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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协议【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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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协议(精选3篇)

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保证其虚拟主机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不能制作、复制、传播下列内容: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毁谤他人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

3、不得在网页上发布、保存国家机密信息和重要商业机密;

4、不得在网站上放置电子公告栏、bbs以及交互式论坛;

5、负责对提供的各类服务进行管理、监督、审核,同时积极配合电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对由于甲方违反规定引起的信息安全问题和知识产权纠纷承担一切责任;

7、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提供标准机房环境下的主机硬盘空间;

(2) 提供高速、可靠的因特网连接;

(3) 保证电源供应正常。

(4) 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乙方大客户部idc业务拓展部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咨询、初装工作受理、服务变更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投诉受理、缴费咨询及办理、系统配置变更受理等一系列工作。

2、如因机房改造、骨干传输系统升级、割接等工作而必须使甲方服务中断,应事先通知甲方;

3、如甲方欠费超过半个月,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4、协议期满及双方不再续约的情况下,乙方应让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转移服务器数据,但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根据签约时实行的业务资费政策,甲方按时向乙方营业部门足额缴纳。若遇乙方资费调整,将作相应调整。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将因工作关系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存放所在主机上的不对外公开的数据和账户信息泄漏给第三者;

2、甲方保证不泄露电信部门提供的用于进入其虚拟主机的帐号、密码等资源。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由于政策法规变动而必须修改或中止协议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需中止本协议,乙方向甲方退还其所预交的以后的租费;

2、如发现甲方对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中止协议,但不退还甲方预交的费用;

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授权代表认可、签字盖章后,可与本协议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对协议中有规定的,按协议执行,对协议中未提及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协议生效日期和期限

本协议自甲方根据规定缴纳费用后生效,业务关系解除而自动解除。

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保证其虚拟主机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不能制作、复制、传播下列内容: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毁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它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

3、不得在网页上发布、保存国家机密信息和重要商业机密;

4、不得在网站上放置电子公告栏、bbs以及交互式论坛;

5、负责对提供的各类服务进行管理、监督、审核,同时积极配合电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对由于甲方违反规定引起的信息安全问题和知识产权纠纷承担一切责任;

7、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标准机房环境下的主机硬盘空间;

(2)提供高速、可靠的因特网连接;

(3)保证电源供应正常。

(4)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保证。乙方大客户部idc业务拓展部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咨询、初装工作受理、服务变更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投诉受理、缴费咨询及办理、系统配置变更受理等一系列工作。

2、如因机房改造、骨干传输系统升级、割接等工作而必须使甲方服务中断,应事先通知甲方;

3、如甲方欠费超过半个月,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4、协议期满及双方不再续约的情况下,乙方应让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转移服务器数据,但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根据签约时实行的业务资费政策,甲方按时向乙方营业部门足额缴纳。若遇乙方资费调整,将作相应调整。

四、保密义务

1、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将因工作关系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存放所在主机上的不对外公开的数据和账户信息泄漏给第三者;

2、甲方保证不泄露电信部门提供的用于进入其虚拟主机的帐号、密码等资源。

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由于政策法规变动而必须修改或中止协议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需中止本协议,乙方向甲方退还其所预交的以后的租费;

2、如发现甲方对网络安全或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中止协议,但不退还甲方预交的费用;

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授权代表认可、签字盖章后,可与本协议享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对协议中有规定的,按协议执行,对协议中未提及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协议生效日期和期限

本协议自甲方根据规定缴纳费用后生效,业务关系解除而自动解除。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汕头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虚拟主机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作为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信息平台租用服务的提供商,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合同: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乙方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甲方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或者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或者乙方提供资费报价材料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甲方责任的内容;

3、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4、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三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5、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业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五、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七、合同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且在 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合同附件

1、代理价格及结算方式

2、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3、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4、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合同内容以乙方提供的合同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合同内容无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