产品推广策略的实施。甲方有权就具体策略提出询问和建议,乙方应就甲方的询问和建议给予书面回复。
2.3 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乙方有权将授权产品所包含的商标、标识及各种人物形象用作必要的推广手段。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推广的需要申请、修改和创新与授权产品对应的商标和标识,在双方协议确定修改或者创新费用后,乙方同样享受对应商标和标识的合作权利。
第13条 公平交易条款
甲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乙方的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此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乙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直接损失。但是,在商业交易中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不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履约延迟或履约不能负责,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协议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免除履行本协议的部分义务。
11.2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爆炸、火灾;
11.3 各种灾难性传染疾病;
11.4 起义、暴动、骚乱、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
11.5 任何本协议地域内的政府机构颁布的,适用于本协议或对协议一方有效的法律、法案、命令或法规(包括政府禁止游戏出版或在境内使用)、行政干预,或者任何双方无法规避的原因;
11.6 重要能源的供应混乱(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应);
11.7 乙甲双方均无法控制的计算机系统的崩溃或通信中断;
11.8 黑客攻击等第三方蓄意破坏。
11.9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知会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20天内将事件的发生及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履约不能原因书面通知另一方。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篇9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制定《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甲方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乙方为网络游戏用户。
一、账号注册
1、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二、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2、乙方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3、乙方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甲方,并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4、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1)甲方核实乙方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5、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_____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三、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1、乙方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甲方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甲方不得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乙方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甲方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乙方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及时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4、甲方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应负举证责任。
四、用户信息保护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乙方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2)有关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3)司法机关或_____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甲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或者_____时;
(5)应乙方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个人身份信息时。
第7条 版权及担保
7.1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保证:
7.1.1 甲方保证拥有并掌控合作产品商业化运营之时版本充分的版权及知识产权,保证对授权产品的源代码、全部图像及人物、标识等均享有充分的权利。
7.1.2 合作产品的版权在本协议期间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7.1.3 合作产品的内容不存在对任何权利主体的诽谤或诋毁。
网络游戏推广合作协议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鉴于:
1、甲方为网络游戏推广商,负责运作、推广、发行、生产、使用、销售和服务;
2、乙方为专业的网络游戏研发商,开发一款大型网络游戏___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____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拥有对该游戏的开发更新运营等权利;
3、乙方同意许可甲方在协议期限及区域内,推广并在线使用乙方提供的网络游戏_____________的服务器端程序和最终客户端程序及网络运营技术,甲方同意在协议期限及区域内对标的物(见下文定义)进行运作、推广、发行、生产、使用、销售和服务;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就双方合作运营网络游戏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1、甲方平台
