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作经营合同(三篇)》
股权转让、合作经营合同(精选3篇)
股权转让、合作经营合同 篇1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就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年月日已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自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保证已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股权瑕疵导致给乙方及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1.目标公司存在的全部债务、诉讼、罚款、索赔、责任等由甲方承担;2.甲方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目标公司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和威胁;3.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及业务合同等已全部结算清楚;4.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5.目标公司的税费等国家相关部门应收的费用已全部结清;6.目标公司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已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纠纷;7.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任何纠纷。若以上甲方保证之项目出现问题导致目标公司或乙方需要承担责任的,由甲方直接承担上述项目的责任;若责任已由乙方或目标公司承担,则乙方或目标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三、甲方保证在乙方受让股权之前目标公司营运期间,目标公司各项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均是真实、合法、有效、完备,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受让股权后,如果目标公司因上述证件、手续、印章、票据在受让股权之前存在问题导致目标公司或乙方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此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已将目标公司的公章、空白合同、空白支票等所有目标公司证件、文书全部交给目标公司,并保证截止至股权转让前从未对外使用过公章签订过任何合同或文书,若股权转让后有任何原公章、合同、支票导致目标公司须承担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或目标公司已承担相应责任的,则乙方或目标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向目标公司所在地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提供律师;龙伦
股权转让、合作经营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7、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股权转让、合作经营合同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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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为了共同发展发展成都市场美容美发行业,今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就股权转让、合作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1 乙方是 的实际控制人,以上四家店铺在下文称为美业。
1.2 甲方以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转让价,收购乙方实际控制的美业的总体 的股权。
1.2 甲方应将股权转让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打款时间为 签订本合同之日
起 日内,支付首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第二期款的付款时间为: 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第三期款的付款时间为: 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1.3 若甲方不按本条1.2款约定进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合作经营
2.1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仍继续出任美业执行总裁,由甲方出任全权运营总裁,由出任董事长;
2.2 合作经营后,双方应共同努力开发扩大市场,共同协作,共同管理。由甲方指定相关人员接管美业的财务事项;
2.3 合作经营后,双方应将菲灵美业规范化运营,逐步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作经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如增加装修等营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等重大事项,应当进行会议商讨后再行决定。
2.4 合作经营后,双方应按股权比例进行决策、分红、承担债务;
2.5 如遇需引进新的股东,则新股东的入股事项也应当会议商讨后再行决定。
第三条 责任承担
3.1 双方完成股权转让和合作经营后,美业的经营性债务,如客户的预存卡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3.2 双方应自行承担自身债务,如因自身债务导致美业、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由该过错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3 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付第一笔款项后,甲乙双方需进行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的变更,由乙方变更为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涉股权转让款项的 20 %作为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2 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涉股权转让款项的 20 %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3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承担对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司法鉴定费、误工费。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签订地为:
第六条其他
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附甲方、乙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