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其他 > 合同范本 > 合作合同 > 合伙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汇总3篇正文

《合伙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汇总3篇》

时间:

合伙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精选3篇)

合伙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 篇1

本契约由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为从事共同事业,兹订定契约设立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设备,及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立有关药品制造、贩卖的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根据本契约从事营运。

第二条 新公司概况如本契约书末尾所附的x x药品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设立时,甲方占百分之五十一股份、乙方占百分之四十九股份。

前项的股份保有比例,为甲、乙双方之间持续合作的依据。

第三条 甲方以后记的工场土地 、建筑物、机器设备,折价为 元整,作为现场出资;乙方以其既有技术(后记所述之专利及有关的一切技术情报--以下称技术),折合为 元整,作为现物出资。

第四条 前条技术的处理须以甲、乙双方与新公司间另订的技术援助契约(本契约所附带的技术援助契约方案)为依据。

第五条 新公司的干部由甲方派任董事 名、监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 名、监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选派一人为董事长;乙方从中选派一人为副董事长。

第六条 新公司的设立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三名事务人员,计六名,以甲方本店事务所为创立事务所,进行筹组工作

第七条 新公司设立所需经费,甲方负担百分之五十一、乙方负担百分之一四十九。

附: 药品工业有限公司组织章程。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合伙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 篇2

致: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本调查提纲是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就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及_________投资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合并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进行尽职调查而出具的问卷提纲。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文所称“公司”包括A、B、C三家公司。

A公司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及其内容是真实、准确的、无虚假成分或重大遗漏。文件或资料应为原件,如确系不能或不宜提交原件,则应提交副本或复印件,并确保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一、公司概况资料

1.1公司的历史沿革

1.2公司内部职能部门框架图;

1.3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结构图;

1.4公司的业务概况(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要产品、经营业绩、生产经营能力、市场营销状况);

1.5公司章程;

1.6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批文及证照

2.1公司营业执照;

2.2公司外贸经营权许可证(若有);

2.3公司特种商品经营许可证(若有);

2.4公司的设立批文。

三、公司资产文件

3.1公司的房屋产权证;

3.2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

3.3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证书;

3.4公司的专利权证书;

3.5公司的著作权说明(若有);

3.6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

四、公司合同及债权债务清册

4.1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买卖合同;

4.2购销及其他业务经营合同;

4.3财产或设备的租赁合同;

4.4建筑工程合同;

4.5对外投资合国;

4.6技术转、受让合同;

4.7合资、合作、联营合同;

4.8借款合同保险合同;

4.9担保合同(保证、抵押、质押等);

4.10公司债权债务清册(俩权人、债务人名单、债权债务金额、性质);

4.11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五、公司财务资料

5.1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5.2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资料;

5.3税务资料(税务登记证;纳税情况说明;税务部门关于近三年纳税情况的证明);

5.4外汇资料。

六、公司劳动人事资料

6.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6.2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

6.3工会组织情况;

6.4外藉雇员资料;

6.5离、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说明。

七、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7.1公司目前涉及的全部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其说明;

7.2公司已了结但尚未执行的判决、裁定或裁决;

7.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八、环境保护资料

九、各中介机构资格证书

十、其他

10.1资产重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10.2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纪要。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公司合并法律事宜的调查提纲 篇3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王,职务:总经理。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法定代表人:陈,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街X号。

2.S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5000万元,负债总值10O00万元,资产净值5000万元,Y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18000万元,负债总值8000万元,资产净值10000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15000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5000万股计5000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0O00万元。其中

原S公司持股500O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Y公司持股10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50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S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Y公司发行股票5000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5O00万股X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1992年12月30日前。

6.S公司和Y公司合并时间为1993年2月1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S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乙方:Y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

1992年10月20日

附:双方合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表格,注明由会计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