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汇编三篇)》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通用3篇)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篇1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1.审计项目名称和审计目的
1.1审计项目名称:。
1.2审计目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服务期限
2.1审计服务范围:。
2.2审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
3.1.1国家的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万丰奥特控股集团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等以及经甲方审查过的审计实施方案。
3.1.2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质量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等审计准则、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等审计工作,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或严重违反万丰奥
特控股集团有关规定的问题)。
3.2.3其他验收标准:。
4.审计服务人员
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由师(合伙人)人,师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总体负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进场实施审计前,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组组成人员的情况等事项,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后方可进场实施审计。
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审计成果文件,有权要求乙方出具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
5.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成果文件。
5.4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审计所需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5为乙方工作提供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5.6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7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8甲方现场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可以与乙方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有权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审计项目组工作进展情况,有权依照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进度及重点内容进行质量控制。
5.9按本约定书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5.10其他:。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约定书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场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实施审计。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工作,乙方作为专业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甲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而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派出符合相应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人员参与审计,不得随意变更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如确需变更,应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6.3乙方以及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审计组纪律规定》,保持正直诚信、客观公正,不得从事影响审计工作客观性的活动。
6.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审计工作转委托给其他人办理。
6.5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会计责任。
6.6乙方按照审计依据的要求进行审计,在对受托事项进行研究、测试、评价,对会计记录、实物等进行必要的抽查,按照审计依据的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成果,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乙方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全面的告知甲方。
6.7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对被审计单位委托事项范围内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处理、会计审计、内控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6.8乙方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等审计成果,并向甲方提供支持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的审计底稿等文件资料。
6.9其他:。
7.审计服务费用及结算
7.1甲方就本审计服务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含税价),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约定书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流转税、所得税等)。
7.2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的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支付
7.2.1 一次总付: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向乙方全额付款。
7.2.2 分期支付:
7.2.2.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审计服务费总价 %的预付款;
7.2.2.2按照以下审计服务进度支付:;
7.2.2.3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后日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日内支付。
7.3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交给甲方。
7.4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7.5乙方为执行审计任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邮电通讯、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费用均自理。乙方应自行对其派出的服务人员进行管理,遭受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如因审计服务范围发生较大调整或者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审计工
作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或较大幅度的减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可以对审计费用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8.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审计服务,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2乙方擅自转让审计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乙方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8.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除财务问题之外的重大事项而未能及时告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工作人员的,乙方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
8.4乙方出现重大程序事务、重大事项定性失误、审计实施方案重大遗漏等重大质量问题,应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5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约定书。
8.6甲方未按本约定书约定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的,就应付金额按照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全部评估服务费用。
8.7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约定书的,应向对方支付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8任何一方不履行本约定书其他义务或履行本约定其他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按本约定书审计服务费总额 %支付违约金。
8.9其他约定:。
9.不可抗力
9.1本约定书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约定书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
9.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书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约定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约定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
9.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约定书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约定书中止履行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约定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约定书。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约定书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约定书终止。
10.约定书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0.1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约定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约定书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本约定书,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
10.4甲方解除本约定书条件:
10.4.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约定书目的的。
10.4.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本约定书义务的。
10.4.3乙方未按本约定书约定完成审计目标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10.4.4其他约定:。
10.5乙方解除本约定书条件:
10.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约定书目的的。
10.5.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10.5.3甲方无合理理由拒不支付服务费用,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后仍不支付的。
10.5.4其他约定:。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约定书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10.6.1约定书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0.6.2双方协商解除约定书并解除双方的义务。
10.6.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约定书并解除双方的义务。
10.6.4其他约定:。
10.7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的效力。
11.保密
1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本项目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所有这些信息在本
约定书中总称为“保密信息”(上述关联公司、代表机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视同由甲方提供)。
11.2本约定书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1.2.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
11.2.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约定书;
11.2.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11.2.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
11.3乙方只能为本约定书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
11.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约定书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
11.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约定书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
11.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等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
11.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约定书项下的审计工作而查阅、复
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
11.8若本约定书项下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
11.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本约定书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
11.10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12.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2.1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4.其它约定
14.1经甲方审查的审计实施方案作为本约定书的附件,构成本约定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4.2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约定书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3本约定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篇2
聘用单位(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人员(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江苏省人事厅印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代签合同委托函由甲方收执.
3.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聘用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聘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聘用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3.甲方聘用乙方完成工作任务,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该项工作完成.
第二条聘用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和从业资格,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具体职责为;或经乙方同意,与乙方签订具体的岗位职责协议书.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等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协议书的,按岗位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第三条岗位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具体,明确的单位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若有违反,甲方可以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规范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诚信守职,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5.乙方对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岗位秘密的,应负保密义务.乙方若有泄密行为应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损失.
第四条工作条件
1.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3,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工资福利保险
1.甲方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规定,确定乙方工作报酬标准为:____________,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若是实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或遇有其他情况的,双方应当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具体计算方法.
2.乙方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作报酬中代为扣缴,并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5.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并及时调整档案工资.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2.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第七条聘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所定岗位要求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它有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判处管制以上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本条第4款中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6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7.属本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因甲方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8.聘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调转等手续.
9.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聘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1)本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2.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续订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当事人同意以原聘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其间,乙方可以随时终止聘用关系,甲方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1.除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和赔偿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的经济损失外,偿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2.承担附加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1.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承担附加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金和其它违约责任.
3.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有关规定向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出调解或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甲方因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派乙方参加培训或学习考察等而与乙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变更合同书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鉴证部门(盖章)鉴证人(签字)
年月日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兹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对甲方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充分协商,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与审计范围
(一)委托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审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如:会计凭证、报表、账册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为乙方所进行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是甲方的会计责任;
3.应提供管理声明书,将所有对审计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5.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业务费用。
(二)乙方
1.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乙方的审计责任;
2.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存在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3.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对甲方提供的审验资料,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项资料泄露给第三者;
4.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甲方会计核算处理存在问题、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重大弊端,乙方可将其情况报告给甲方。
三、时间要求
(一)甲方在本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如果乙方在执业过程中需要补充审计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二)乙方在收到审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一式_________份。
四、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甲方承诺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按照审计目的所确定的用途使用,不作其他用途。由于甲方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五、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同意本项审计业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差旅、食宿、翻译等费用另计);
(二)上述业务费用在本业务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审计报告完成时再支付______%。
六、业务约定书有效期间
(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业务约定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在审计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收费金额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业务约定书约定的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未能履行约定事项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业务约定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