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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书(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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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总则

1、授权甲方授权乙方经的独家经销商。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二级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依据《销售指标签约函》,自觉维护品牌形象,确保达成销量指标。

2、管理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合同的法人组织。乙方保证其营业执照等证件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效,真实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和第三者之间存在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

乙方须具备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乙方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_________

A、市场推广及巡展支持。

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

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

D、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第二条:_________买卖通则1、产品购取

乙方提车实行全款提车。如未交足全款提走的车辆,其合格证及备用钥匙、工具包等必须留存甲方保管。

乙方所需车辆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所在地。提车方式为:乙方自行提取,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为保证车辆安全,乙方提车手续必须完备有效,手续不全,严禁放车。提车人提车时注明提车人姓名、身份证号、所提车辆型号、颜色。甲方在确认乙方提车人员身份证明、所购车辆货款已付清后,为乙方办理提车事宜,并开具发票或相关票据。

乙方提车人员应当按照甲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检查验收车辆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提车当时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辆的内、外观质量,配置等按合同约定逐一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提车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视为甲方已交付乙方合格车辆。

乙方办理提车手续,提车当日起天内及时开票,如遇未销售出此车辆,为保证

库存周转率,或其它情况需调回车时,乙方需无条件及时将车辆调回甲方。

2、经销价格经销价格:为甲方产品售于乙方时,甲方确定的经销价格。销售价格: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应在甲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乙方超出甲方确定的价格范围销售产品,必须首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调整价格,并将价格调整状况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与义务应设置专门的机构,并保证有专营人员销售甲方汽车产品。应具备满足甲方产品销售必须的办公条件、专用展场、统一服装、物料摆放等,按甲方要求摆放和使用,并配合且同意甲方不定期检查及整改要求。

若不具备甲方产品维修服务能力,应与当地甲方售后服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应主动积极开展甲方产品的宣传和促销活动,与甲方建立良好战略同盟关系,有效开拓地方市场。

应遵守甲方营销政策中的各项规定,规范运作,不得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未经甲方允许跨区域进货。

乙方不得随意在甲方产品上加减配置,由此而引起的产品故障纠纷,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保留中止协议的权利。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可以在授权区域发展二级网络或设立分销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声誉,如发现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非法行为,都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消除不良影响。

甲方有对其市场调查要求的,乙方应全力配合,并将调查情况及时、真实、全面地回复甲方。

乙方在定购车辆的同时,售出车辆或开票12小时内,应将用户档案第一时间及时提供给甲方销售经理或内勤,客户档案必须真实,包括:发票复印件、客户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如因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满意度工作,甲方调查过程中,有权利对乙方制定奖罚制度。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市场管理人员与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市场开拓及售后服务工作。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地或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以及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及时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乙方所调走的商品车总里程数不得超过公里。

严禁乙方人员开商品车外出。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乙方定单需求向乙方提供产品。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状况良好,各种相关资料齐全。努力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的稳定,最大限度保证乙方利益。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对乙方专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甲方安排专职人员协助乙方做好市场开拓、客户服务及其它维护性工作,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的广告宣传资料样本,提供统一提升形象所需的部分物品或物料。

对乙方提报的信息、报告及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乙方提交客户分期资料必须符合XX公司资质要求和真实。

第四条:特别约定

在签约合作协议之前,乙方要确定从甲方所提车辆的车型以及台数,甲方收到车款后方可给乙方办理提车手续。甲方承诺年度内为乙方合理调配、退还展厅无质损车辆。

第五条:保密约定

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密性资料严加保密,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并同意在不慎泄露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追究其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代____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_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b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c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d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b,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__,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__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

乙方

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篇3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有限公司

经销商(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时间

1.1甲方作为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经销商。

1.2授权经销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1.3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经销商。

1.5授权经销期限:

双方约定经销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甲、乙双方的试销期。

在试销期内,甲、乙双方都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均必须签署《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并按照《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试销期满双方都选择继续合作,并在约定本协议经销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销甲方产品,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二、销售任务、激励机制

2.1在甲乙双方约定经销期限内,即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乙方销售任务为人民币万元;销售任务是指: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以经销价格达成的合同金额。

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没有完成第2.1款中销售任务的1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的经销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3若乙方在本销售年度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产品款项后30天内,甲方对其超出部分按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以经销价格达成合同金额的3%作为额外奖励。

三、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对乙方处以50万元的罚款。

3.3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万元整。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且协议终止30天内,甲方无息退还此市场保证金,退还方式参见本协议3.6款。3.4甲方保证乙方设备售后零配件的供应,在保质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质保期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甲方将收取成本费。

3.5甲方在本授权区域可以授权多家经销商,其他授权经销商享有与乙方的同等价格,若乙方在该授权区域业绩突出(在相同时间段,乙方进货金额超过该区域所有授权经销商进货总金额的50%以上),则甲方可以授权乙方作为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独家经销商协议》并享受独家经销商的销售政策。

