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税顾问合同(精选3篇)》
公司财税顾问合同(精选3篇)
公司财税顾问合同 篇1
客户名称:
签定日期:
负责人:
档案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规定,聘请______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优惠收费。
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北京______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签章) (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税务登记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财税顾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财税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税顾问服务人员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等专业人员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企业财税顾问。
(二)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工作交由乙方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指派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无法提供服务,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专业的财税专家接替,若甲方不同意其他专家接替的,双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费用终止支付。
二、财务顾问服务范围
财税顾问服务包括日常财务咨询服务和专项财务咨询服务。日常财务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向甲方通报国家发布与甲方经营相关的财务政策、法规等,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财务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与运用。
(二)财务咨询服务:按照甲方需求,乙方财务咨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甲方协调涉及与财务有关的外联工作(主要是税务部门等外联工作)。
2、乙方应甲方要求,遇到税务机关检查时,协助甲方向税务机关解释有关税款计算、税收政策法规的运用等税务问题。
3、乙方根据财税政策的变化主动向甲方发出培训邀请或应甲方要求(如应甲方要求提出专项培训,甲方需提前10天提出培训需求),培训次数合计应不少于每年2次,每次为期一天。
三、服务方式
双方根据实际需要,有事随时可采用短信、微信、电话、提交书面报告、提供建议、实地调研、考察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四、财税顾问期限
顾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顾问期限届满后,可自动顺延顾问期限。
五、财税顾问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日常财务咨询服务费
1、服务费:甲方支付乙方税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 ),自本合同签订后五天内由甲方将税务顾问费转到乙方账户。合同自动顺延的情况下,第二年的税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第三年的税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 ),应于自动顺延后5日内支付。
2、乙方为甲方项目需要到南宁市区外执行相关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支出额承担乙方差旅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 名:南宁市安驰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明秀支行
账户: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的权力:
(1)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乙方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人员提出有利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自己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企业信息保密;
(4)甲方有权拒绝服务人员的个人行为。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
(2)甲方作出重大决策方案前咨询乙方的看法和意见;
(3)甲方对乙方提供筹划方案认可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办理委托事项需要的相关资料。否则,由此影响税收筹划工作的时间、质量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服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披露给甲方,并建议其进行纠正;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派(或增、减、更换)专人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项目特点,组成强大专业团队,给甲方提供VIP服务;甲方为集团公司或存有关联公司的,乙方所服务范围包含甲方旗下所有子公司或关联公司。
(2)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及时派人到甲方跟进了解项目开发情况,并及时提出合理合法的改进建议;
(3)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在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办理受托事项需要的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由于乙方工作疏忽或差错,直接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解约条件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的规定;
2、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拖欠服务费时,按日向乙方支付拖欠服务费1‰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暂不交付办结业务的相关资料。
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时,应退还全部服务费。
九、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民法典》规定协商议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同具法律效力,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 乙方:
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财税顾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企业组织结构设计
(2)企业类型的选择
(3)注册地的选择
(4)公司形式的选择
(5)融资比例的确定
(6)投资形式与规模的选择
(7)从事行业的选择
(8)合同形式的选择
(9)销售形式的选择
(10)股东借款、税后利润不分红超过一年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对措施咨询
(11)个人所得税咨询
(12)政策咨询(含最新政策与行业政策两个方向)
(13)税务筹划咨询
(14)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8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甲方此期间的税务顾问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