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二:(通用三篇)》
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1: 篇1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就______品牌达成合作。
双方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目标
双方希望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_____品牌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四条:合作内容
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
双方确认彼此为为_____范围内唯一合作伙伴,甲方具唯一销售_____品牌的权利。
2、乙方为甲方提供生产及技术服务。
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_____折)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市场销售价格。
3、甲方为乙方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援等智力支持。
第四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
2、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3、甲方享有本协议约定的经济权益。
4、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5、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6、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智力支持的义务。
7、甲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甲方承担的______品牌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任务的义务。
8、甲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乙方开拓业务和建构______品牌销售通路提供条件。
9、甲方有义务维护______品牌的形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
2、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3、乙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______品牌形象和利益。
4、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
5、对于来自甲方策划、设计之产品,乙方应给予包括打样、生产等无条件的积极支持。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协议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第八条: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
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2: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第一条合作背景
1、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医药行业资源及渠道,现已储备多个药品配方等。
2、乙方拥有广泛的市场资源、具备市场推广的优势。
3、双方愿以此合作为契机,以共同设立的新公司为平台,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共赢目标。
4、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限制条件
1、双方共同组建一家医药公司,公司以公正、合法及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满意的利润回报。
2、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乙方作为新组建公司的隐名股东,由甲方代为持有乙方在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的权利。甲方保证不得利用显明股东的身份做出任何损害乙方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3、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在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区域范围内就本合同涉及的内容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公司共同组建医药公司;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的药品配方等。
4、甲方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稀释乙方股权,如因经营发展需要,引入创投机构等新股东、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及其他情形下,双方同比例稀释股权。如果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方同意作为唯一的受让方。
5、甲方持有的药品配方等详细情况见附件一:甲方持有的药品配方清单)仅限于双方组建的新公司使用,甲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以非甲乙双方共同组建的公司的名义进行推广、销售及其他损害乙方和新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甲方不得将持有的药品配方作为出资与第三方组建合营公司。
6、关于双方新组建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形式、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具体事项,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如果乙方欲参与双方组建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将被任命为公司高管来管理公司事务,乙方的薪资报酬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如果乙方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其享有的股权权益仍然保持不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甲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3、甲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的约定组建公司并按时缴纳出资。
4、在新公司组建后,甲方有义务将其持有的药品配方等全部注入公司。
5、在合作期间,不得自行经营或投资其他与新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得损害公司及乙方的利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作为公司高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获得报酬。
2、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3、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的约定组建公司并按时缴纳出资。
第六条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均不得就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宜与任何第三方再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对方所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私自与第三方磋商、洽谈、签订合同等,否则需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导致无法组建新公司的,该方需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有效期届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新公司无法成立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需向对方承担责任。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约定的新公司成立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出资人协议、公司章程、股权代持协议等正式公司文件为准。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均认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解决争议。
第十条联络及送达
双方在本协议中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传真号码、email等电子通讯方式为本合同期内长期有效的联系方式。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一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已有效送达对方且对方未在文件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复或质疑的,视为对方接受并认可文件的内容。
甲方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乙方的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篇3: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畅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x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济南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