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自身以及与第三方联合运营的各种产品和发行平台。
2、标的物、游戏
指乙方拥有_____、完整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中文版_____________网络游戏的服务器端和最终客户端程序及其文档,包括该款网络游戏的现有版本、未来的升级版本。
3、服务器
指为提供标的物在线游戏服务及相关资料的网络服务器的总称。这些由乙方设立、安装并运行的服务器用于在协议区域内向最终用户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4、最终客户端程序
指最终用户可用于连接游戏服务器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包括用于局部修改、故障排除和杀毒的任何调整版本)。
5、服务器端程序
指将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并供最终用户使用标的物进行游戏之用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包括所有局部修改、故障排除或杀毒的调整版本)。
6、封闭测试
指对标的物进行的性能测试,旨在检查标的物是否正常运转、工作秩序是否良好、是否存在缺陷或不足。
7、标的物运营收入
指标的物在甲方平台正式运营后(指标的物正式向用户开始_____),使用标的物的用户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向用户销售游戏点卡或游戏虚拟道具、虚拟形象等,并因此许可用户进行在线游戏活动而向用户收取的服务费。
二、许可使用
1、建设并维护关于标的物的网站,网址由甲方决定,该网站为甲方永久所有,如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后,甲方需根据乙方要求将标的物有关的内容转交乙方并不得再使用该内容。
2、于协议期内在运行标的物的服务器上使用标的物的服务器端程序,并有权根据本协议条款从事标的物的在线游戏服务。
3、演示、展示、出版、发行标的物的软件、文件及其复制件,并直接或利用预付卡或其他_____途径通过分销商或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向最终用户销售、营销及分销,允许协议区域内的最终用户通过最终客户端程序安装形式使用标的物游戏服务。
4、将关于标的物的文本或图示资料用于与标的物游戏服务相关的广告资料、促销资料。
5、甲方可以在标的物在线游戏服务及相关推广活动中合理使用标的物名称、所涉及的乙方_____以及乙方的名称等。
6、甲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本产品的市场行销及销售活动。
三、双方权利
1、甲方拥有对用于协议区域内标的物运营的服务器运行状态的监控权。
2、甲方拥有对用于合作区域内标的物的推广计划及资源制定的最终决定权。
3、甲方拥有标的物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命名、名称、形象)的添改申请权,乙方应给予认真考虑,并在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乙方负责标的物与官方版本同步的更新和维护,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与官方版本的功能完全一致。
5、乙方为标的物所用最终客户端程序的唯一拥有方;乙方拥有对标的物最终客户端程序的最终决定权与最终修改权。
6、乙方拥有基于标的物产生的所有销售行为的最终定价权,乙方对销售价格有任何的调整必须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标的物在甲方平台当月收入_____%的违约金。
四、双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议区域内的点卡渠道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协议区域内双方用户方便、快捷购买到标的物服务器内可以使用的点卡。
2、甲方有义务保证所获得的乙方全部文档,仅限用于标的物的运营项目,决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获利,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由此引起的损失。所有乙方提供程序均属于乙方所有,用户在游戏中的相关角色、物品消耗数据归双方共有,协议区域的用户账号密码等信息归甲方所有。
3、乙方负责游戏的继续研发、改进、升级和技术维护,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该等软件及升级版本。
4、乙方有义务保证标的物服务器端程序的正常运作,如有各种故障、维护等影响标的物正常运营的状况,必须及时维护,否则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有义务根据以下内容在合约期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给予甲方用于标的物宣传的产品资料。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用于标的物产品运营的网站模版。
7、乙方有义务对服务器进行所有软件维护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文件更新、日常备份、日常_____等。
8、乙方务必保证运营标的物的服务质量及服务器设备质量,并保证其对协议区域的维护不低于其对官方版本的实施标准(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合理的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努力维护用户合法权益,认真负责的处理用户投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损害甲方形象或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甲方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利。
9、在乙方授权后,甲方必须保证制作关于标的物的衍生作品时,维护乙方声誉及公司形象,不得制作有损于乙方的任何作品、文字、图案;谨慎使用乙方许可的公司名称、_____及标的物名称等,为保持连贯性,甲方如需对乙方_____、标的物名称进行改动,需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制作的关于标的物的衍生作品不得侵害到除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利益。
10、在未获得乙方书面授权情况下,甲方不得进行任何标的物及其文档内容的出版物发行(客户端分发除外)。
11、由于标的物版权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承担其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甲方的登录认证机制,制作并完成合作版标的物的打包工作。
五、标准化
1、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任何标准化版本后,甲方应当评估、检验并测试由乙方交付的此类数据的质量,并就发现的不足之处报告乙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修正此类缺陷和不足。
2、甲方负责标的物运营所需的合作官方网站设计、甲方平台上的其他服务或者与系统的整合,甲方为有效的标准化及整合作业尽最大努力支持。
六、交付和验收
1、甲方采用自己的登录认证机制,保证甲方用户可顺利的登录游戏。
2、乙方应保证协助甲方把标的物的所有技术接口及其相关修改工作完成,顺利将标的物交付甲方,并整合到甲方平台上,使得标的物可以在甲方平台上进行封闭测试验收。乙方还应保证按照本协议进行同步的相关支持工作。