3.6甲方在本授权区域内设置了独家经销商,则乙方的授权经销商资格自动解除,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签署《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甲方将按照经销价收回乙方的库存设备,并在《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签订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的70%,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协议和《解除授权经销商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将解除协议签订的9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的3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与支持,并协助经销商组建本区域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乙方可以委派人员到甲方公司免费接受培训,产生的路费及生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以及销售价格,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对乙方供货。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情况和库存数量。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5若因为乙方个体及团队工作态度、方法等造成本产品在该区域未完成销售任务及甲方品牌受损,影响甲方业务发展规划,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经销商权利,或者为乙方更换其他经销区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产品价格进行销售。

5.2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以及召开演示会,在甲方批准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各半,甲方应该付出的费用将以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冲消货款。

5.3乙方不可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可拆解制造经销产品或类似于经销的产品,也不能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可代理或销售与经销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乙方不能销售同类似产品;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同类产品。

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5.4对于乙方违反第5.3款中的任何行为,一经甲方查处,有权对乙方提起诉讼,并对乙方处以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的罚款。

5.5乙方自行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各项费用及用工风险。

5.6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取得产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自负盈亏,并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5.7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的统一策划活动的销售方案或者推介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执行或者打折扣执行。

六、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含17%增值税)

6.1.1乙方的合同单价必须遵守甲方的市场指导价,最高不可超过市场指导价,最低合同单价不可下调至市场指导价的80%。

6.1.2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需求,以及甲方认定的需要必须签订的受买人订单,甲方有权规定乙方给予受买人销售价。鉴于乙方给其价格的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价将同比例调整,原则上下调不超过规定经销价的20%。

6.1.3在本协议的授权经销期限内,乙方完成本协议中2.1规定的销售任务额的80%,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的回款额的5%给予乙方返利,如乙方完成销售任务额的100%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回款额的10%给予其返利,如乙方超过销售任务额的,甲方将按照本协议2.3款给予乙方额外奖励。

6.2订货流程

6.2.1乙方以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下单之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并确认交货时间,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客户单位、联系人、数量、产品型号、合同价格和交货时间。

6.2.2甲方按照乙方的采购单要求生产的设备发货后乙方需要中途变更设备参数或者附加特殊要求的,乙方须将设备先返还给甲方更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3天内把订单总价的30%定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在发货前支付订单总价的60%;乙方在收到产品后6个月内支付尾款即订单总价的10%。6.3.2甲方直接开据17%增值税发票给予终端客户,乙方则需将增值部分补交税点给予甲方。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总价的90%金额后,按约定时间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4.2乙方收到货物检查产品是否有损坏并核对清单后签字确认送货单,如有异议应在7天内提出,与甲方核对。乙方签字确认后不得再以产品的数量、零件的短缺、部件的损坏等要求退款或退货。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18个月的保质期,从签收货物当天开始计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环境下,非人为原因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6.5.2如由于产品设计、制造自身的缺陷而导致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

6.5.3在保质期外,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6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

6.6跨区销售、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销售到指定区域以外地区的行为,或者甲方将产品销售到乙方销售区域的行为称之为跨区销售。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跨区销售。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跨区销售的行为按照以下方式计量销售额:

6.6.2销售计量:买受人信息由乙方为第一申报人的销售订单计为乙方销售量;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申报信息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回复确认乙方是否为第一提报人,超过一个工作日甲方没有否决的,则表示甲方默认乙方为第一提报人;由甲方独立完成的或买受人信息非乙方为第一提报人的销售订单不计为乙方销售量。

6.6.3按照6.6.2的销售计量方式,不论是在乙方的授权经销区域以内还是乙方的授权经销区域以外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产生的订单,销售业绩都应确定在第一申报人名下。 6.6.4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采取甲方直销及乙方经销这两种销售方式,并对该两种并存的销售方式进行判定,根据:“信息第一申报原则”认定销售归属,由甲方专人负责管理,并最终依据6.6.2的相关规定确认有效性。

为了客观公平的成为第一申报人,甲方会建立一个客户数据库平台,所有业务员(各经销商业务员、甲方业务员),必须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网站等通讯手段将自己开发的客户资料上传至该平台,经平台维护人员核实后,将最先上传客户资料的业务员作为该客户的拥有者,若六个月内该业务员仍未与该客户签单,则其他业务员可介入。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跨区销售行为。

6.6.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订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未登记的跨区销售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除其市场保证金的处罚。

6.6.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并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6.6.6如乙方出现严重的未登记跨区销售行为或低价倾销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对其处以销售价格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七、商标使用

未经 有限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的商标和文字标志。

八、保密责任

8.1乙方承诺不会将保密性资料用于非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且不会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甲方发现,将处以乙方市场保证金双倍的罚款。

8.2乙方要与掌握及了解保密性资料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书,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资料。

8.3与甲方相关或产品相关的资料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若用于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必须征得甲方许可;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8.4上述保密条例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经销关系终结之日起3年内持续有效。

8.5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并销毁所有相关电子资料。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6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赔偿不低于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计算)销售额的20%,并没收乙方的全部市场保证金,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8.7保密性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获得的客户信息、产品保密参数、往来邮件等。

九、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计算)销售额的20%。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1)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2)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4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违约方承担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在事件发生后九十(90)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9.7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定期考核,如乙方一个季度未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3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寻找其他经销商。

9.8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日,甲乙双方针对本协议的具体执行方式或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补充完善的,必须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