3、在乙方提供的标的物交付后,甲方将对其中包含的最终客户端程序、服务器端程序等进行封闭测试。如果最终客户端程序或服务器端程序不能达到封闭测试标准,测试将再次进行,直到最终客户端程序和服务器端程序均达到封闭测试标准的要求。
4、封闭测试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确认最终客户端程序和服务器端程序达到封闭测试标准的书面认证。
七、安装、技术运营和客户服务
1、乙方承担以下费用:采购标的物游戏服务所必须的所有硬件设备和带宽资源,在协议区域安装架设游戏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和其它所需服务器及其必需的软件,并将服务器置于适于提供标的物游戏服务的在线网络环境之中。
2、乙方所采购的用于标的物运营所需的服务器、带宽资源不得低于其运营官方版本的配置。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数据库查询权限和各类游戏监控查询接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故障报告起_____小时之内,明确回复甲方解决故障的方案和计划。
4、甲方于标的物正式运营后可定期合理向乙方提出修改程序及文档要求,但以维护乙方制作完整性为前提,修改内容在获得乙方同意后,乙方将在合理要求且不对标的物做根本改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修改工作。
5、乙方确保对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内容更新与官方版本同步,且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甲方相关接口人。
6、标的物正式对外内测时乙方须准备能容纳同时在线________人的服务器组投入使用,若要新增服务器组,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需求,乙方在____个工作日内准备完毕。
7、当甲方平台的平均在线用户数达到服务器满负荷的____%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开新服(即新服务器),并约定新服开放时间(不超过甲方正式提出申请后的____个工作日),在新服开放前,甲方须对新服进行市场预热宣传,乙方须完成服务器架设及服务器测试工作。
8、关于并服(即合并服务器):当单组服务器平均在线用户数低于服务器满负荷的____%时,乙方有权要求并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并确定并服时间以及并服前双方应做的准备工作。
9、该游戏的客户服务电话解答部分,以及该游戏的管理(GM)和线上客户服务部分,由乙方负责安排专人管理和服务,甲方有监管权。
八、付款
1、在标的物与甲方平台整合完成,且标的物已通过封闭测试验收之后,开始在甲方平台正式运营(指标的物正式向用户开始_____),将通过甲方的_____渠道对玩家进行_____。自标的物通过测试验收,并开始在甲方平台正式运营(指标的物正式向用户开始_____),甲方每月将获得当月来源于标的物运营收入的____%的分成金额,余下的____%分成金额则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拥有的对于标的物充值进行测试的帐号将不计入运营收入。
3、每自然月_____日前双方对上一自然月分成收益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下一个自然月_____日前甲方应将双方确认的分成收益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作为乙方的代_____渠道,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形式的收据。
4、乙方的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账号变更或发生不可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延迟交付和滞纳金
1、甲方应在标的物通过封闭测试验收后开始标的物的正式运营。
2、自标的物开始在甲方平台正式运营后,在乙方全面履行其协议义务的前提下,除乙方原因或其他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外,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而延迟支付分成金额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延期付款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_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关分成金额及滞纳金。
十、知识产权
1、乙方对由其自行承担费用为标的物所起的中文名称以及所开发的角色(Characters)享有_____、完全的版权、_____权以及其它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甲方可以为运营目的在标的物在线游戏服务过程中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标的物的标识、形象及角色;也可以将标的物的_____、形象、标识、角色(Characters)与甲方拥有的_____、形象、标识、角色相结合使用。
2、由甲方通报的第三方对于对标的物进行的侵权、非法使用或滥用行为,或者由乙方了解到的类似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此种非法侵害行为;否则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诸法院、_____或其它有权机构,以保护标的物免受非法侵害的行动。
3、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_____、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数据资料。
4、在经另一方授权使用对方名义进行宣传时,任何一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其中一方是对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十一、声明、陈述与保证
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
1、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且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3、乙方提供软件产品(标的物)、服务器硬件、市场推广及甲方负责推广、运营,均为双方合作之前提条件。甲方承诺无论本协议以包括违约等原因在内的任何原由导致终止、解除,甲方在此放弃向乙方追索推广、运营费用的权利。相应的,乙方承诺无论本协议以包括违约等原因在内的任何原由导致终止、解除,乙方在此放弃向甲方追索软件产品(标的物)开发成本、服务器硬件投入、平台运营、市场推广等费用的权利;
4、乙方对外采用统一宣传口径推广甲方的登录模式,乙方不得采用非正常竞争手段对用户进行引导;
6、完整、统一和准确地提供标的物、文档、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能够满足该标的物软件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标的物软件的运行将符合该软件相关技术资料的指标要求;
7、标的物及其文档的内容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电子出版物有关规定的内容以及任何其他应予适用的法律规范;获得标的物有关的所有政府审批、同意、许可、授权、声明、备案和注册登记,以全面维持其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贸易审批以及实现本协议目的所需的所有其他审批;
十二、违约责任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实现从根本上成为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在做出书面通知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所有直接损失。
十三、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协议首页载明的签署之日起即生效,合作期由标的物正式开始在甲方平台运营并向用户_____之日起算,共计______个月。
2、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续约;任何一方有终止之意表示,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同时甲方对于乙方后续产品及其他网游产品的合作运营拥有优先选择权。
3、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之一发生的情况下解除,除下列第二款所列情形外,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自通知到达之日本协议解除:
(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况下仅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协议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
(4)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解除。
4、在标的物正式运营前,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协议义务,并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天内未能补救的,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5、甲方拥有在标的物在甲方平台的在线人数不足_____人或标的物在甲方平台每月收益不足_______万元人民币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权利。
6、如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使得最终客户端程序或服务器端程序达到封闭测试标准或公共测试标准的要求,甲方可选择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本协议提前终止,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8、如发生情势变化,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协议目的的实现,则甲方可以提前_____日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四、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若双方在进行协商后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9条 保密
9.1 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因本协议的签署、执行而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财务或相关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双方应尽最大可能监督其顾问、代理商或雇员对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保密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双方的专业顾问除外。 同时,甲方可以使用本合同的副本或者复印材料在相关政府机关备案,以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9.2 本条款不适用于法律程序要求、国家财政部门的数据要求、及其它非由失误造成的信息泄露。
9.3 本协议条款严格保密,双方在合作期及永久不得以任何形式及方式,将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全部或部分地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任何地点(包括网站)。
第4条 费用及收入分成
4.1 基础合作费
经双方商定乙方将分3次向甲方支付基础合作费,具体支付内容为:
4.1.1 基本授权金:合作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人民币 万元的基本授权金,该授权金每年支付一次,在协议有限期内均为人民币 万元/年。每年期满前一个月缴纳下年的基本授权金。
4.1.2 合作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如果协议到期,乙方不再续约,并且完整移交用户数据以及处理停止运营各事项后6个月,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4.1.3 区域独家线下推广授权金:若乙方需要获取地区独家线下推广授权,则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的区域线下推广授权金。一线城市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二线城市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
4.1.4 独立游戏服务区域推广技术支持费用(按独立游戏服务器收取):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独立服务器推广技术支持费,具体费用见甲方推荐服务器基础配置表,金额以所选服务器配置对应金额为准,技术支持费用按年收取。 若因为乙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该协议,则该技术支持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服务器基础配置表见附件。
以上乙方支付的款项甲方均应开具正式发票给乙方。
甲方账户信息: 。
公司名称: 。
开户名名称: 。
开户行: 。
4.2 收入分成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此合作产品向乙方的推广工作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维护支持、游戏收费及其他服务,因此除上述基本合作费外,由乙方因推广合作产品而自用户方取得的游戏收入按下面的比例及时间结算分成:
4.2.1 收入分成模式
4.2.1.1 甲乙双方对于授权产品的收入分成采用阶梯比例模式:
第一阶梯比例:自合作产品商业化运营起,若当月游戏收入未达到人民币 万元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乙方独立推广合作游戏区域内获得的《 》月游戏收入的 %。
第二阶梯比例:自合作产品商业化运营起,若当月游戏收入达到人民币 万元,且低于人民币 万元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乙方独立推广合作游戏区域内获得的《 》月游戏收入的75%。
第三阶梯比例:自合作产品商业化运营起,若当月游戏收入达到人民币 万元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乙方独立推广合作游戏区域内获得的《 》月游戏收入的 %。
4.2.1.2 收入分成的支付时间
合作产品开始商业化运营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在线的计费和推广系统,乙方所独立推广游戏区域内的收入等情况有明细和统计报表查看。每个自然月的 号,甲方须将上月明细及统计报表以书面形式交于乙方查阅,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乙方收款账户需为该协议签署公司的对公账户,若乙方在付款问题上有其他请求,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决定。
4.3 全部应付款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4.4 上述付款通过汇款或者支票方式支付。乙方的账户信息为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4.5 乙方应当自行负担,自甲方取得的全部收入分成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4.6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需为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15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
15.1 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有关协议存在、效力或终止等纠纷,应在 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5.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于下述日期达成本协议并开始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该协议附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甲方对《 》拥有著作权的证明文件
附件二: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 》产品合法推广合作伙伴的授权文件
第10条 遵守法律
双方同意在提供产品服务、产品维护过程中、对待用户、媒体及竞争对手时,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在线媒体、电信服务、数据隐私及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等。
第14条 通知与修改
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以专人递送,挂号邮件或传真送达(可以使用电子邮件,但因电子邮件不够稳定,本协议中不能作为正式通知的唯一送达方式)。所有关于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以书面为之,方生效力。
第5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确认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培训内容,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及时、准确和足够的技术培训,并保证在乙方的配合下最迟在公开测试开始以前,完成对乙方开始商业推广所需的技术支持服务的相关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推广工具包括:管理员账号,推广管理后台,合作游戏推广工具等。
5.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当长期提供合作产品核心技术开发人员的技术支持与配合。
5.3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应当适当参考乙方的要求,提供合作产品维护及升级服务,包括产品的日常技术维护、突发事件的技术支持、升级版本的开发和定期升级、不定期升级等。乙方提出的产品定制费用另行协商。
5.4 甲方最迟应在内部测试前向乙方提供所有市场推广素材及使用手册等资料,并根据内部测试后乙方提出的反馈及意见,修改、增加或修订推广素材及使用手册及游戏版本设置器和修改软件。
5.5 当乙方书面提出合作产品的技术或质量问题时,甲方应该 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书面提出解决方案并尽快解决,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理。已经影响产品连续运行致使用户无法正常操作的产品技术或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最迟在乙方书面提出后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对产品的连续运行和用户的正常操作存在潜在威胁的产品错误应该最迟在乙方书面提出后 个工作日内解决。甲方如未在该期限内解决问题造成乙方损失,双方协商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则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5.6 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以保证合作产品的源代码的安全稳妥,防止源代码泄露而造成合作产品的特许权失效,以及影响到合作产品的商业推广。
5.7 甲方应保证对合作产品公开测试时的版本具有完整的所有权、著作权或已获得相关必要的授权及许可,可以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可以安全有效地享有其合作之权利。
5.8 甲方对乙方在对合作产品的宣传推广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采取如下处罚方式
5.8.1 违规情节较轻,甲方责令乙方立刻停止该推广行为,并进行整改;
5.8.2 违规情节较重的,甲方立刻封停乙方合作帐号,终止一切合作,并扣除乙方分成;
5.8.3 构成犯罪的,甲方将通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5.8.4 非法广告(包括但不限于色情,赌博等广告内容);
5.8.5 在非法网站上对《 》产品进行推广宣传;
5.8.6 破坏游戏内物品价格平衡恶意价格竞争;
5.8.7 在其他合作方所推广的《 》游戏内宣传自身游戏;
5.8.8 ddos等各类网络攻击;
5.8.9 造谣诽谤恶意诋毁其他合作商等的行为均被视为违规。
甲方有对乙方违规行为的判定权利和处罚权利,若乙方指控其他合作伙伴有违规行为则承担向甲方的举证义务,最终结果由甲方决定。
5.9 甲方不得在乙方所推广游戏中私自销售或者赠送游戏道具或者充值元宝。
5.10 游戏升级或有任何改动等相关事项,甲方须提前 小时书面通知乙方。
5.11 由于甲方技术操作失误导致乙方数据丢失或不能正常运营,乙方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则提交 诉讼解决 。
第12条 非合作或联营关系
双方未通过本协议达成代理、联营关系或合资公司。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商标、标识或公司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